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具有特色的新农村建设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新阶段“三农”工作指导思想的深化和升华,集中代表了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和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必然要求及加快安康发展的难得机遇,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理念,让大多数农民群众参与发展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扩大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逐步缩小工农、城乡差距,实现工农、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从根本上改变我市农村的落后面貌。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内涵,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新农村建设沿着正确轨道顺利推进。一要准确把握新农村建设的时代特征,深刻理解其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思想,总体要求中所涵盖的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诸多方面内容,以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建设方略。二要准确把握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具体体现在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努力促进农民增收;要让农民生活富裕起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逐步缩小工农城乡差别;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积极倡导社会新风,培养造就新型农民;要搞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健全乡村管理机制,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加强基层民主和基层组织建设,创建平安乡村、和谐乡村。三要准确把握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在实践中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原则;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的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引导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设美好家园的原则;必须坚持科学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的要求搞好总体规划和具体部署,统筹兼顾,搞好结合,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工作,坚决防止重复建设、分散投入和违背群众意愿的原则;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和支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新农村建设强大合力的原则。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涉及面广,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方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中央确定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规划先行、分类指导、试点示范、基础突破”的基本思路,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我们要立足安康实际,建设绿色产业鲜明、田园风光优美、农耕文化浓郁、社会风气良好、人居环境和谐、具有安康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具体要抓好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要把发展农村生产力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大农业、大资源、大市场意识,把农业放在全局发展来谋划,不断拓展农业发展的内涵和外延。要按照产业化经营的路子,突出抓好蚕桑、茶叶、烤烟、中药材等绿色产业的发展。继续实施强村大户战略,坚定不移地发展畜牧产业,努力实现畜牧产业发展的新突破。把扶贫开发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整体部署,在抓好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同时,一手抓新农村试点村建设,一手抓扶贫重点村建设。二要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要切实加大农田水利、农村公路、生态环境和文明村庄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农村发展条件。三要把深化农村改革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动力。要切实解决影响农村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四要把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尽快改变农村公共事业滞后的状况。要建立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农村教育事业。要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扎实抓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大病救助制度,着力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从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入手,切实抓好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积极繁荣农村文化事业。五要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障。认真落实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全面
加强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不断健全和扩大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权益。要在农村广泛开展基本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要抓好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法制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们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上来。要切实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与“三农”工作、新农村建设与扶贫开发、抓好试点示范与全面推进的关系。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细致地对新农村建设进行工作指导,真正使新农村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带动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
《推进具有特色的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