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五普法规划
宣传教育社会化发展进程。整合资源,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执法、司法部门和文化、文艺等单位发挥自身优势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普法社区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发展社区、农村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和老年人法制宣传队等,加强指导,积极为他们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律师、公证人员、法律援助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要以案说法,辨理析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三、对象和要求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通过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要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要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廉洁自律、执政为民。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三)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和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及专业法律法规,着力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加强廉政教育,建立健全以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培训和考试工作。专业执法人员实行执法资格证制度。
(四)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从普及宪法和法律基本常识入手,重点加强守法行为的养成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要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的学习,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实施“为了明天”工程,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五)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公司法、企业法、合同法、担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
(六)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广大农村大力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大力扫除法盲,不断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依法生产经营观念和依法维权观念,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创新农村基层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推进“法律进乡村”和道德、法律、文化、科普“四进农家”活动的开展要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村小组长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明确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制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落实教材、抓好试点、培训骨干等项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规划要及时报市法宣办备案。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报各乡(镇、街道)法宣办备案。1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和市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总结验收。1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
(一)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模范遵守宪法,严格按照宪法办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年度工作汇报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建设,办事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日常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承担。党的各级组织、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特别是专业法部门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通过多种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实施部门、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等,负责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文化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类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开展法制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推广群众性法制文化娱乐活动;广电部门负责大众传媒的社会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加强对特定对象的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1(三)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手段体系;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制定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和年度考评工作办法。通过强化制度建设,使普法工作的考核、考评更具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普法工作有效开展,保障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分年度进行考核,对在年度考评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未达标的部门(单位)要限期整改。1(五)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将普法经费纳入我市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市级所需经费按每年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列入市财政预算。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经费;同级财政要保障法宣办必需的宣传车辆和宣传设备,切实保证普法工作正常开展。1(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适时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鼓励法律职业者加入志愿者队伍,加强组织培训,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的作用。
(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方法,创新工作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措施和工作方式方法。要注重在实际工作中创特创优,力争每年的工作都有特色和亮点,并注重挖掘典型,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带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1有关驻市部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隶属领导关系的部署组织实施。
《市五五普法规划(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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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象和要求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通过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要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要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廉洁自律、执政为民。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三)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和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及专业法律法规,着力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加强廉政教育,建立健全以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培训和考试工作。专业执法人员实行执法资格证制度。
(四)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从普及宪法和法律基本常识入手,重点加强守法行为的养成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要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的学习,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实施“为了明天”工程,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五)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公司法、企业法、合同法、担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
(六)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广大农村大力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大力扫除法盲,不断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依法生产经营观念和依法维权观念,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创新农村基层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推进“法律进乡村”和道德、法律、文化、科普“四进农家”活动的开展要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村小组长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明确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制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落实教材、抓好试点、培训骨干等项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规划要及时报市法宣办备案。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报各乡(镇、街道)法宣办备案。1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和市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总结验收。1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
(一)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模范遵守宪法,严格按照宪法办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年度工作汇报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建设,办事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日常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承担。党的各级组织、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特别是专业法部门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通过多种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实施部门、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等,负责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文化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类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开展法制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推广群众性法制文化娱乐活动;广电部门负责大众传媒的社会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加强对特定对象的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1(三)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手段体系;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制定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和年度考评工作办法。通过强化制度建设,使普法工作的考核、考评更具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普法工作有效开展,保障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分年度进行考核,对在年度考评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未达标的部门(单位)要限期整改。1(五)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将普法经费纳入我市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市级所需经费按每年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列入市财政预算。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经费;同级财政要保障法宣办必需的宣传车辆和宣传设备,切实保证普法工作正常开展。1(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适时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鼓励法律职业者加入志愿者队伍,加强组织培训,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的作用。
(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方法,创新工作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措施和工作方式方法。要注重在实际工作中创特创优,力争每年的工作都有特色和亮点,并注重挖掘典型,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带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1有关驻市部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隶属领导关系的部署组织实施。
《市五五普法规划(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