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省地勘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八)
上半年全省地勘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八)
昨天,副局长代表局党委的工作报告中,对地质勘查和矿权经营工作已经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这次会议提供讨论的“一个意见、两个办法”,体现了加强地质勘查和矿权经营的工作思路、要求、措施和办法。由于这次会议时间紧,大家没有对“三个文件”的讨论稿展开讨论,会后,各单位要在一周之内,组织专人,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局办公室,经修改后,提交党委审定,尽快下发执行。下面我就地质勘查和矿权经营工作再强调几点:
一、认清地质勘查工作的发展趋势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地质工作一度萎缩。近几年来,特别是近一、二年,地质工作由低迷逐步回升,要求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呼声很高,多渠道投入地质勘查工作的势头强劲,对地质勘查工作的国家需求和社会需求明显增强,不少地方政府大力投资地质勘查工作,出现了可喜的局面。
从国家层面上看,投入地质勘查工作的渠道有:中国地调局的地质大调查经费以及各种专项经费,国土资源部(厅)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财政部的中央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商务部的援外经费以及发展和改革的专项经费等等。
从社会层面上看,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以及民营企业投入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也很多;外商投资矿业也出现了比较好的势头。
地质勘查工作的领域在不断扩大,由资源为主型向资源、环境并重型转发。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灾害地质、环境地质、旅游地质等工作已经在全国展开。地质工作已渗透到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涉及到地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山西省是矿产资源大省,能源重化工基地,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频发,摆在地质工作者面前的任务十分艰巨而繁重。虽然我省的地质工作外部环境有待改善,但我们一定认清形势,树立信心,抓住机遇,发挥地质技术优势,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我局的地勘经济发展,在地质勘查工作中做出新的成绩。
二、认真做好地质勘查和矿权经营工作
从事地质勘查工作,前提是有地质勘查资质和矿产资源的探矿权,因此,一定要把这些基础性的工作做好。
⒈地质勘查资质以前没有分类分级,今年上半年国土资源部已在北京、河北等省市开展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的试点工作,全国性的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将要展开。个专业分别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仪器、资产等条件为甲、乙、丙三级,分类分级界限明确、要求条件较高。有关地勘单位一定要早做准备,摸清家底,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完善资质条件,确保本单位的主要专业获取甲级资质。
地质灾害有关资质以及其他资质,各单位要责成专人,对已获资质要认真维护与管理,使资质作用得以发挥;对未获资质或需升级资质,要创造条件,想方设法申报获取。
⒉有了矿产资源的探矿权,才能依法开展地质矿产勘查和探矿权经营工作;有了矿产资源探矿权,也就有了矿产资源采矿的优选权。在局《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矿产权经营工作的意见》中,对矿权,特别是对探矿权的经营提出了明确的思路。目前需要各地勘单位注意问题一是要把现有的探矿权盘活,该维护的维护、该立项的立项,该流转的流转;二是要拓宽获取矿权的思路,可参与招拍挂,也可从他人手中买进,还可到省外、特别是到西部申报获取;三是在矿权经营中,要防止低价转让、低价入股等现象的发生,积极探讨矿权转让的方式和途径,可采取协商转让,也可采取发布转让公告、竞拍的办法。
⒊地质勘查工作的立项与实施,关键是要抓好立项质量和实施效果。地质大调查主要是区域性、基础性、公益性的地质调查工作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评价,对矿产而言,是普查前的工作。资源补偿费中央财政专项等项目,主要分普查和详查工作,这样在立项时,就一定要有比较充分的立项依据,没有一定的工程控制,没有品位,看不出资源前景是很难立项成功的,这点务必请各地勘单位注意。局计划项目,主要也是为了立项作前期的地质工作,为立项创造条件。地勘工作探索性非常强,投资风险也非常大,所以,我们一定优选项目,立项质量高了,只要去认真实施,就可能会有比较好的效果。
项目的实施环节非常重要,要选好项目负责人,保质保量完成实物工作量,注重分析总结,就有获取勘查成果的希望。今年的地质勘查项目主要安排在中条山地区,从上半年执行情况看,还是有一些进展的。希望有关单位再加把劲,力争取得铜矿找矿的新进展和新成果。
要发挥各单位总工程师的作用,兼任二级实体负责人的总工,要拿出一定的精力考虑本单位全盘的地质勘查工作,不要顾此失彼,要统筹兼顾,统领地质技术业务工作。
要加强地质资料的管理。近几年,各单位承揽了不少为社会服务的“小报告”,多则上万元,小则一、二千,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地质资料的流失也非常严重,特别是一些重要矿产地的钻孔资料、物化探资料等
外流了不少。因此要提醒大家,不要因小失大,得不偿失,希望各单位认真把好关。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已强调多次,但汇交情况依然很差,各单位要有全局观念,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
三、认真执行局出台的地质勘查工作各项管理制度。
就地质勘查工作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但执行情况不尽人意,比如,对勘查成果的评审局里有明确的评审规定,有的单位就是越过局里,直接到政府主管部门去评审,但需要评审意见时,又返回来让局里评审,这种做法很不好;有的单位不按规定报月、季、年报,有的就是报了,质量也很差,反映不出项目进展的全面情况等等。
这次会议后,局又要出台《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矿业权管理暂行办法》、《矿业权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矿权经营工作的意见》和《地质勘查成果奖励办法》等几个管理制度,希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今后局技术业务管理部门要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总结,定期进行通报。上下的共同努力,希望不要再出现有章不循的情况,使我局的地质勘查和矿权经营工作做到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地质勘查和矿权经营工作的水平。
《上半年全省地勘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