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学校管理及幼儿教育工作会议讲话
文章标题:县学校管理及幼儿教育工作会议讲话
县教育局局长
同志们:
这次全县中小学管理暨幼儿教育工作会议,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基础教育的重点由条件改善转向内部管理、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由重点建设转向均衡发展,推动我县基础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的一次动员会。会上,张音副县长将发表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我县中小学管理及幼儿教育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围绕打造基础教育强县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狠抓中小学管理和幼儿教育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1、中小学管理切实加强
一是常规管理取得一定成效。德育整体工程稳步推进。全县中小学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为指针,健全了德育工作机制,创新了德育工作方法,加强了德育实践活动,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立体德育网络和德育工作社会评价体系,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班级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教育局下发了《石门县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管理细则》,组织召开了班级管理经验交流会,加强了班主任的选拔、培训指导和管理工作。平安校园创建取得实效。各中小学高度重视综治维稳工作,加强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是联合相关部门加大了对校园周边黑网吧、游戏室及非法摊点的整治力度,保障了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行风建设成效突出。从2003年开始,我们连续三年开展了“正行风树形象创满意”系列教育活动,进行了师德师风、教育收费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有效规范了学校和教师的行为,树立了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是办学行为得到较好的规范。大部分学校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类课程,音体美教育及综合实践课程得到较好落实。坚持按省教育厅颁布的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征订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基本规范了学生用书管理。教育局印发了《石门县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学籍管理和招生秩序,出台了《关于严禁学校和教师违规办班、有偿家教家养的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违规办班、有偿家教家养等行为进行了有力整治。
三是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更加完善。修订完善了《石门县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办法》、《石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启动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充分发挥教育评价体系的反馈、激励、促进作用,激发了学校和教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积极性。
2、幼儿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近年来,我县幼儿教育发展较迅速,办学规模逐步扩大,现有各类幼儿园76所,在园幼儿4650人,其中家庭式民办幼儿园蓬勃发展,已成为农村幼儿教育的主力军;学校附设学前班63个,在班幼儿1781人。幼儿教育管理更加规范。严格落实了办园准入制度和年检综合评估制度,依法整治非法办园行为,2000年以来依法撤除非法幼儿园达11所。大部分幼儿园能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坚持服务幼儿,服务家长,根据幼儿的心理、生理特点,注重特长培养和潜力挖掘,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幼儿教育质量有所提升。
同志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教育管理及幼儿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
1、管理制度不够落实。少数校长重建设轻管理,深入课堂、深入学生、深入教师不够,已逐渐成为教学研究的外行,成为学校管理的外行。校长不姓“教”,学校的内部管理就难以落实,教育教学质量就难以提高。
2、办学行为不够规范。近年来,教育局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发了很多文件,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但仍有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突出表现在:素质教育不落实,有的学校随意调整课程计划,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少数学校甚至为获取蝇头小利,擅自提前学生到校时间和开餐时间;学生课业负担重,有的学校和教师利用节假日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家养的现象也有所抬头;学籍管理欠规范,有的学校为追求升学率,歧视排挤后进生,甚至勒令学生退学。
3、幼儿教育发展比较滞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集中精力抓“两基”达标、“普九”成果巩固提高和高中教育发展,幼儿教育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存在着普及程度不高、办园质量偏低、管理不够规范、优质教育资源较少等问题。
用科学发展观审视我县的教育管理和幼儿教育工作,确实还有很多不和谐、不科学的地方,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起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基础教育内部与外部、人与物、质与量的和谐发展,努力实现幼儿教育与九年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的和谐发展,努力实现基础教育与各类教育的和谐发展。
二、规范办学行为
,大力推行中小学管理规范化
加强规范化管理是提高中小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也是培植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的需要。规范化管理与学校特色并不矛盾,与学校创新并不矛盾,应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提升我县基础教育综合实力的一项重要工程予以大力推广。上半年,市教育局编印了一本《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文件选编》,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共28条。本次会议我们转发了这28条,并印发了《石门县2006年秋季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设置表》、《石门县中小学基本作息时间》及《石门县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办学行为不良记录档案的通知》等文件。大家回去后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重点是做好三个规范。
1、规范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规范学生活动总量,是中小学管理的最起码的要求,也是最基本的原则。按照课程计划,每学年教学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为39周,普通高中为40周,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每周在校活动总量,小学一、二年级26课时,三至六年级为30课时,中学各年级为34课时。但在实际教学活动中,相当部分学校没有达到这些基本要求。一是加班加点,延长活动时间。有的学校早自习2节,晚自习4节,学生早晨6点前就起床,晚上10点半还没有下晚自习。二是作业负担重,学生没有自由支配的课余时间,有的小学生做作业做到深更半夜。三是节假日组织成建制补课,要求学生参加各种补课班、特长班。这些做法严重地违背了教育教学规律,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也引起了学生和家长的强烈不满。为了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各学校要严格遵照市局和我局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到“四个严禁”:严禁提前或推迟开学放假时间;严禁违背《石门县中小学基本作息时间》的规定,随意更改中小学生到校、离校、起床、就寝时间;严禁随意加大学生课外作业总量;严禁违规办班、补课。减轻学生负担并不难,难就难在我们要不折不扣地去落实课程计划,难就难在我们要不折不扣地去执行这些具体规定。活动总量控制了,各项规定执行了,中小学生的负担也就减轻了。
2、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端正办学思想
近年来,针对中小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我局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定,加强了管理工作的力度,收到了一定效果。但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有些学校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有的学校为追求升学率,给年级组、班主任下达升学指标,公布全体学生考试成绩排名,歧视排挤后进学生,动不动就开除学生,勒令学生退学、转学;有的学校不按课程计划开课设节,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挤占体育、音乐、美术及学校课程、地方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等课时补习其它文化课,脱离课程标准,扩大教学范围,提高教学难度;有的学校对教师管理不严,教师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接受吃请、有偿家教家养的现象屡禁不止;有的学校用不正当手段抢挖生源,扰乱正常的招生秩序。上述这些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在中小学都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其严重性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尽管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很多,规定很多,但真正贯彻落实的不多,解决问题的不多。大家都认为到了非规范办学行为不可的时候了,但在行动中都不愿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都缺乏勇气、胆识和魄力,都缺乏对学生、对教育、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实施素质教育不能挂在嘴上,规范办学行为不能写在纸上。贵在行动,贵在坚持。只有我们校校讲规范,天天讲规范,才能营造出一个宽松的、和谐的素质教育大环境。
3、规范考试评价,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减轻学生负担绝不是降低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绝不是不重视教育质量。教育工作特别是基础教育工作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首先是要树立和坚持科学的质量观。一方面,要坚持以人为本的质量观。在以人为本新观念的引导下,基础教育质量集中体现在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上,体现在促进人的主动发展、全面发展和多样化发展上,体现在为人的终身学习和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上。真正高质量的教学过程是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引导学生全面、主动、生动活泼发展的过程;真正高质量的教学结果不仅体现在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上,更体现在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及身心的全面发展上。我们要坚决反对只注重学科知识体系而忽视人的发展的倾向,坚决反对只注重群体统一发展而忽视学生个性发展的倾向,坚决反对只关注一部分学生而忽视另一部分学生的倾向。另一方面,要坚持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基础教育质量不是某个学生或某个教师个体成绩的展示,而是学生群体和教师群体素质的整体体现,要面向全体,照顾个性差异,切实使每个人都能得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不是单一的某种素质的体现,而是德智体美综合素质的体现,是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内在统一协调发展的综合体现。什么是素质教育有很多解释,其实最朴实、最本质的解释就是“两全”:面向全体学生、学生全面发展。我们所要的质量应该是对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负责的质量。
其次是要改革考试和评价制度,促进科学质量观的落实。在这方面,我们将着力建立和完善三大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管理的监测机制。对高中、初中、小学教学常态进行监测,对学生发展状况进行评估,建立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规范考试行为,定期向社会提供全面的教学质量报告,引导社会和学校树立全面的教学质量观,彻底扭转以“升学率”和学生的考试成绩“论成败”的片面质量观。二是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督查机制。我们所追求的质量,必须建立在规范的办学行为基础之上。本次会议下发的《石门县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办学行为不良记录档案的通知》共列举了七大类不良办学行为,各中小学要认真开展自清自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并建立相应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我们将把中小学办学行为不良记录档案作为评估复查各类示范学校、特色学校、名优学校以及校长和教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记录在案的不良情况定期通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对有三次以上不良记录者,实行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对于这次转发的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28条具体规定,我局将直接聘请督学进行专项监督。三是建立和完善促进师生共同发展的评价机制。形成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家长和社区共同参与的学校评价机制,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德育工作、课程实施与管理、师德建设、学生团队活动、学生全面成长的情况作全面评价。我们将认真总结已有的成功经验,制定出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发展的评价方案。积极进行高中教育质量评价改革,一方面充分利用高考的结果对普通高中质量进行评价,一方面改革评价的方式,把考生规模与区域人口、把高考结果与生源状况等挂起钩来进行综合评价,正式发布,给大家一个可信赖的信息。
三、明确目标,努力推动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去年11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幼儿教育工作会,今年5月,市教育局又召开了中小学管理暨幼儿教育工作会议,省、市均下发了加快幼儿教育改革发展的文件。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们也制定了《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意见》规定,“十一五”期间,我县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奋斗目标是:到2010年,全县0-3岁婴幼儿入托率达30,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0以上,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达95以上。全县建设省级示范性幼儿园1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5所,县级示范性幼儿园10所;每个乡镇均建起中心幼儿园,且基本达到县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如何实现上述目标,我简单讲三点意见:
1、要创新发展模式
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是发展幼儿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高度重视,作好建设规划,创新思路,积极借鉴和探索多种办园模式,扩大事业规模,提高普及程度。要按照“以社区为依托发展幼儿教育”的要求,认真作好幼儿园整体规划,把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各类教育资源,通过新建、重组、改制、场地置换等办法盘活,加快幼儿园建设和发展。澧县幼儿园的几种办园模式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范例。第一种模式是: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的公办示范性幼儿园,幼儿园建设资金和骨干教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如由澧县教育局举办的澧州幼儿园。第二种模式是: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学校单独举办或者与其他机构或个人联合举办,园舍独立,资产国有,如码头铺镇中心幼儿园。第三种模式是:利用乡镇中心学校闲置的教育资源或依托中小学,校内办园,资源共享,园舍独立,管理独立,如由大堰垱镇中心学校举办的镇中心幼儿园。第四种模式是:公民个人独立办园。这种完全民办的幼儿园仍然是幼儿教育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形式。我们认为这些办园模式都是符合湘政办发[2005]43号文件精神的 《县学校管理及幼儿教育工作会议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