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
bsp;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县文明办副主任 县文化体育局局长 县广播电视局局 县总工会主席 县妇联主席 县团委书记 县民宗局局长 县老干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机关工委书记 中学党委书记 管理局局长 县水利局党委书记 县农业局局长 县卫生局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系电话:****** 各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吸引各族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加大宣传力度,大张旗鼓的开展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统战、民族宗教、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要根据自已的工作特点,积极配合开展各项活动。县广播电视局要积极做好教育月的宣传报道工作。教育月活动结束后,全县各党委、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6月1日前报送县委宣传部。   《*县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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