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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整改。每个单位、每个干警都要联系实际,从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落实措施,彻底纠正查摆出的问题。四要抓好制度建设。要从薄弱环节入手,加强规范化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人的有效机制。
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政法队伍建设中,领导班子建设是龙头也是关键。一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政法领导岗位上来,特别要选准配强“一把手”。对政法领导干部要严格考察、严格把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职”。二要加强检查监督。继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交流轮岗、任职回避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三要加强经常性的考察和管理。对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要逐步实现由重职级到重职责、重能力、重业绩的转变,建立干部巡视考察制度,对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要提拔使用;对那些因循守旧、工作长期得不到改善的,要及时调整。四要严肃纪律。对政法领导干部要特别强调:严禁越权办理案件;严禁接受当事人吃请及钱物;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非法插手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谋取私利。凡是违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以开展大练兵活动为抓手,提高政法队伍的业务能力。要加强政法干警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在工作格局上,实行分级、分类、分层次培训模式,建立教育培训目标责任制,坚持凡晋必训、凡训必考,形成一套比较科学规范的教育培训机制。在培训内容上,把政治思想培训、业务培训、实战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培训对象上,着力培养一批专家型、复合型人才,逐步建立完善领导管理人才、法律职业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等各类人才库。在培训方式上,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短期培训与远程教育、中长期培训相结合,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努力培养一大批实战型的行家里手。在培训效果检验上,要建立干部培训情况与干部管理制度紧密挂钩的育用机制。通过努力,使我市政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知识化水平有明显提高。
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为关键,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要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和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完善办案制度,落实办案责任,形成有效的业务工作质量监督考评机制。二要建立干警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完善干警廉政信用档案,引导干警树立诚信意识,强化自律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三要加强社会测评和社会监督,坚持从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的了解程度、满意程度、信任程度和执法水平、廉政状况、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警务司法公开等方面开展社会测评,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增进政法机关同人民群众的相互了解,密切政法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提高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能力
在新形势下,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是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是深刻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决定的,是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决定的。
一是切实加强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维护稳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维护稳定指标体系,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要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强维稳政策与社会政策的协调,经常分析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有针对性地作出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要把社会稳定作为检验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强检查督促,切实把维护稳定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切实加强对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警惕别有用心的人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警惕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警惕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个案炒作诋毁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的形象。要加强政法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监管,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建立政法宣传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热点问题和敏感案件的舆论引导,防止和纠正影响稳定、诋毁政法机关形象的新闻炒作。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
三是切实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司法权威,首先是司法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增强大局意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度,以司法公信赢得司法权威。要建立健全请示汇报制度,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都应及时报告党委,取得支持,接受监督。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得插手、干预正常的司法活动,或对办案施加影响,甚至代替司法机关对个案进行定性、处理。对司法机关按照当时的法律政策正确处理过的历史案件,必须支持司法机关坚决抵制一些人的翻案要求。要加强对司法机关和司法活动的监督,研究解决司法活动中的倾向性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尊重和履行司法机关生效裁判,维护法律的尊严。对报复政法干警、妨碍执行公务、甚至伤害政法干警构成犯罪的,必须坚决打击。对借上访之名冲击、围堵司法机关、妨碍司法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必须依法处理。
四是切实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完善政法保障机制的重要性,从政法综治工作的实际出发,并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规定,科学编制财政预算,确保并逐步加大对政法综治工作的投入。市委常委会已研究同意,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将平安创建活动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要进一步加大科技强警力度,提高政法机关运用科技手段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能力。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要从政治上、生活上真正关心政法干警,尽最大努力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是切实加强各级党委政法委建设。党委政法委是党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政法委建设,健全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制度、重大事项汇报议决制度、协管干部和执法监督等工作制度。要根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重点抓好辖市、区政法委正规化建设,解决好领导班子、内设机构、职能定位、保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委政法委要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好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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