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调研报告
社会发展变化的认识上存在偏差等,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一些社会摩擦与矛盾。再如,在对待群众上访问题上,很多党员干部对党与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缺乏认识,总认为上访群众是“刁民”,是无理取闹,总感到无可奈何、束手无策。有些群众上访动不动就几十人、上百人静坐示威,扰乱社会秩序,方式方法固然不对;但同时也有一些干部“官本位”意识时时作怪,一看到老百姓上访,就认为是“犯上”,责怪基层、责怪群众。现在很多地方通过建立政府集中接访室,给群众在思想上建立排解情绪的“缓冲站”,对防止各种社会矛盾的激化起到有效地作用。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对策和建议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市专门出台了《关于提高执政能力,打造和谐仙桃的意见》,这个《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打造和谐仙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了打造和谐仙桃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以及具体措施。结合我市改革发展的实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应从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充满创造活力是和谐社会的显著标志,社会创造活力来自于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政策上、体制上、制度上调动和保证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一是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增强发展活力。加快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之道。“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穷更不能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现阶段,发展不够始终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实际。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始终把发展放在首位,始终保持一种强烈的发展冲动和激情,抢抓发展机遇,激发发展活力。二是全面贯彻“四个尊重”的方针,增强创业活力。社会活力源于人们的创造活动,创业活力越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越足,步伐越快。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努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支持人们干成事的创业氛围和环境,激发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让“创业”、“创造”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三是坚持深化改革,增强体制活力。体制活力是最强大、最持久、最根本的活力,直接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率和活力。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不懈地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不懈地破除妨害经济发展和社会活力的体制机制弊端,特别是坚持不懈地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民营经济植根于民、成长于市、贡献于社会,是机制最活、生命力最强、发展最快的经济,最有利于调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积极性。要进一步消除民营经济进入社会各领域的门坎和体制障碍,让民营资本畅通无阻地进入法律未禁止的范围,让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
第二,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协调稳定。
没有稳定就没有和谐。妥善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保持社会的协调稳定,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成为打造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一是完善利益协调机制,构建统筹兼顾、各得
其所的利益格局。社会的矛盾和冲突,说到底是利益的冲突,改革实质上就是各方面利益的不断调整。必须建立健全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利益的协调机制,切实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既要切实维护最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又要统筹兼顾好不同社会阶层、各方面群众的利益,特别是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既要保持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又要维护群众最关心的直接利益,决不能以名义上的公共利益、大局利益侵害个人合法的现实利益、直接利益,要把改革的力度、经济发展的速度与群众的承受程度结合起来,实现社会可持续的健康发展。既要坚持效率优先,又要注重维护社会公平,在经济发展上鼓励竞争、鼓励先富、鼓励培植优势和特色,在利益分配上注重公平、关注民生、扶贫济困、雪中送炭。
二是妥善处理
人民内部矛盾,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党执政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要根据群众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民主管理,切实把管理方式从行政命令为主转到民主管理、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要坚持和完善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民主制度,保证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把决策的过程作为群众意见表达和意见统一的过程。要加强群众政治思想工作,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各种方法,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增强对群众的感情,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多干群众急需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真正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
三是树立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网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当前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大事。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增强防范和处置重大自然灾害、社会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nbs 《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调研报告(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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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构建和谐社会的对策和建议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市专门出台了《关于提高执政能力,打造和谐仙桃的意见》,这个《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打造和谐仙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了打造和谐仙桃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以及具体措施。结合我市改革发展的实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应从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充满创造活力是和谐社会的显著标志,社会创造活力来自于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政策上、体制上、制度上调动和保证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一是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增强发展活力。加快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之道。“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穷更不能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现阶段,发展不够始终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实际。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始终把发展放在首位,始终保持一种强烈的发展冲动和激情,抢抓发展机遇,激发发展活力。二是全面贯彻“四个尊重”的方针,增强创业活力。社会活力源于人们的创造活动,创业活力越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越足,步伐越快。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努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支持人们干成事的创业氛围和环境,激发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让“创业”、“创造”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三是坚持深化改革,增强体制活力。体制活力是最强大、最持久、最根本的活力,直接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率和活力。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不懈地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不懈地破除妨害经济发展和社会活力的体制机制弊端,特别是坚持不懈地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民营经济植根于民、成长于市、贡献于社会,是机制最活、生命力最强、发展最快的经济,最有利于调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积极性。要进一步消除民营经济进入社会各领域的门坎和体制障碍,让民营资本畅通无阻地进入法律未禁止的范围,让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
第二,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协调稳定。
没有稳定就没有和谐。妥善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保持社会的协调稳定,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成为打造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一是完善利益协调机制,构建统筹兼顾、各得
其所的利益格局。社会的矛盾和冲突,说到底是利益的冲突,改革实质上就是各方面利益的不断调整。必须建立健全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利益的协调机制,切实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既要切实维护最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又要统筹兼顾好不同社会阶层、各方面群众的利益,特别是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既要保持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又要维护群众最关心的直接利益,决不能以名义上的公共利益、大局利益侵害个人合法的现实利益、直接利益,要把改革的力度、经济发展的速度与群众的承受程度结合起来,实现社会可持续的健康发展。既要坚持效率优先,又要注重维护社会公平,在经济发展上鼓励竞争、鼓励先富、鼓励培植优势和特色,在利益分配上注重公平、关注民生、扶贫济困、雪中送炭。
二是妥善处理
人民内部矛盾,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党执政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要根据群众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民主管理,切实把管理方式从行政命令为主转到民主管理、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要坚持和完善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民主制度,保证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把决策的过程作为群众意见表达和意见统一的过程。要加强群众政治思想工作,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各种方法,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增强对群众的感情,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多干群众急需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真正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
三是树立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网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当前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大事。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增强防范和处置重大自然灾害、社会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nbs 《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调研报告(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