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7月林业工作汇报
县林权证换发工作总结表彰会时肯定了我县五条成功经验,即“领导重视方法得当,不畏艰难敢为人先,政策落实群众参与,队伍精良工作细致,经费保障措施得力”,并号召其他县、市借鉴我县的成功经验。
(二)严格执法,加强林政管理
针对林政管理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今年我们重新修订了《长沙县资源林政管理规定》,对林木采伐更新管理、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等5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同时我们在行政审批中,全面推行公示制度,加大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1—7月份,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共优质办理行政审批650件,共呈报省市批准依法征占用林地9处,25.22公顷。全系统共依法征缴林业规费823.5万元,其中育林基金88万元,工本费54万元,检疫费、绿化费14.9万元,植被恢复费666.6万元。
今年年初,市局预安排我县采伐计划后,我局按照“不突破、不串用”的原则,将采伐计划安排到生产单位。在审批采伐过程中,做到伐前有设计,伐中有监督,伐后有验收。主伐伐区设计率100%,现场复检率100%,抚育采伐设计率达100%,特别是抚育采伐过程,指定专人全程监督检查。目前,共依法审查批准林木采伐185处,16146立方米,其中主伐137处,8857立方米,抚育采伐2处,299立方米,其它采伐46处,6990立方米。
(三)加强生态建设,确保资源安全
1、坚持营造结合,扩大生态建设成果。今年,我们抢抓春季造林黄金季节,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完成植树造林10617亩,其中植被恢复费异地造林项目2917亩,迹地更新7580亩,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120亩。在完成当年造林任务的同时,我们坚持营造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已实施的工程项目的维护工作,巩固造林成果。
2、开展专项行动,稳定林业治安秩序。今年,县林业局与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成效显著。1—7月,全系统共查处各类案件173起,其中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4人,逮捕4人,治安案件8起,治安拘留8人,林政案件162起。
3、落实各项措施,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今年,我们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责任意识,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投入85万元,组建了长沙县民兵森林防火应急连和乡镇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共计13支队伍,健全了森林防火快速反应机制和预警机制,进一步落实了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大了领导和责任追究力度,有效地把森林火灾损失得到最低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1—7月共发生山火111起,其中火灾36起,火警75起,过火面积6075亩。
4、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在森林资源保护上,我们以测报和防治为重点。一是全面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二是开展松毛虫调查和松天牛、松材线虫病的监测预防工作;三是对福临、北山两个乡镇的竹蝗进行调查和防治;四是加大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和监督力度;五是组织对临长路绿色通道杨树虫害的防治工作。本次防治主防天蛾,兼治金龟,防治面积达1500亩,取得良好效果,确保了我县森林资源安全。
我局今年的工作在上级的正确指导下,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政策调控,严格控制用地,林业规费同比下降,预计难以完成年度计划;二是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花卉苗木产业仍在低位徘徊中,难以做大做强;三是部份乡镇和地方领导仍然存在重经济、轻生态、重眼前、轻长远的思想,导致部分地方仍存在乱占林地和肆意采伐公益林的现象。在后段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上述问题认真研究,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林业事业的新局面。
《2005年1—7月林业工作汇报(第2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7732.html
(二)严格执法,加强林政管理
针对林政管理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今年我们重新修订了《长沙县资源林政管理规定》,对林木采伐更新管理、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等5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同时我们在行政审批中,全面推行公示制度,加大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1—7月份,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共优质办理行政审批650件,共呈报省市批准依法征占用林地9处,25.22公顷。全系统共依法征缴林业规费823.5万元,其中育林基金88万元,工本费54万元,检疫费、绿化费14.9万元,植被恢复费666.6万元。
今年年初,市局预安排我县采伐计划后,我局按照“不突破、不串用”的原则,将采伐计划安排到生产单位。在审批采伐过程中,做到伐前有设计,伐中有监督,伐后有验收。主伐伐区设计率100%,现场复检率100%,抚育采伐设计率达100%,特别是抚育采伐过程,指定专人全程监督检查。目前,共依法审查批准林木采伐185处,16146立方米,其中主伐137处,8857立方米,抚育采伐2处,299立方米,其它采伐46处,6990立方米。
(三)加强生态建设,确保资源安全
1、坚持营造结合,扩大生态建设成果。今年,我们抢抓春季造林黄金季节,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完成植树造林10617亩,其中植被恢复费异地造林项目2917亩,迹地更新7580亩,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120亩。在完成当年造林任务的同时,我们坚持营造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已实施的工程项目的维护工作,巩固造林成果。
2、开展专项行动,稳定林业治安秩序。今年,县林业局与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成效显著。1—7月,全系统共查处各类案件173起,其中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4人,逮捕4人,治安案件8起,治安拘留8人,林政案件162起。
3、落实各项措施,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今年,我们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责任意识,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投入85万元,组建了长沙县民兵森林防火应急连和乡镇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共计13支队伍,健全了森林防火快速反应机制和预警机制,进一步落实了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大了领导和责任追究力度,有效地把森林火灾损失得到最低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1—7月共发生山火111起,其中火灾36起,火警75起,过火面积6075亩。
4、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在森林资源保护上,我们以测报和防治为重点。一是全面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二是开展松毛虫调查和松天牛、松材线虫病的监测预防工作;三是对福临、北山两个乡镇的竹蝗进行调查和防治;四是加大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和监督力度;五是组织对临长路绿色通道杨树虫害的防治工作。本次防治主防天蛾,兼治金龟,防治面积达1500亩,取得良好效果,确保了我县森林资源安全。
我局今年的工作在上级的正确指导下,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政策调控,严格控制用地,林业规费同比下降,预计难以完成年度计划;二是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花卉苗木产业仍在低位徘徊中,难以做大做强;三是部份乡镇和地方领导仍然存在重经济、轻生态、重眼前、轻长远的思想,导致部分地方仍存在乱占林地和肆意采伐公益林的现象。在后段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上述问题认真研究,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林业事业的新局面。
《2005年1—7月林业工作汇报(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