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行的力度。 加强监督检查,是确保《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把监督检查工作放在党建工作的首位,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成果来衡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成效。充分发挥干部监督部门和专业干部及监督员的作用,把干部监督工作与区委重要目标结合起来,进行专项考核,同时根据全区重点工作和干部工作重点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巡视制度,以正面教育为主,以预防为主,以事前监督为主,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另外,对违反贯彻执行《条例》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和纠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了解和处理。 4、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的力度。 我们要把制度建设作为贯彻执行《条例》长效措施来抓,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更好地预防和解决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按照省、市委要求,重点要进一步完善贯彻执行《条例》的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度,街道、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察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制度,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等。同时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单位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加强完整配套的制度建设,使干部监督工作有的放矢,监督有力,使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哈市道里区委组织部 2004年7月20日
《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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