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
建设。我县符合城市消防社区建设要求的只有启明镇新田社区。按照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镇政府和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相互配合,精心组织,于2004年9月全部完成了消防进社区活动。组建了一支20人的社区义务消防队;建立健全了消防社区各项规章制度,领导组职责和义务消防队职责;在社区人员集中场所、主要街道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漫画墙8块;与社区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32份,与居民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371份。初步形成了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工作格局。 (六)全民消防意识不断提高。一是加强对群众性消防组织的领导与建设,切实开展消防灭火演练。启明镇人民政府在辖区内组建了义务消防队84支,鸡足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加强驻山寺庙及游人香火的管理,并在县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演练。二是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火场自救与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和播报消防安全信息,让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真实了解消防安全状况。共在电视台播出消防新闻4条,播出消防专题节目期14、播放公益广告15条,受教育群众达216710多人次。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中,结合各行业的特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受训人员达400多人次。在“安全生产月”和“11·9”消防日期间,采取举办展览、制作宣传牌、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受教育群众达51460多人次。县公安消防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邀请二小师生和部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到消防大队参观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火灾案例图片展览,讲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向参观人员发放火灾逃生自救挂图和消防宣传读物600余份。通过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增强了社会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存在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县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在个别地方和单位还未完全得到落实。二是虽经大量的宣传教育,仍有少数单位和群众防火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多,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仍时有发生;三是由于县乡两级财政困难,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依然紧缺。发展消防事业,改善消防安全环境,促进消防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继续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县政府任期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切实抓好城市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一是高起点、高标准抓紧城市消防规划的制定工作,争取城市消防规划尽快出台实施。二是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对于遗留的公共消防设施“欠帐”,制定具体的建设计划逐项解决。 (三)加强消防战术训练,提高灭火救援能力。一是定期组织开展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处置火灾事故的协调配合能力。二是按照“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和“从难从严”的训练要求,改进训练内容、方法和手段,加强作战训练工作的各项基础建设,切实提高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的实战能力。三是加强对义务消防队伍的灭火基础理论教育以及使用操作各类消防装备的应用性训练,强化在高温、有毒、缺氧、浓烟等复杂危险情况下的实战模拟训练。 (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和发挥大众传媒覆盖面广、收看(视)、收听率高的特点,在电视台安排专门的时间、固定的专题栏目,搞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抓住社会和群众关注的消防热点问题,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重特大火灾案例、违法违章行为及时曝光,达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对消防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以及热心消防、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加大宣传力度,从正面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二是抓好消防站对社会的开放工作和学校消防教育制度的落实。三是加大对各行业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 (五)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治理。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二是深入开展以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等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特别是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公众聚集场所,盯住不放,一查到底。三是加大责任单位的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力度,对于确实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责令其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六)坚持群防群治原则,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力量。大力发展地方、民间、企业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立健全以县公安消防大队为主体、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为补充的社会化消防救灾体系。 各位领导,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将此次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组到我县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查找差距,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环境,为推动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004年度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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