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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关于农产品加工现状及其发展对策的调研


拓展加工领域。把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重点要放在食品工业、饲料加工、精深加工方面。进一步扩大米业、油料、柑桔、苎麻、蔬菜、畜禽水产品等加工规模,提高主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拓展副产品加工升值领域,通过挖潜改造,开拓新产品,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的转化增值,带动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和其他产业的发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第三,把农产品加工发展与工业化、城镇化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工业化的重点之一,进行合理布局,防止新的雷同。结合城镇发展规划,避免分散、低效的“乡村工业”格局。分行业集中优势建立并逐步形成产业园区,如米业加工的兰溪米市。
   (二)大力培植农产品加工、流通龙头企业。在农业实行产业化经营的进程中,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是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的“龙头”,他们内联千家万户,外联国内外市场,不仅是生产加工中心,而且是信息中心、科研中心和服务中心;不仅要搞好自身的经营管理,而且上要开拓市场、下要组织带动农户搞好原料基地建设。因此,对于已有的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和各地认定的龙头企业,一是在财税政策上予以扶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龙头企业和新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一定年限税费的减免。二是在信贷政策上予以扶持。由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安排专项贷款用于扶持发展龙头企业。三是在投资政策上予以扶持。各级农业、林业、水利开发资金,商品基地、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等重点向龙头企业或与龙头企业相关的支柱产业、农产品基地投放。四是在外经外贸政策上予以扶持。加大在农产品加工领域的招商引资力度,扩大利用外资,发展“三资”企业龙头。五是在科技政策上予以扶持。对与龙头企业相关的农产品和加工制品的生产技术,给予科研攻关支持和技术推广服务。
   (三)加强基地建设,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足量、优质的原料。生产基地是主导产业在地域上的表现,是龙头企业的依托。当前,我市农产品品种结构与现代农产品加工需求的矛盾比较突出,虽然几个大宗农产品在全国名列前茅,但真正用于精深加工的并不多。加工企业要注意培育自己的优质原料基地。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要求,打破行政区域的界限,建立一批有规模、有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有条件的话,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根据市场和加工业的需要,建立高度专业化、优质化的大型原料基地和健全的储藏流通体系。政府要引导农民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在种植大户、专业村、专业乡等群体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一乡一品”或“一县一品”的连片生产格局。并积极发展订单生产,不断提高生产标准,最终形成稳定的生产基地。
   (四)加强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一是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藏、销售全过程以及操作环境和安全控制等方面的标准体系,把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逐步形成与国际、国家和行业相配套的标准体系,全面实行农业标准化。二是实施体系。通过贯彻实施体系中的标准指导农业生产,降低农业产品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正确采购和使用生产资料,科学规范生产的各个环节,保证生产出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三是服务体系。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地方合作经济组织、农民技术协会等,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大力开展指导和服务,及时为农民提供各种必要的技术标准咨询,为创汇农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排忧解难。四是监测体系。积极加大对动植物病虫害和残留物的监测力度,达到防患于未然。五是认证体系。加大对农产品开展产品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力度,以更好地实施农业品牌战略,积极扶持和培育优质产品,使一批品质好、规模大、效益高的名牌农产品成为国际名牌,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
   (五)营造宽松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积极为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大户)提供优质服务,时刻注重经济发展环境的宏观治理和微观治理;对于确立的重点农产品加工、流通龙头企业(大户),着手试行并逐步健全推广“绿色110”制度;加强对农村经济发展环境的综合治理,向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大户)公布报警电话及责任人姓名,实行重点保护。
   

《市农业局关于农产品加工现状及其发展对策的调研(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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