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调研报告
bsp; 4、企业破产改制,大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1996年当时常宁市形成一股破产风,破掉银行信用社贷款实行所谓的轻装上阵。企业破产后,换一块牌子,原班人马继续经营。2003年以来,新一轮的破产改制风潮对信用社造成严重危害。原来企业生产经营本身不景气,贷款就大部分形成不良贷款,企业破产改制,使信用社贷款安全受到严重影响。截止2004年9月底止,因企业破产改制,使我市农村信用社4413.41万元贷款本息受损。
5、农村合作基金会归并不良贷款收回无 望,加重了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1999年16个基金归并到农村信用社,归并贷款1186万元,已置换的贷款仍有780万元未收回,还有301万元贷款至今仍未置换。
6、党政干部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比重大。一些党政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自借或帮他人借款,到2004年9月底止,已逾期或形成呆滞的676笔,金额747万元。信用观念淡薄,信用社多次催收效果甚微。
(二)、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降比对策
为了降低不良贷款占比,搞好农村信用社经营,要加大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力度,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落实责任到社到人,加强考核。对不良贷款联社确定一个总的降比目标任务和净压缩任务。联社将任务分配到信用社,信用社将任务落实到每个信贷员,按照百分制考核,降比清收任务占大头,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计算工资,加大员工工作压力。
2、成立专门的不良贷款清收管理机构,对不良贷款实施托管。对贷款实施分帐管理。
3、党政机关政法部门要出台一系列清欠措施,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政法部门要关心信用社的维权工作,要严厉打击恣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行为。对恶意逃债、赖债者,一经起诉到法院要一追到底,执行到位。对党政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拖欠贷款由政府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停职、停工、停薪,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政策,并视为下岗分流的主要对象,经委、组织部、监察局对其实行诫勉谈话,签订“军令状”,创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4、对破产改制企业所欠贷款以及原农村合作基金会归并不良贷款实施剥离,由财政予以补贴。
5、对财政、党政机关贷款以及基金会,由上级财政予以拨款解决。
6、责任贷款落实追究制度,加强广大员工的责任感和清收力度。
三、维权现状与思考
(一)、维权工作现状及面临的种种困难
1、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政府行政行为是农村信用社依法维权难以突破的一道屏障。2003年10月份常宁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企业改制办公室,公布改制企业中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整体出售企业一共有12家,共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本金873.7万元,结欠贷款利息523.86万元,共计1397.56万元,企业出售后除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安置职工外,债务清偿成为一句空话。例如常宁市穗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96年6月6日以厂房作抵押,向宜城信用社申请贷款85万元,现已累欠利息47.9万元,共132.9万元。该企业在此次改制中,整体出售给衡阳一个公司,出售价额300万元,安置职工500万元,该厂欠银行贷款1200万元,其他外债500万元,农村信用社向改制办申报债权,但改制办以企业职工安置无法解决,影响社会稳定为由,拒不偿还信用社贷款本息,使农村信用社依法维权步履艰难。
2、法院在处理改制企业案件时过于谨慎,是农村信用社依法维权无法左右的制约因素。我市实行企业改制是从1997年开始,常宁市城关、松柏、柏坊3个信用社在4个企业的310.86万元贷款,因企业破产将无情破掉,贷款将成一张空白纸。常宁市氮肥厂破掉松柏农村信用社贷款195.6万元,常宁市桐梓水泥厂破掉柏坊信用社贷款27万元,常宁针织厂破掉城关信用社贷款10万元,宜城社68.26万元,联社营业部10万元。2003年常宁市政府正式成立了企业体制改革办公室,据了解企业改制是破产和整体拍卖两种形式,企业绝大部分是负债经营,在公布第一批改制企业中,有三个企业在我市3个信用社的84.5万元贷款,受到损失,分文难收。目前,已经宣布破产的常宁市第一水泥厂,通过法院主持召开债权人会议,宣布所有银行债务清偿率为零。此厂破掉2个信用社共57.2万元贷款本息,其中联社营业部39.2万元,板桥信用社18万元。常宁市松柏木材公司已进入改制程序,实行政策性破产,该公司总资产为492万元,总负债达937万元,在松柏信用社贷款40万元,信用社依法起诉而法院却不予受理,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将血本无归。常宁市群英大厦在城关信用社贷款56.2万元,随着群英大夏法人代表更换,新官不理旧帐,拒签贷款催收通知,现已超过诉讼时效,在今后改制过程中,信用社的贷款将损失贻尽。据 《市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调研报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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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村合作基金会归并不良贷款收回无 望,加重了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1999年16个基金归并到农村信用社,归并贷款1186万元,已置换的贷款仍有780万元未收回,还有301万元贷款至今仍未置换。
6、党政干部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比重大。一些党政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自借或帮他人借款,到2004年9月底止,已逾期或形成呆滞的676笔,金额747万元。信用观念淡薄,信用社多次催收效果甚微。
(二)、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降比对策
为了降低不良贷款占比,搞好农村信用社经营,要加大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力度,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落实责任到社到人,加强考核。对不良贷款联社确定一个总的降比目标任务和净压缩任务。联社将任务分配到信用社,信用社将任务落实到每个信贷员,按照百分制考核,降比清收任务占大头,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计算工资,加大员工工作压力。
2、成立专门的不良贷款清收管理机构,对不良贷款实施托管。对贷款实施分帐管理。
3、党政机关政法部门要出台一系列清欠措施,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政法部门要关心信用社的维权工作,要严厉打击恣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行为。对恶意逃债、赖债者,一经起诉到法院要一追到底,执行到位。对党政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拖欠贷款由政府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停职、停工、停薪,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政策,并视为下岗分流的主要对象,经委、组织部、监察局对其实行诫勉谈话,签订“军令状”,创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4、对破产改制企业所欠贷款以及原农村合作基金会归并不良贷款实施剥离,由财政予以补贴。
5、对财政、党政机关贷款以及基金会,由上级财政予以拨款解决。
6、责任贷款落实追究制度,加强广大员工的责任感和清收力度。
三、维权现状与思考
(一)、维权工作现状及面临的种种困难
1、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政府行政行为是农村信用社依法维权难以突破的一道屏障。2003年10月份常宁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企业改制办公室,公布改制企业中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整体出售企业一共有12家,共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本金873.7万元,结欠贷款利息523.86万元,共计1397.56万元,企业出售后除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安置职工外,债务清偿成为一句空话。例如常宁市穗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96年6月6日以厂房作抵押,向宜城信用社申请贷款85万元,现已累欠利息47.9万元,共132.9万元。该企业在此次改制中,整体出售给衡阳一个公司,出售价额300万元,安置职工500万元,该厂欠银行贷款1200万元,其他外债500万元,农村信用社向改制办申报债权,但改制办以企业职工安置无法解决,影响社会稳定为由,拒不偿还信用社贷款本息,使农村信用社依法维权步履艰难。
2、法院在处理改制企业案件时过于谨慎,是农村信用社依法维权无法左右的制约因素。我市实行企业改制是从1997年开始,常宁市城关、松柏、柏坊3个信用社在4个企业的310.86万元贷款,因企业破产将无情破掉,贷款将成一张空白纸。常宁市氮肥厂破掉松柏农村信用社贷款195.6万元,常宁市桐梓水泥厂破掉柏坊信用社贷款27万元,常宁针织厂破掉城关信用社贷款10万元,宜城社68.26万元,联社营业部10万元。2003年常宁市政府正式成立了企业体制改革办公室,据了解企业改制是破产和整体拍卖两种形式,企业绝大部分是负债经营,在公布第一批改制企业中,有三个企业在我市3个信用社的84.5万元贷款,受到损失,分文难收。目前,已经宣布破产的常宁市第一水泥厂,通过法院主持召开债权人会议,宣布所有银行债务清偿率为零。此厂破掉2个信用社共57.2万元贷款本息,其中联社营业部39.2万元,板桥信用社18万元。常宁市松柏木材公司已进入改制程序,实行政策性破产,该公司总资产为492万元,总负债达937万元,在松柏信用社贷款40万元,信用社依法起诉而法院却不予受理,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将血本无归。常宁市群英大厦在城关信用社贷款56.2万元,随着群英大夏法人代表更换,新官不理旧帐,拒签贷款催收通知,现已超过诉讼时效,在今后改制过程中,信用社的贷款将损失贻尽。据 《市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调研报告(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