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的权力从何而来
一个极富象征意义的新闻引起我的注意:3月24日下午,成都市十陵中学举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大会,82名在岗教职员工全部到场,会场两侧悬挂的横幅上写着“民心、民意、民选”。这次大会的主持人是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担任的校长遴选聘任委员会组长,大会的主题是公选本校校长。最后,一名叫郑其礼的老师因得票数过半而被确定为校长考察人选,而原校长则被罢免。据说,此举在四川省还是首例。
以民主方式成功罢免一校之长,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在全国也算首例,但它毫无疑问是极具示范价值的。正如会场悬挂的横幅所昭示的一样,这是基层教育民主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它体现我国基层教师的民主管理意识和自身权利意识的觉醒。我们也看到,十陵中学这次公选校长是在区教育局的支持下举行的,没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参与和支持,这种改革也是难成功的,这反映了基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在开始探索学校民主管理体制的新路子。
我国中小学校从1985年起一直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虽然此举把自主办学的权力下放到学校,但是,这种教育行政权力的下放往往只是下放到校长个人,而非学校本身。校长拥有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的至高无上的权力,掌管学校的教学、经济、财物、人事大权,一时间,校长权力空前膨胀。这种没有约束没有监督的校长权力带来了严重弊端,有的校长把学校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他们对学校的财产有绝对的处置权,而任何人对此都无审查权。有的校长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排斥异己、打击报复,成为一校之“家长”,“校长制”变成“家长制”,甚至有人提出“校长负责制”成了“校长专制”。
这位曾获龙泉驿区2003年度“优秀校长”称号的校长被罢免,缘于该校69名在岗教职员工的联名信,教师们在信中对他在担任校长期间的基础建设、经费使用及工作作风等三方面提出了质疑。虽然记者对该校长的这三方面质疑内容报道不具体,但是,我们还是可以从中揣测到校长权力膨胀所带来的独断专行和腐败的隐患。
教育作为一个特殊的公共产品,承载着传播文明、传授知识、培育健全人格的现代公民的使命。但是,如果校长都不具有现代化价值观念,他还能办好一所面向现代化的学校吗?
要防止“校长负责制”变成“校长专权制”,就要对校长权力加以制约。权力制约的关键在于权力的授予或权力的来源问题。谁授权就对谁负责。我们现在学校校长是由教育主管部门任命的,在这种情况下,校长负责制就变成了对教育局负责制了。在这个“唯上”权力观指导下,校长负责制的结果就具有“全权性”了。这次十陵中学的选举打破了这种权力封闭体系,引进现代民主制度,校长权力的授予不再是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而是教师。
如果说,农村基层民主改革对推动中国民主化进程产生深远影响,那么,基层中小学民主改革将极大地改善中国公民的素质,因为学校和教师是教育者,他们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的提高,会不由自主地影响到学生素质。这种未来将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