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学外语教学中的“听说法”与“交际法”
外语教学法是研究外语教学规律的科学。学习外语教学法并在教学中努力实践和探索是提高教学效率、改善教学效果的根本途径。本文想就“听说法”和“交际法”作番比较。
一、理论依据
1、语言学基础
听说法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的美国。它的语言学理论基础是结构语言学( Structural Linguistics), 也称描写语言学( Descriptive Linguistics)。代表人物有: 布龙菲尔德( L. Bloomfield), 弗里斯( C. Fries)。结构语言学家认为, 语言学的任务就是严格地按照科学原则去观察和描写人类的语言, 并弄清楚这些语言在结构上的特征。他们认为语言首先是说的话( speech), 所有的人在学会阅读之前都是先学会说话的, 文字是话语的表现形式。
交际法于七十年代初期产生于西欧共同体国家, 它的语言理论基础是社会语言学( Social Linguistics ), 代表人物乔姆斯基( Noam Chomsky)、费斯曼 (J.A.Fishman) 和海姆斯 ( D.H.Hymes)。费斯曼认为社会语言学应研究“谁在什么地方, 什么时候, 用什么样的语言变体, 带着什么样的个人目的, 就什么题目, 对谁说什么话, 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效果。(Who speaks what variety of language to whom, where, when, about what topic and with what
individual intents and social consequences ).
2、心理学理论基础
听说法的心理学理论基础是行为主义学派( Behaviorism), 代表人物斯金纳(B.F.Skinner) 和华生 (J.B.Waston)。他们通过试验、观察和分析, 提出刺激——反应的理论, 把学习看成是刺激——反应的机械过程否认了人脑在外语学习中的作用。
交际法的心理学理论基础是心理主义学派(Mentalistic) 代表人物乔姆斯基。他认为: 人类的语言行为比动物的行为要复杂得多, 语言行为只能用人的天生能力(innate ability) 才能解释得通。从心理学的角度说, 要学生的学习产生效果, 必须使学习内容和学习活动与学生的交际需要和他们的经验相联系, 学生的学习动力、学习积极性对掌握知识和技能最为重要。
二、特点
听说法强调语音和口语训练, 主张先听说, 后读写的教学顺序, 把课堂教学的大部分时间在听说训练上, 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和控制下开展链式操练活动或在对话中担任角色, 要求用于理解和活动的时间约占15%和85%。它强调教语言本身而不是教有关语言的知识, 主张用对话来呈现新的词汇和结构, 用模仿和重复来学习对话, 用对话中的句型来组织操练; 要求在句型教学的基础上讲授语法知识, 通过大量机械, 重复的言语实践活动从正面强化学生的正确反应, 以培养一整套正确的语言习惯, 达到自动化的程度。它主张限制母语和翻译的运用, 提倡利用直观手段、情景和上下文, 以及用英语直接释义。它重视母语和英语的对比分析, 以此作为确定教学难点的手段, 使教学具有针对性, 同时也重视英语内部的对比练习, 如长元音和短元音, 单数和复数及各种时态之间的对比, 它要求教师通过预见难点和严格控制教学内容来努力防止学和犯错误。
听说法的局限是: 忽视人脑的认识和思维能力, 片面强调机械模仿和记忆, 既脱离语言的意义和交际, 又容易使学生厌倦; 忽视语法在教学中的作用; 忽视读写能力的培养。
交际法主张以具体的交际功能项目如问候、邀请、作客、看病等为主要线索来安排教学内容, 而不是以语言形式来安排内容, 并根据学生将来工作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其培养目标的侧重面。它认为学习外语是在真实的情景中恰当地使用真实的语言, 因而力求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以适合不同阶段的各种方式进行交际活动, 使学生具备创造性地组合和运用所学的外语知识表达自己思想感情的能力。教师在课堂上设立交际情景, 学生是交际者, 积极参与题材的选定, 他们通常以小组形式活动, 可以选择说什么和如何说。老师发起学生间的活动, 有时自己也参加进去,而学生间的活动是大量的。教学以语段为基本单位, 学生从一开始就学习听、说、读、写, 先学习用于每种功能的简单形式, 然后再学复杂形式, 始终把重点放在选定的题材上, 学生的母语通常不起作用, 忽略学生在形式上的错误, 此外, 交际法还强调调动学生学习外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交际法的教学过程: 1、接触: 在逼真的情景中接触含多种语言形式的对话。2、模拟范例练习: 从对话中选取个别语法内容进行模拟练习, 不断重复, 并根据语言规则创造出大量的句子来, 通常使用自然的问答对话方式。3、自由表达思想: 提供情景, 让学生用所学的语言形式自由表达思想。
交际法的局限性: 在同一功能项目的教学中容易同时出现不同难易的语言结构, 往往给学生带来困难; 不强调随时纠正错误, 恐不利于培养学生使用语言的精确性。
三、启示
由于这两种教学法所依据的是截然不同的理论, 它们的特点也正好相反。听说法在句型结构规则的教学方面是有科学性和实用性, 学生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明显的进步, 而交际法在培养交际能力、注重语言的文化特点和社会功能方面见长。两者又各有局限性, 用听说法训练出来的学生能熟练的运用句型结构, 却不一定能进行有效的交际, 而以交际法学习为主的学生又因忽视语言的规范性和纯洁性而影响交际, 在功能的选择上亦具有很大的主观性。
作为实践在教学第一线的英语教师,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不存在着一种能适应各种情况的万能教学法。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风格、经验和能力, 随时准备使用各种方法中最有效的方面, 来适应教学中的各种可变因素, 如学生的年龄, 原有的基础、班级的大小、课时和进度的安排、其他学科和活动的影响等。学习外语教学法的必由之路, 只能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实事求是。一方面, 认真学习外语教学法理论, 比较不同的教学法和过程, 掌握多种多样的措施和手段。另一方面, 坚持在教学实践中针对各种情况进行尝试和验证, 积累丰富的实际经验。只有这样, 教学水平才能不断提高, 教学效果才能不断改善。
《浅谈中学外语教学中的“听说法”与“交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