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刘兵在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副市长刘兵在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3月2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非常重要,也召开得非常及时。刚才,省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传达了中、省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及全国“2•25”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全省近期森林火灾情况,进一步安排部署了当前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要求确保不出现大的问题。今年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办公室已先后发出通知,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为了更好地贯彻今天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我市的森林防火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当前严峻形势,增强森林防火责任感
进入2009年以来,我市林区可燃物载量明显增加,气温回升较快,高森林火险天气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随着春耕生产用火频繁和清明节、“五•一”节的临近,春游活动的开展,进入林区活动和上坟祭祖活动将急剧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很大。因此,我们一定要增强森林防火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遂宁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按照国务院新修订《森林防火条例》第五条关于“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就是省长、市长、县(区)长、乡(镇)长等行政一把手,森林防火是政府行为,不单是林业部门的事。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首长就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这种责任制,不仅仅是签订一份责任书,而必须是将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县、乡镇领导班子和市直三园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责任。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切实加强责任区的森林防火检查、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要从部门职能上全力支持、全力配合森林防火工作,坚持打整体战。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已对2009年度森林防火责任区进行了划分:市卫生局负责射洪县,市财政局负责大英县,市交通局负责蓬溪县,市民政局负责船山区,市农业局负责安居区,市旅游局负责市河东新区,市宗教办、市林业局负责遂宁开发区,市教育局负责市创新工业园。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主要职责,全面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气象部门要适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并通过手机短信发送警示性用语;广电部门要在黄金时段安排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在天气预报中要预报森林火险等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协助指挥部办公室作好森林火情接处警工作,并主动参与城市近郊灭火;财政部门应按照《条例》规定,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教育部门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讲座,教育广大青少年从小爱护家园、保护绿色,坚决杜绝在林内玩火。特别是市直三园区,要切实担负起所辖区域的森林防火责任,因为市区的景点多,来往的人员多,是森林防火的重点和难点。要进一步落实对未成年人和痴、傻、聋、哑、疯特殊群体的监护措施,对这些人的法定监护人要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同时,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对景区等重点防火区域的严防死守措施。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我市历年来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都是人为所致,因而通过普及全民森林防火知识、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是可以有效预防的。国务院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已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地要把新条例的宣传、贯彻作为重点,在森林防火期内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宣传科学防火、安全扑火知识,通过有线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宣传车、书写标语、送户主通知书等方式宣传到千家万户,努力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森林防火属于公益性事业,新闻媒体和相关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营造浓郁的森林防火氛围。
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中、省、市已将森林火灾列入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各区县、乡镇政府和市直三园区管委会也应将其纳入。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要从组织领导、指挥调度、交通运输、通信联络、扑救力量、工具装备、后勤保障、火险报告、案件查处、损失调查等方面逐一落实,确保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的执行效果。为了保证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森林火案的依法查处,各区、县政府应立即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予以公布。遂宁经济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所托管的区域,由船山区政府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各地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市林业局与市公安消防支队第一次森林防火联系会议的精神,结合乡镇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切实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特别是市直三园区要尽快建立20—30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并加强森林防火知识和技能培训,使之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发挥积极作用,确保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指挥部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第一现场,靠前指挥。在灭火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决不能出现群死群伤事故。
五、加强检查督促,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市指挥部在对各区县、市直三园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时发现,野外火源管理不严,部分景区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视不够。各区县政府和护林防火指挥部,要认真组织检查组对重点乡镇、各景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是检查防火责任、扑救措施、上坟祭祖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对未成年人及痴、傻、聋、哑、疯特殊群体的监护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
按照“堵疏结合”原则,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农事用火,有组织、有计划地为生产用火提供服务和保障。经过批准的野外用火,要严格按照规程组织实施,务必加强防范措施,必要时林业部门要派员监烧。遇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要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彻底消除人为火灾隐患。
六、加大森林火案查处力度,严格问责制度
对已发生的森林火案,要立即组织森林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火案查处工作,必须件件查清,依法严惩肇事者,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切实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做到严格问责,使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七、加强值班调度,确保政令畅通
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和参谋部。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建设,在森林防火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决不允许脱岗、漏岗现象发生,以便及时处置森林火情信息。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归口、规范上报森林火灾情况,发生森林火灾时要立即逐级上报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不能漏报、迟报和瞒报,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统一程序上报市政府和省指挥部办公室。对发生森林火灾的报道,要征得县及县级以上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同意,不能随意报道。
同志们,森林防火形势虽然严峻,但我相信,通过大家的扎实工作,通过对这次全省电视电话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我们一定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