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十一五”时期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多予、少取、放活”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民利益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已成为我党农村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一、我党关于“多予、少取、放活”的农村工作的方针的提出。
从1998年10月14日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到2003年12月31日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央2004年1号文件),我党“多予、少取、放活”农村工作方针的确立经历了一个初始、完善和成熟的过程。最早的提法是“多予少取”,见于1998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指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这是保护农村生产力,保持农村稳定的大事。坚持多予少取,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农村各项建设都要尊重群众意愿,量力而行。”2000年3月2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为了保护农村生产力,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注意对农民多给予、少索取,整个国民收入分配要在较长的时间内向农民倾斜,并且要突出地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2002年1月6日至7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增加农民收入,总的指导思想是“多予,少取,放活”。200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标志着党中央关于“多予、少取、放活”农村工作方针的进一步成熟。
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深刻内涵
“多予、少取、放活”六字,言简意赅,意义非凡,“多予”是重点、“少取”是前提,“放活”是根本。三者之间是一个有机统一体。
多予,就是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完善和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尽力向农村提供必需的公共产品和社会福利。逐步把政府公共财政、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覆盖面扩大到农村,落实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建立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农村农业技术和信贷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少取,就是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城乡税赋制度的统一,取消面向农民的各种不合理收费,清理并规范各项涉农收费,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规范政府行为,坚杜绝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现象。推进镇村管理体制改革。
放活,就是搞活农村经营机制,消除体制束缚和政策障碍,给予农民更多的自主权,激发农民自主创业增收的积极性。一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放手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发展;二是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加强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改善农民劳务输出的环境,提高农民就业率;四是建立健全农村信贷体系,下大力气解决农村发展资金困难问题;五是加强农产品流通渠道体系建设,开辟运销农产品的绿色通道,提高农产品销售额。
三、我县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成效和措施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积极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不断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管理,农民收入持续保持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
一是坚持了“富民优先”原则,在多予上下功夫。逐年加大了对农业资金的投入,加快了农村新老五件实事的推进。一方面,加大了政府扶持力度。调整投入结构,完善和落实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农业补贴政策、增强抗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逐步建立完善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另一方面,尽力向农村提供必需的公共产品和社会福利。落实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建立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金融服务,逐
步把政府公共财政、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覆盖面扩大到农村。
二是坚持“轻徭薄赋”政策,在少取上把关口。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全面落实好取消农业税政策,规范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建立健全了控减农民负担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形成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的良好环境。不断深化,规范涉农收费,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2001年以来,全县累计减负2.2亿元,
三是坚持“灵活多样”方针,在放活上做文章。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突破一切妨碍农民增收的思想观念,革除一切束缚农民增收的体制弊端,消除城乡壁垒,促进产品和要素在城乡间、地区间自由流动、公平竞争,激发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商业资本、民间资本、外资投入农业开发,建立培养和造就农村能人的新机制,营造鼓励能人干事业、支持能人干成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