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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


严格的考核,而刑释解教人员在经济上、记忆上又无法适应。
   我区劳动部门针对辖区下岗人员举办的技能培训,由于观念认识上的偏差,很难把刑释解教人员纳为培训对象,政府部门有组织的培训末班车也未能赶上,哪来产生就业上岗的竞争力?
   6、社会帮教的要求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之间的脱节
   安置帮教工作缺乏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虽然中央和地方政府多次发文,出台相关文件,要求遵照执行。但政策对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帮教对象只是工作要求,缺乏法律定位,对相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民缺少约束。安置帮教工作虽然归口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但这项工作常牵扯到社会方方面面,需要政府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在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过去行之有效的安置帮教政策已经滞后,新的法规又未出台。在我们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深深感到,如果同级党委、政府领导重视,工作就好开展,就能取得成绩,反之则阻力重重。如果把政府有关部门、社会成员对回归人员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安置帮教工作就不再是一项可有可无的工作。不履行义务就是违法,势必引起各有关部门、社会各届的重视。
   二、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建议、对策
   对释解人员进行安置帮教,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实现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及综治部门应切实把安置帮教工作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位置上,提高思想认识,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把安帮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的目标考核之中,并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考核和奖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依靠公安、劳动、民政、财政、工商、税务及工、青、妇等安帮成员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共同做好安帮工作。
   2、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区、镇(街办)财政部门应将安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安帮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安帮组织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首先是强化建立以司法所为主体的安帮工作网络,加强司法所人员配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培训。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这样才能使安帮工作落到实处,这也是加强基层安置帮教网络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组织措施。实行目标管理,围绕综合治理,落实安帮措施,实行“三定一包”,即: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包转化。大力推行镇(街办)安帮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安帮工作的整体水平。
   3、加强部门联系,落实接茬工作
   一是向上级呼吁,要求监狱(看守所)部门规范填写《释解人员通知书》,以准确地掌握释解人员基本情况,特别是释解人员的准确居住地址,利于及时做好接茬帮教;
   二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各镇(街办)安置帮教工作站要摸清辖区重点人员的底数,健全台帐。要对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有重新违法倾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中的未成年人、FLG人员及涉毒人员等重点对象纳入监控,及时掌握情况。开展一对一的帮教活动,使刑释解教人员在思想上认识重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彻底放弃危害社会的念头。
   三是法院审理重新犯罪案件的判决书,应向区安帮办抄送一份,以准确地掌握重新犯罪情况。
   四是建立全市范围内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网络,从控制释解人员的行踪入手,对流动人口中的释解人员实行全过程定位,即从他们刑释之日起,不管其在何处,各有关安置帮教组织都可以通过网络在很短时间内更及时、更准确地掌握他们的去向,并了解其有关情况。
   4、强化管控力度,防止重新犯罪。
   一是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安帮工作站)要对释解人员,特别是“三无”人员、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及有重新犯罪倾向的释解人员实施重点帮教、重点管控。
   二是加强对出狱(所)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的查寻,并列入公安部门的重点人口管理。
   三是典型引路。挖掘和培植释解人员转好致富典型,借助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安帮工作,在社会上形成安帮工作合力,努力使释解人员转好致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5、权利义务对等,纳入法制轨道
   建议从法律上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予以确认,对于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的编制、人员配备、职责权限、经费、人员待遇、安置帮教的管理范围、帮教形式、管理方法、解除帮教标准等都应有明确的规范和配套政策。帮教工作人员、帮教对象有什么权利义务应明晰清楚。各级帮教组织还应建立和完善检查、考察、奖惩等制度。同时尽快制定比较完备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法律保障制度,使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从单纯依靠政策和行政管理手段,逐渐向法律、行政、经济等各种手段相结合的运行方式转变,把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纳入法制轨道。
   6、加大技能培训,拓展就业渠道
   一是强化就业指导。争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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