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教学论文 >> 政治论文 >> 正文

东方社会主义实践问题研究


工为生产的基本形式的社会,本身就是依靠剥削才能保持其社会生存的社会,本身就是建筑在剥削基础上的社会。这种性质不会由于这个社会的领导人的道德因素或者法律方面的规定而发生改变,也不会因为人们知道了某种关于消灭剥削的理论而发生改变。

上面我们谈了一些对过去社会性质的认识,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那东方过去和现存所有曾经宣布自己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无一例外的都没有真正的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制度。苏联的社会主义者们在他们的国度里曾经建立起以机器生产为主的工业社会,由此我们似乎有理由说那里已经是社会主义了,但是,情况并非如此。我们看到的这个社会,他既没有实现象社会主义社会那样的消灭了旧式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社会联系,也没有实现象资本主义社会那样的单纯以货币为媒介的社会联系。政治经济学中的价值,本质上不就是指个人之间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社会力量的结晶吗?不就是意味着由于个人之间盲目地相互作用,从而个人不能控制他们之间进行社会交往时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吗?这种社会关系不是体现为个人的力量,尽管他是社会个人进行活动的结果。他体现为与个人对立的私有制的力量,按照哲学家们的话说就是体现为人类个体与其“类”的对立、人类的异化等等。而个人就始终活动在他们的个人利益与普遍利益普遍分离的界限之中(关于这一点大家可以参阅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但是,这种普遍的相互作用经过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就演变成为现代这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这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在不知不觉中却作用出一种与以往全部私有制根本对立的、完全不同的、全新的社会背景。这种全新的社会背景预示着使以往个人成为某种特殊门类、变成某种狭隘经济变种的经济活动方式已经开始失去他存在的合理性,取而代之的将是流动的、不会使人们被特殊劳动条件规定为特殊劳动者的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而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创造了达到上述这种新社会的物质条件。正是资本主义制度才把私有制内在的矛盾推向了顶端,从而产生出扬弃全部形式私有制的历史根据,从而才使得私有制的全部发展过程得到扬弃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随着资本主义的摧毁,私有制的渐进的量变过程被质变所中断,一个新的社会物种就此诞生了。这正如黑格尔所形容的那样:“犹如在母亲长期怀胎之后,第一次呼吸才把过去仅仅是逐渐增长的那种渐变性打断——一个质的飞跃——从而生出一个小孩来那样……,可是这种逐渐的、并未改变整个面貌的颓毁败坏,突然为日出所中断,升起的太阳就如闪电般一下子建立了新世界的形相”。{《精神现象学序言》第7页(商务印书馆)}。

由此看来,任何力图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人们或者阶级如果不能在革命胜利后立即建立起与以往完全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如果不能立即使得消灭了旧式分工的生产的社会形式成为社会基本的、主要的生产形式;如果不能使这种暂新的生产方式所带来的经济力量成为社会全部或者至少成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经济力量的话,那么所谓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无疑就仍然是一种幻想,一种用现代词句掩盖了的幻想,因为一切被消灭了的旧东西很快就会死灰复燃。人类尽管在他们的幼年时期多么象低等动物,尽管他们那时身上还到处显露出低等动物的痕迹,但是,他们毕竟有着与低等动物完全不同的“生产方式”。人类的生产方式尽管在开始的时候似乎显得比动物高明得不到那里去,但是,他毕竟与动物有着本质的不同。如果我们只看见量的区别而忽略了质的区别,如果只注意到事物发展过程的连续性而没有看见事物发展过程的间断性,那么我们就完全违背了客观事实,违背了客观辩证法。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人们的个人生活与他们的社会生活对立起来,从而作用出经济学中的价值范畴;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则把人们的个人生活与他们社会社会生活统一起来。在这种社会里,价值范畴是不存在的。可见,所谓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是多么滑稽可笑!这种理论无非是旧式分工还顽固存在的反映,无非是如同恩格斯所说的那样:

“在以自发的社会内部分工作为生产的基本形式的地方,这种分工就使产品带有商品形式,……”(《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09页)。

由此可以看出,那些导致对过去社会性质错误认识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很多人不是从现存社会的经济结构,不是从现存社会的经济学中去寻找判断现存社会性质的依据,他们往往是从现存社会的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某些东西,是从现存社会的哲学中,从现存社会的某些社会领导人的计划和理想中去寻找判断现存社会性质的依据。这些做法不管动机如何正直和善良,但是却仍然没有超出唯心主义的历史观。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一提《“补课论”批判》中引用的列宁的那两段话:

“(1)你们说,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就需要文明,但是谁也说不清楚这种一定的文明水平究竟是怎样的,因为这在各个国家的具体历史发展情况中是不同的,即使在各个西欧国家都是不同的;

(2)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追上别国的人民呢”?

对于列宁的这两句话所在的原文我没有看到过,因此,为了避免偏颇,我只想单独对这两句话谈谈我的看法。

第一句话


其实上面我已经做出了回答,就这句话而言,显然是偷换概念了,这里是用事物量变的概念偷换了事物质变的概念。每个国家和每个民族文明的发展水平的确不一样,这一点不是自资本主义产生以后才有的现象,人类社会的一切时代都有这个现象存在,但是,我们是不是由此就得出结论说建立社会主义没有某种客观的标准呢?完全不是!机器大生产就是建立社会主义文明的质的标准。原因很简单,只有机器大生产才有可能短时间内创造巨大的物质财富,并把人类生产自己生存资料的必要劳动时间降到非常低的地步,以至于人们能够获得比较充足的时间去从事精神方面的发展,从而为消灭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裂创造了条件。此外,机器大生产把一切原来复杂的劳动都变成了一些简单的操作,变成了简单劳动。最后,机器大生产本身只有建立在个人之间密切协作的基础上才能够正常进行,个人能力的自然差别在这里不具有、并且越来越不具有经济意义,只有协作本身才具有经济意义。这样,社会个人之间的协作就变得牢固不可摧灭了,反映在生产关系上,平等互助才不再是体现为外在的、偶然的、自发的因素,而体现为内在的、必然的、自觉的因素。而机器,不论是过去较为简陋的机器还是现代高度发达的机器,它们在基本性质上都具有上述经济特征。所以,马克思恩格斯生前才会不遗余力的去推动社会主义革命,恩格斯才会说我们不能等到资本的战车把最后一个小生产者碾碎,才去组织他们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而如果没有这种性质的生产力出现或者这种性质的生产力还没有成为一个社会的主要的经济力量,那么,所谓的建立社会主义当然就只能是一相情愿的空想,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恩格斯为什么会说
“可见,就是从这一方面说来,资产阶级正如无产阶级本身一样,也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必要的先决条件。因此,谁竟然断言在一个虽然没有无产阶级然而也没有资产阶级的国家里更容易进行这种革命,那就只不过证明,他还需要学一学关于社会主义的初步知识。” {《流亡者文献----论俄国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616页}。

我们可以推动一个社会从生长到灭亡进程,从而加速历史的进程,但是,我们却不可能凭空创造出一个新社会来。可见,问题不是来自于人们不能理解上述结论,问题来自于人们的幻想,而《 “补课论”批判》中援引列宁那第二句话就正是体现了这个问题。

我们还是先来看看这第二句话:“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追上别国的人民呢”?

利用革命的手段取得追上别国人民的前提是可能的,利用这种前提追赶上别国人民也是可能的,但是,“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追上别国的人民”在当时的物质条件下却是不可能的。所以,这里的问题不是在于能否追上别国人民,问题在于建立的是否真正就是社会主义?如果暂时不是社会主义,那么我们的党能否保持不变质?能否保证在以后条件具备后就立即无可争议的率领人民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

我们知道,至从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出现社会大分工后,人类就进入了阶级社会。而阶级的产生,剥削阶级的形成虽然伴随着程度不一的暴力行为,但是,私有制和阶级出现的根本原因毕竟不是暴力而是人类经济发展出现了社会大分工的结果。进入阶级社会成为代表剥削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人开始总是以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的脚色出现在历史中的,只是后来进入了阶级社会以后,这些原来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才变成了掠夺社会财富的手段,而这种掠夺并不总是在明火执仗、不加遮掩、直截了当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掠夺从一开始时候就与阶级社会以后的各个历史阶段一样,他们总是伴随着社会生产的组织职能一起进行的,这就使得这种掠夺具有了迷惑性的外表,从而在历史上,不仅剥削者把这种剥削行为看作是组织社会生产的一般职能,看作是必要的、永恒的一般性范畴,同时甚至被剥削者在一定历史阶段上也会同样认为这种行为是必要、永恒的。剥削者这样宣传我们大概不难理解,但是,为什么在特定历史阶段上被剥削者也这样认为呢?原因就在于,当人类的历史发展还没有发展出可以消灭分工的生产力的时候,分工就仍然具有他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任何个人,不论是剥削者还是被剥削者,也不论是英雄还是平民都不可能通过法律来简单的取消这种分工,而“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正是因为分工还有他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那么阶级就依然具有他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于是,我们就发现,既然人们无法消灭以分工为生产的基本形式的社会生产方式,那么,他们就同样无法消灭阶级。再言之,既然原来的被剥削阶级取得统治权后也只能按照原来社会的样子组织社会生产,那么,他们就不可能提出与工人阶级一样的历史任务。他们充其量也不过只能是在对旧社会进行着程度不同的改良,充其量不过只能是在行将复活的剥削中总结了过去社会的历史教训、从而使现在社会剥削的程度暂时有所缓和而已。

除此之外,自从阶级社会诞生以来,我们什么时候发现过哪个剥削阶级会自觉的放下自己的既得利益,为的是去实现人类的平等幸福呢?我们又什么时候发现过哪个剥削阶级会按照邓小平先生说的那样:先富裕起来的人带动还没有富裕起来人实现共同富裕呢?没有!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某个阶级的个别人可能会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逃逸出这个阶级以外,但是,我们考察的是社会而不是个人,虽然社会的的确确是由不同的个人所组成的。我们的考察总是以这些有血有肉的个人之间的社会交往为前提的,我们考察的是他们因为不同的经济联系所形成的不同的经济群体,我们不是考察他们的自然人格而是考察他们的经济人格,用哲学家们的话说就是考察他们的社会学意义上的“类存在”。个人逃逸出原先自己所属的阶级的事情在历史常有发生,但是,只要产生特定阶级的特定的生产方式还存在着,这个阶级就不会灭亡,这个阶级存在的历史根据没有消失,这个阶级就不会消失。

由此可见,正如我上面说的那样,任何力图建立社会主义的人们,如果在取得了政权以后,不立即全部中断或者主要中断私有制的生产方式,不立即全部建立起或者至少主要建立起消灭了旧式分工的生产方式,而是天真的以为取得了政权后,造成某种前提逐步去积累必要的物质条件,待到条件成熟后再就可以建立社会主义了,那么,我们可以毫不犹豫的断言这种建立社会主义的道路是不可能行得通的!显然,从旧的生产方式中一方面发展着创造新生产方式的物质条件,积累着新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也发展着剥削,积累着剥削阶级的既得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能够指望这个阶级能够自己革自己的命,自觉地带领人民去实现共产主义吗?

好吧,让我们现在再退一步吧,让我们姑且承认这种建立社会主义的观点是正确的吧!既然如此,那么我们由此就必然得出如下的结论:首先,我们按照这个观点的逻辑,我们就不难得出分工的规律并不就一定是阶级划分的基础这个结论——这样说来倒是恩格斯错了;其次我们又可以得出分工和私有制并不是一个同义语,讲的并不一定是同一件事情的结论——这样看来马克思也错了;然后,我们还可以说,在这种旧的生产方式中活动的人们并不必然分裂成为阶级,或者即使分裂成为阶级也并不必然会有剥削,再或者即使有剥削,这些人也可能不会形成自己的既得利益,而哪怕暂时形成了自己的既得利益,他们后来也可能会自觉的放弃这些既得利益去带领人民实现共产主义。既然如此,那么,邓小平先生说先富起来的人带动没有富裕起来的人实现共同富裕又何尝不是正确的呢?又既然如此,那种认为共产党可以不受任何利益的影响而去代表所谓一切阶级的普遍利益的说法又何尝不无道理呢?

由此可见,上述那种建立社会主义的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的基础是根本对立的,他决不是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而是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进行了庸俗化,是一种用马克思主义的词句掩盖着的造神论。因为只有神才能够不受人间物质生活方式的影响,既不会受人间物质利益的影响同时又拥有绝对的权威来支配任何人。可见,在这种理论中完全包涵了现在的被认为是庸俗的社会主义理论或者修正主义理论,换句话说就是现在的庸俗的社会主义理论或者修正主义理论其实早就作为一种必然的推论存在于前一种理论之中了,就象革命性的推论早就存在于黑格尔的理论中一样。尽管创造这些理论的人也许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也许还激烈的反对过这些推论,但是,这毕竟是存在着的事实,他们毕竟在理论方法上,在逻辑上是一致的


也许我们有的人会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依靠无产阶级专政来达到的目标。这样理解是不正确的!无产阶级专政和其他阶级的专政一样,本质上就是一种专制,只不过,这种专制到了无产阶级手里,因这个阶级肩负着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解放全人类的历史任务,所以,专制只有在这个阶级手里才是通向人类自由的必要的手段,由此我们才可以在某种意义上说他就是自由本身。而要实现这一点不仅需要有大工业的产物——无产阶级,而且还需要无产阶级能够真正的把无产阶级专政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不消灭旧式的分工,无产阶级就不可能真正掌握政权,从而就不可能真正掌握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武器。在旧式分工还是主要生产形式的社会里,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就仍然还是社会少数人对大多数人的专政。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指能够消灭分工的生产力还没有历史的出现或者还没有成为社会主要的经济力量的情况下),我们愈是想去消灭剥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就愈不能依靠经济力量,因为那就会象恩格斯说的那样:“野蛮人和半野蛮人通常也没有任何阶级差别,每个民族都经历了这种状态。我们决不会想到要重新恢复这种状态,至少因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这种状态中必然要产生阶级差别” ,这样,为了达到我们的目的,我们就愈是只能依赖于政治,就愈是只能在政治领域内搞些消灭分工从而从形式上消灭阶级的运动。在这种情况下,事物存在的基础、根据、内因并没有发生改变,发生改变的只是旧的

《东方社会主义实践问题研究(第2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77204.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政治论文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