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工作汇报
地储备中心按原用途径评估收购储备,并进入市场交易,变现的土地收益用于补缴社会保险费和职工安置费,超过半年仍未拍卖变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评估价值的50%预付资金补缴 社会保险费和职工安置费。 二是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办法。对“买断身份”自谋职业人员被新的用人单位录用的,原企业对个人的欠费实行挂帐处理,先与新的用人单位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待原企业统一补缴社会保险费后再进行缴费登记。 四、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情况 至2003年底,我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5.9万人,离退休人员达93835人,去年发放基本养老金56228万元,月均发放4686万元,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100%。 (一)主要做法 一是多渠道筹集资金。我市劳动保障、地税部门不断强化征缴手段,对有钱不缴的单位,通报一批,曝光一批,处罚一批,强制收缴一批,并联合其他部门推行不准其兴建办公楼、职工住房、购买小汽车、评先等“八个不准”;对历年欠费,实行分类处理,追缴一批,单列征收一批。通过部门联合督查,欠费单位纷纷上门,主动缴费并签订补缴协议。市财政部门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加强调度资金,仅去年就借贷9400万元资金补充养老金不足。此外,还积极对上争取中央财政对我市养老保险工作的资金支持。 二是多形式推动扩面。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了专人专班负责制、定时定量考核制,成立了稽核专班、普查专班、扩面专班,由点到面,分类突破。如去年全市组成6个稽核小组,抽调40余名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稽核,动员职工参保,共稽核19.5万人,督促156家企业6575名职工参保和2638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三是多手段确保发放。我市规范了养老保险金发放形式,加快了基本养老金发放业务流程,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部通过社会化发放,坚持将发放时间提前到每月中旬,社会化发放率自2000年起一直保持在100%,并在各代发点公布了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和咨询电话,使离退休人员就近、方便、按时、足额领取到基本养老金。全市没有因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离退休人员增长过快,养老保险抚养率高。1998年初,全市进入社会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57333人,到2003年底已增加到93835人,6年增加36502人,平均每年净增6084人,年均增幅为10.14%。目前,我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与离退休人数之比为2.76:1,实际缴费人数与离退休人数之比仅为2.54:1。这些年来,全市32家国有工业企业破产,7793名离退休人员全部进入社会养老保险,年均增加养老保险金支出3338万元。 二是养老保险收不抵支矛盾突出。随着企业改组改制、兼并破产,参保人员流失,自谋职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增多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如基本养老保险按100%的收缴率计算,2001年可收缴34615万元,而当年支出基本养老金43035万元,缺口8420万元;2002年可收缴39745万元,而当年支出基本养老金53422万元,缺口13677万元。1998年-2003年,全市共征缴养老保险费20.4亿元,支付基本养老金26.1亿元,收不抵支5.3亿元(其中2002年收不抵支17337万元,2003年收不抵支14969万元),月均缺口738万元。据测算,今后5年是黄石市企业职工退休的高峰期,每年将新增退休人员8000人,年均增加基本养老金支出4000万元,养老基金年均缺口在1.8亿元以上。 五、失业保险扩覆及“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落实情况 (一)狠抓失业保险扩面,积极落实 “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 一是“三结合”抓扩面。在失业保险扩面工作中,我市采取了“三结合”的扩面方式,即重点突破与分片包干相结合,宣传发动与强制扩面相结合,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与其他部门参与相结合,分行业推进,分战线包干,分重点突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到去年底,参保人数已达27.5万人,其中新增扩面7757人,征收失业保险费5008万元,创下历史最高纪录。 二是“三明确”保发放。明确建立资金台帐,各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建立资金明细帐;明确发放时间,将每月20―25日作为下岗职工领取生活费集中时间,每月15日前作为养老金发放时间;明确监督机制,要求各企业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作为厂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条件、名单、签字、金额“四公开”;政府网站设立查询系统,建立语音查询电话,各代发点公布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实行职工退休审批公示制,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三是“三联单”促衔接。劳动保障、民政部门建立起正常的工作协商制度和信息沟通渠道,劳动就业机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与民政城市低保机构三方联合签单。对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基本养老金等情况传递给民政部门;对进中心协议期满和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确定新的劳动关系;尚未实现再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期满仍未实现再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直接纳入低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上有误区。在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的认识问题上,有三大误区:企业经营者认识上有误区,认为失业保险不比养老、医疗保险,与职工切身利益关联度不高,参保是增加负担;事业单位领导认识上有误区,认为事业单位不存在失业人员,也享受不到失业保险政策,存在参保吃亏论;企业劳动者认识上有误区,认为现在就业环境不佳,能拿到工资和缴纳养老、医疗保险就万事大吉了,不太关心自己是否参加了失业保险。 二是手段上不强硬。由于我国社会保险立法滞后,其配套措施不全、操作性不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无力,处罚手段不到位,使得失业保险扩面难以拓展。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政策配套,强制参保。对于应参保而未参保单位,在年检时除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必须采取一些相应的行政措施加以限制,强令其 《劳动保障工作汇报(第3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778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