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
济工作领域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对策初探
(一)思想观念要更新。胡锦涛同志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这一精辟论述,对于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加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干部责任意识针对性最强。基层纪检干部工作在第一线也是最前线,他们最了解下情,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问题大多发生在这些群体中。对于人民群众的疾苦、困难、难点、热点问题,对于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对于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作为,需要基层纪检干部进行反映和处理,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基层纪检干部担负着繁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通过层层落实,大多落在他们干部身上。正所谓“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许多政策规定需要他们去上传下达,许多工作要求需要他们去贯彻部署,许多工作任务需要他们去组织完成。因此,我们必须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队伍建设要出新。着眼于提高整体素质,建立长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机制。要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要增强创新意识、大局意识、法制意识,坚持正义感、严于律已、依法办事;要改善知识结构,通过加强政治学习、研讨、考核考试等形式,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采取综合的、专项的等措施,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知识素养;通过参加实践锻炼、调查研究和经验交流等方式方法,用创新的思维、发展的眼光和专业的角度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干部交流,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可采取内部和外部交流,横向和纵向交流,上级和下级交流的办法,改善队伍结构。要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选调干部,把政治基础好、原则性强、学历较高、专业对口等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来,使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结构更趋合理、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同时,要妥善解决纪检干部办公设备、办案经费、交通工具等方面的问题和措施,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三)管理体制要创新。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很难得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很难开展。特别是在履行监督职能中,虽赋有监督的权力,实践中无法也无力监督,造成实际上监督权力的弱化。对此,可试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即基层纪委书记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书记直接对上一级纪委负责工作,这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基于这种思考的理由是:同是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的管理体制,基层纪委与其上级各级纪委有其特殊性。上级各级纪委是常委会制,有其独立的领导班子和赋予一定的权力,同级党委领导是原则的领导,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决策决定的领导。而基层纪委除乡镇纪委有委员会外,没有独立的领导班子,只有纪委书记一个人,赋予的权力也有限。特别是同级党委的领导是具体的领导,事无巨细的领导,直接的领导。即便是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也改变不了其在党委特别是“一把手”领导之下的“身份”。这是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不力的重要原因。在这种管理体制及特殊情况下,基层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杀大权”掌握在同级党委和“一把手”手中,对其不能也不敢监督。在对权力失去监督中,致使个别单位和乡镇“一把手”胆大妄为,家长制,个人说了算歪风滋长,消极腐败行为蔓延。如实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就能较好解决这些问题,至少从管理体制上可以解决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不力的问题。
(四)工作机制要求新。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要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实际,努力创新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与时俱进的抓好纪检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一是建立健全巡视督察制度。由区委、区政府牵头,从委局机关和区直有关单位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的巡视人员,建立巡视督察组,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巡视督察,并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业务指导。这既解决了部分基层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不重视,又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随之基层纪委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也会逐步改善。二是建立健全联查联办案件制度,抽调部分业务能力强的基层纪委书记组成调查组进行交叉查处、联合办案。无案时,各自回到原单位抓其它工作。这既解决了基层发案单位查处力量不足的问题,也解决了各基层单位其它工作不丢的问题,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又锻炼了基层纪委书记的办案能力,既防止了发案单位领导“说情”和亲情友情关系,又避免了基层纪委书记的“困扰”,可谓一举多得。
(五)考评制度要推新。当前,我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提高不快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自身缺乏进取心和工作积极性所致。只有在稳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解决“愿干”问题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科学考核评价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绩,才能把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内在积极因素充 《我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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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策初探
(一)思想观念要更新。胡锦涛同志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这一精辟论述,对于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加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干部责任意识针对性最强。基层纪检干部工作在第一线也是最前线,他们最了解下情,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问题大多发生在这些群体中。对于人民群众的疾苦、困难、难点、热点问题,对于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对于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作为,需要基层纪检干部进行反映和处理,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基层纪检干部担负着繁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通过层层落实,大多落在他们干部身上。正所谓“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许多政策规定需要他们去上传下达,许多工作要求需要他们去贯彻部署,许多工作任务需要他们去组织完成。因此,我们必须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队伍建设要出新。着眼于提高整体素质,建立长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机制。要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要增强创新意识、大局意识、法制意识,坚持正义感、严于律已、依法办事;要改善知识结构,通过加强政治学习、研讨、考核考试等形式,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采取综合的、专项的等措施,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知识素养;通过参加实践锻炼、调查研究和经验交流等方式方法,用创新的思维、发展的眼光和专业的角度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干部交流,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可采取内部和外部交流,横向和纵向交流,上级和下级交流的办法,改善队伍结构。要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选调干部,把政治基础好、原则性强、学历较高、专业对口等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来,使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结构更趋合理、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同时,要妥善解决纪检干部办公设备、办案经费、交通工具等方面的问题和措施,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三)管理体制要创新。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很难得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很难开展。特别是在履行监督职能中,虽赋有监督的权力,实践中无法也无力监督,造成实际上监督权力的弱化。对此,可试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即基层纪委书记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书记直接对上一级纪委负责工作,这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基于这种思考的理由是:同是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的管理体制,基层纪委与其上级各级纪委有其特殊性。上级各级纪委是常委会制,有其独立的领导班子和赋予一定的权力,同级党委领导是原则的领导,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决策决定的领导。而基层纪委除乡镇纪委有委员会外,没有独立的领导班子,只有纪委书记一个人,赋予的权力也有限。特别是同级党委的领导是具体的领导,事无巨细的领导,直接的领导。即便是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也改变不了其在党委特别是“一把手”领导之下的“身份”。这是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不力的重要原因。在这种管理体制及特殊情况下,基层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杀大权”掌握在同级党委和“一把手”手中,对其不能也不敢监督。在对权力失去监督中,致使个别单位和乡镇“一把手”胆大妄为,家长制,个人说了算歪风滋长,消极腐败行为蔓延。如实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就能较好解决这些问题,至少从管理体制上可以解决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不力的问题。
(四)工作机制要求新。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要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实际,努力创新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与时俱进的抓好纪检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一是建立健全巡视督察制度。由区委、区政府牵头,从委局机关和区直有关单位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的巡视人员,建立巡视督察组,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巡视督察,并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业务指导。这既解决了部分基层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不重视,又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随之基层纪委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也会逐步改善。二是建立健全联查联办案件制度,抽调部分业务能力强的基层纪委书记组成调查组进行交叉查处、联合办案。无案时,各自回到原单位抓其它工作。这既解决了基层发案单位查处力量不足的问题,也解决了各基层单位其它工作不丢的问题,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又锻炼了基层纪委书记的办案能力,既防止了发案单位领导“说情”和亲情友情关系,又避免了基层纪委书记的“困扰”,可谓一举多得。
(五)考评制度要推新。当前,我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提高不快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自身缺乏进取心和工作积极性所致。只有在稳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解决“愿干”问题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科学考核评价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绩,才能把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内在积极因素充 《我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