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工资核查工作汇报
恢复工资。对研究生人员,补发工资,不再参加教师录用考试,由教体局直接分配工作。 5、长期因病无法任课人员。严格按《河南省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河南省人事厅豫人薪[1999]14号文件)中的第1、2、3、4条执行。附合条件的,可依据人事部门相关规定办理病退手续。 6、短期培训人员。由教体局据实处理。 7、借出教育一线人员。对此类人员,限时15天办理调动手续,不办理者到教育一线任教,否则,工资停发。 8、中心校管理人员严格按教委原核编人数定员定岗,富余人员充实到基层一线任教,不服从分配者停发工资。 9、离退休长期在外人员。对此类人员暂停工资,等见面核实后再补发工资。 10、在职未见面人员及其他情况人员。对此类人员暂停工资,查实后进一步处理。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管理的建议 为强化编制约束,堵塞管理漏洞,稳定优化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我县的教育教学质量,经过慎重研究,特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调整中小学布局不合理力度,按照农村城镇发展规划的要求,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在坚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重点调整村设小学布局。逐步取消现有的“包班教学”、“隔班招生”、“复式教学”等落后教学模式。促进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统一协调,促使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加强中小学校编制管理,精简优化教师队伍。对教职工超编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有计划地进行精简和调整。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合理压缩学校的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必需配备的人员要坚持一人多岗、专兼结合,提高工作效率。 3、全面清理长期被占用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占用或变相占用的中小学教职工要与学校脱离关系,对长期借调到其他单位的教师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愿意回学校工作并符合条件的,由教育、人事等部门根据岗位需要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聘任。 4、统筹安排、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结合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积极采取措施引导和分流城镇中小学富余人员到需要教师的农村中小学任教。有条件的乡镇,实行城乡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制度。要采取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各界支援农村中小学,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教师到边远乡镇任教。对于“民办公助”、“公办私助”等形式教育机构中的公派国家正式教师,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若符合条件任教的,须报请扶沟县中小学教师核查工作领导组批准。 5、严格中小学教师工资社会化发放制度。要全面实行发放工资签名领取责任制度,层层把关、违规追究。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教师工资管理奖惩制度,即把教师工资发放和教师在岗情况与基层学校负责人、中心校长、财政所长及工资专户管理人员的工资有机结合起来,管理好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出现漏洞可扣发其30%的工资,问题严重者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政纪处分,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达到统一管理,明确责权利,堵塞漏洞。 通过今年两次的教师核查,我们深深体会到,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必须强化监管,长抓不懈。建议由县政府统一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的监督机制,完善相关组织制度,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共同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县中小学教师核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县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工资核查工作汇报(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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