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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激励、处罚作用,但由于责任不明确,目标不具体,导致了一些奖励、处罚措施难以实施,在奖励、处罚上往往是象征性的,没有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一些乡镇和部门尚未建立全面、系统、有效的检查考核机制,对下属单位(村居)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不少地方还存在着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大,追究效果不理想的现象。
   (六)监督机制不尽完善。监督机制停留在纸上,没有能够很好地解决“不敢腐败”问题。有些党员、基层干部怕报复、怕伤和气、怕抓不准、怕被人说出风头、怕招来麻烦,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对于一些应公开的政务、村务以及一些敏感、重大的问题,一般干部了解的少,想监督而又不能监督。一些党员干部汇报思想、报告工作不及时,不全面,有的只向主要领导汇报,而不向一般党员干部通报,群众看起来是雾里看花。有的在民主生活会上避重就轻,轻描淡写,不批评别人,也不愿别人批评自己。尤其是在村一级,党员群众的主动监督少,被动监督多,不出问题无人问,出了问题踏破门,以致一些村干部钻了监督不畅的空子,成了无人监督的特殊干部,工作中随心所欲、违法违纪,甚至成为村霸,横行乡里。如:陈集镇陈中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军、原村委会主任李宜庭在得知村民陈某举报村干部经济问题后多次对陈某进行辱骂殴打,最后受到了纪检部门的处理。
   二、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热点、难点及农民群众盼望解决的具体问题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存在严重的不平衡,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级组织运转困难,受经济因素的困扰,镇和村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上,党风廉政建设摆不上应有位置。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不仅激化了矛盾,削弱了农村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力,同时也使有些村干部对廉政建设丧失了信心,个别村出现了“无钱办事,无人管事”的局面,有的甚至每到年关,出现了“支部关门,干部躲债”的现象,更谈不上抓党风廉政建设了。
   (二)少数基层干部作风不实。表现在群众意识和民主意识不强,决策不民主,喜欢搞“一言堂”、“家长制”,在领导岗位上干得时间越长越明显;做官不为民,对上负责多,对下负责少,对己负责多,对公负责少,对事关群众利益的子女上学、看病用药、拆迁补偿等问题,关心得不够,解决得不多,脱离了群众,背离了党的宗旨;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淡薄,有少数干部作风粗暴,损害了党的形象。
   (三)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村主要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政治素质不高,往往凭一时一地的印象,把四平八稳的老好人、近亲繁殖的“家庭兵”、漫天许愿的说客选进村级班子,致使工作难以开展。有的村干部蓄意限制优秀青年的发展,致使农村干部后继乏人。有一个村30年仅发展了2名党员。有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连襟关系。还有的地方群众思想观念落后,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受到农村宗族势力的影响,选举的干部干不好,任命的干部干不长。有一个村的书记因挪用公款受到撤职处理,在没有退赔的情况下,又被该村现任书记吸收到村委会班子中来,并任命他负责村委会主任工作。2001年9月,某村支部副书记因工作失职、侵占公款等问题受到撤职处分,不到两年又被镇党委任命为该村的支部书记。
   (四)经济违法违纪问题增多,贪图享乐、挥霍浪费之风蔓延。近几年,虽然广泛开展了农村财务清理,积极推行了以农村财务审接等制度,但由于问题较多,少数农村党员干部私欲膨胀,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损公肥私,目前,农村党员干部经济违法违纪案件所具有的案值高、数额大、违纪主体广泛的特点与党政机关已趋于一致。如:龙河镇戚圩村原党支部书记朱本强贪污公款和侵占集体资金近20万元;古城街道新苑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黄仲祥先后三次伙同单位会计私分集体资金12.5万元。此外,相当一部分农村基层干部讲排场、比阔气,有的甚至在集体亏空严重的情况下,不惜借贷用于挥霍享受,出门办事租用轿车,频繁出入饭店、宾馆和休闲中心。如:项里街道双河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王伯平多次伙同村干部在城区洗浴中心用公款集体嫖娼受到了组织的处理。
   (五)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部分农村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粗暴,不依法行政的现象十分突出,特别是执行一些突击性任务时,常常采取强制性办法,有的甚至目无法纪,由此酿成严重影响农村稳定的群体性事件,造成农村干群关系紧张,已经直接影响到了基层政权建设。如:罗圩乡郭庄村在2005年征收道路捐款等六项费用时因为工作方法简单而引发了与群众的冲突。
   (六)财务管理混乱。乡镇对村(居)的财务管理实行“村帐镇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主要监管村(居)财务是否符合财经制度,是否符合上级和乡镇的有关规定等事项。村(居)支部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负责把关,报帐员具体管理,村民理财小组审查收支情况是否真实、合理等。但在财务管理中,以上各环节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一是乡镇监管单位没有发挥作用。管理体制不顺,责任不明,会计核算中心的主任由财政所长兼任,对村帐监管并没有真正负起责任,而农经服务中心有的处于瘫痪状态,有的虽有专职工作人员,但只是对村(居)帐务进行记帐、算帐,并没有起到监管作用,导致有的村(居)2001年村居合并以来没有一本完整的帐簿,财务管理长期处于失控状态。二是村(居)财务管理混乱。有的村(居)书记或主任在村级财务管理上没有充分发挥把关作用,甚至带头违反财经纪律,贪污、侵占、挪用集体资金;有的村级会计业务能力不强,记帐不及时。如:某村会计没有经过乡里委派,也没有经过业务培训,对接管的2002年至2004年4月份的财务不清楚,拿不出一本完整的帐簿,收支仅凭白头据为记帐依据。有的村(居)财务设帐外帐,坐收坐支,非生产性支出较大。有的村民小组,长期只有小组长负责的小组财务帐,无人监管。三是村

《关于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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