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高职教育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机制,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与教学能力。这就需要对教师评价办法、校内分配制度等进行一系列改革,建立一套有利于教师“双师型”素质的形成和激励机制。同时,也要加强对教师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观念的转变,形成一种积极发展、主动发展、乐于奉献的校园氛围,从“要我干”的被动状态上升为“我要干”的主动状态。
2.要增加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同时要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这就需要改革现行的用人体制,形成教师能进能出的良性局面,这就需要政府适时地推出用人制度的改革措施。目前对“双师型”教师还没有一个严格的界定,需要建立“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体系,同时还须制定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任职标准和准入制度。这就需要政府的积极推动。
(三)建立健全高职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学校、社会等多个方面。笔者在这里从改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促进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方面谈一些个人观点:
1.理顺高职教育质量评估体制。要通过立法或行政手段,对教育质量评估体制加以确定,明确政府、社会、学校等各方面的关系,使评估行为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发挥教育质量评估对高等职业教育的促进作用。
2.提高高职教育质量评估方案科学性。教育质量评估是在20世纪80年代才逐步进入我国的,尽管在二十多年的实践中取得了引入注目的成绩,特别是在规范高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促进人才的培养质量的提高等方面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但也不可否认,我国目前的高校教育评估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在高职教育质量评估方面尤其如此。因此,要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不断地对高职院校的评估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使评估方案更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的本质要求,更体现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以提高其科学性。
3.切实提高高职教育自我评估质量。要引导高职院校自觉地开展自我评估,注重发挥高职院校在质量保障活动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高职院校自觉承担起维持和不断提高自身质量的责任,建立起切实保障自身质量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目前,已经有一些学校正在这方面开展积极的探索,如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与麦可思公司合作开展的毕业生跟踪调查已经连续了两届,从调查报告中可以发现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工作能力、知识结构等情况,也可了解到毕业生对学校的教学设施、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教学水平乃至校风学风等各方面的满意度,从而为学校合理地设置专业、提高教学水平、改善教学方式、优化校风学风等提供了依据。这些客观的评价涉及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各个方面,是对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客观检验。
4.建立高职教育质量社会评价机制。高等职业教育具有职业性、大众性和产业性,因此,社会评价特别是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对控制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是不可或缺的,但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评价机制目前在我国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笔者认为,要建立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评价机制,需要政府、社会、学校等三方的共同努力,具体地说,需要政府大力推动,社会积极参与,学校自觉行动。
5.建立高职教育质量评估监督制度。为了保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估科学、客观、公正,应建立教育评估监督制度。对评估的监督可以是行政监督,也可以是舆论监督、来自高校的监督,相信有了这些方面的各种形式的监督,可以确保评估方案的合理性、评估程序的合法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除了高等职业教育界自身的努力,还离不开政府的继续推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作为高职教育人,我们要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按照教育部文件和《规划纲要》要求,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等职业教育的期望,从而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浅论高职教育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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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增加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同时要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这就需要改革现行的用人体制,形成教师能进能出的良性局面,这就需要政府适时地推出用人制度的改革措施。目前对“双师型”教师还没有一个严格的界定,需要建立“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体系,同时还须制定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任职标准和准入制度。这就需要政府的积极推动。
(三)建立健全高职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学校、社会等多个方面。笔者在这里从改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促进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方面谈一些个人观点:
1.理顺高职教育质量评估体制。要通过立法或行政手段,对教育质量评估体制加以确定,明确政府、社会、学校等各方面的关系,使评估行为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发挥教育质量评估对高等职业教育的促进作用。
2.提高高职教育质量评估方案科学性。教育质量评估是在20世纪80年代才逐步进入我国的,尽管在二十多年的实践中取得了引入注目的成绩,特别是在规范高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促进人才的培养质量的提高等方面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但也不可否认,我国目前的高校教育评估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在高职教育质量评估方面尤其如此。因此,要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不断地对高职院校的评估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使评估方案更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的本质要求,更体现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以提高其科学性。
3.切实提高高职教育自我评估质量。要引导高职院校自觉地开展自我评估,注重发挥高职院校在质量保障活动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高职院校自觉承担起维持和不断提高自身质量的责任,建立起切实保障自身质量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目前,已经有一些学校正在这方面开展积极的探索,如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与麦可思公司合作开展的毕业生跟踪调查已经连续了两届,从调查报告中可以发现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工作能力、知识结构等情况,也可了解到毕业生对学校的教学设施、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教学水平乃至校风学风等各方面的满意度,从而为学校合理地设置专业、提高教学水平、改善教学方式、优化校风学风等提供了依据。这些客观的评价涉及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各个方面,是对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客观检验。
4.建立高职教育质量社会评价机制。高等职业教育具有职业性、大众性和产业性,因此,社会评价特别是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对控制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是不可或缺的,但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评价机制目前在我国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笔者认为,要建立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评价机制,需要政府、社会、学校等三方的共同努力,具体地说,需要政府大力推动,社会积极参与,学校自觉行动。
5.建立高职教育质量评估监督制度。为了保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估科学、客观、公正,应建立教育评估监督制度。对评估的监督可以是行政监督,也可以是舆论监督、来自高校的监督,相信有了这些方面的各种形式的监督,可以确保评估方案的合理性、评估程序的合法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除了高等职业教育界自身的努力,还离不开政府的继续推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作为高职教育人,我们要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按照教育部文件和《规划纲要》要求,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等职业教育的期望,从而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浅论高职教育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