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树立科学发展意识 强化支持粮食流通职能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目前,农发行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做好收购资金供应管理工作。一是积极支持国家和地方储备体系建设。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增储和轮入所需贷款,按政策规定保证供应,以维护国家和地方的粮食安全。二是积极支持地方政府调控粮的收购、调入和轮换工作。对地方政府为调控当地粮食市场委托企业收购、调入、轮换粮食所需资金,在落实相关利费和价差补贴的前提下,提供贷款。三是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主经营商品粮油的收购和调入。在落实规定比例风险准备金、有效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积极支持粮食企业按市场价收购粮食,掌握粮源,发挥主渠道作用,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 二、开办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和其他粮食企业的贷款业务。根据银监会的批复,我行已获准开办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粮食加工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其他粮食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对象是指经地、市(含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以粮棉油生产、流通或加工转化为主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加工企业收购资金贷款的对象包括,经省级及省级以上政府确认的以粮食为主要加工原料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地市政府级政府确认的地方粮食加工骨干企业;其他粮食企业是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现行贷款对象以外的依法合规从事粮食流通、加工和转化的企业。对一些暂不具备直接贷款条件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可以通过采取与购销企业联营方式,提供收购资金贷款支持。 三、支持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为符合贷款条件的粮食经营企业的粮食仓储设施及市场设施建设提供贷款支持,主要包括粮食仓储设施购建与维修、粮食烘干设备的购建、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建设、粮食运输专用工具购置及专用交通设施建设、车站及港口粮食专用货场建设等。 四、办理保险代理业务。我行还开办业务范围内存贷款客户的保险代理业务,代理险种包括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工程险、货物运输保险、短期人意险、责任保险、船舶险、家庭财产保险和其他保险。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我行结算功能,搞好结算服务。目前我行所有的营业机构均能办理支票、银行汇票、汇总、委托收款等同城和异地结算业务,具备了基本的转账和现金结算功能,并全面开通了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资金汇划实现了即时到账,完全能够为客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 二OO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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