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实际运作情况
(一)应进部门全部进入中心。我区具有法定行政审批执法权的部门现共有3 1个,涉及到2 4 3个行政审批项目。经过审定,除粮食局、广电局、农经局、档案局、统计局、烟草局等6个部门因其有9个项目基本属于“备案”类或极少发生业务的事项,暂不进入中心外,另2 5个执法主体部门已全部进入中心窗口,占总数的8 1%。可以说,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应进部门已全部进入中心。 (二)审批项目大多“应进已进”。25个进驻中心的部门共有2 3 4个审批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我们确定公安分局3项、民政局2项共5项暂可不进入中心,仍实行就近或原地办理。那么,最终审定进入中心窗口办理的审批项目为2 2 9项。从近一年受理办件情况看,实际上只有1 9 4个项目在中心办理占8 5%,另有少数单位共3 5个项目名义上进入中心,实际上却仍在原单位受理承办,个别单位至今一个项目都未进入中心办理。 (三)各项内容已经广泛公示。为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中心的服务内容。中心已通过编印《服务指南》、《项目手册》、设置电子触摸查询系统、幕墙显示系统、制作公示牌等多种形式把2 3 4个审批项目名称、办事程序、法律(政策)依据、申办条件及要求、审批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各项内容进行了广泛公示。服务对象通过以上任何一个途径就能全面了解到希望知晓的内容。 (四)管理协调工作步入正轨。区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作为中心日常管理协调机构,在内部管理和工作协调中投入了很大精力。一是制定了内部管理必需的1 5项制度。在人员选派、办件管理、工作纪律、绩效考评、技术安全、责任追究、督查协调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并坚持定期检查落实。二是完善了组织机构,通过建立4个协管小组强化了内部层级管理,通过区委批准成立了党的组织,强化了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三是坚持部门协调日常化。通过窗口办件及时了解各部门的执法守纪状况,发现部门有审批项目“应进不进”、“明进暗不进”以及工作人员乱收费,甚至吃、拿、卡、要等情况,及时督查、沟通、协调、予以纠正。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双轨运行”现象和不作为、乱作为的执法行为的发生。到2 0 0 5年四月底止,中心共受理了审批及服务事项9 5 5 4 0件,办结9 2 8 1件,办结率9 7%,其中即办件3 7 2 0件,占受理数的3 9%,无一受到群众投诉。这充分表明,中心的内部管理和协调运行状况是良好的。 (五)联办项目至今尚无一例。从理论上讲,我区联办件的数量应占有相当的比例,某一项审批申请需要2个以上部门承办的事项是较多的。现实运行中,至今没有出现一件是通过联合办理的事项。一些部门工作人员仍停留在过去分散受理审批的旧有思维方式之中。对集中统一原则的认识不深刻、不全面,使本应作为联办件的审批事项依然处于分散办理状态,导致办事效率不能提高和服务对象多次往返申办。 (六)市批项目仍需上报办理。在进入中心的2 29个审批项目中,有1 6 0个项目的审批权不在本区。对于这部分项目,市政府已发文明确以下放、委托、派人、联网等四种形式实现办事不出区的高效、便民措施。但到目前为止,我区相关部门受理的此类项目基本上仍然要通过专办人员报送到相关上级部门审批,委托、派人、联网等方式还只是文件上的提法,似乎没有专门机构落实此事,中心对这类项目的办理显得力不从心。有些申办人员干脆自己往返市、区间托关系、找门路办理。 三、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改革的新生事物,各方面的完善和发展还存在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政务服务中心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 是一些部门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仍然重视不够,认识有待提高。其表现在:1、个别部门对已经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仍存在在原单位受理的现象;2、一些部门在减环节、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上还须进一步加大力度,提高效能;3、对应在政务服务中心银行窗口“扎口”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仍有个别部门在原单位收取;4、个别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已进入“中心”,但一年来,一项审批项目也未在服务中心受理审批;5、一些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规定选派窗口工作人员,对服务质量有一定影响。 (二) 是行政审批项目需要进一步精简,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1、行政审批项目偏多。一些项目一年来,没有一个申办的业主;2、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多、涉及的部门多、内部科室多、分管领导多、申报材料多;3、个别项目办理的承诺时限长至30天到1年;4、部门对窗口授权不够。一些能够当场办结的审批项目仍要拿回单位签字盖章,即办率较低;5、文件和项目的管理不能实现网络化。个别部门需联网,又没有及时联网,登录上报都需工作人员手工操作或两头跑,为进一步缩短时限,提高办事效率,造成一定的困难;6、市、区个别部门两级权限划分不清,不是抢办就是推诿;7、联办业务没有进入“中心”办理。 (三)是政务服务中心对违反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的监督还存在一定的困难。目前,政务服务中心对各部门以及各部门派驻的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除了考核评优外,尚缺乏更有效的手段。对一些项目在办理过程中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政务服务中心监督起来难度较大。 这些存在的问题带来的结果是,区政府投入近2 0 0万元建设的政务服务中心未能从根本上全面达到高效、便民的重要要求。 造成现实状况中存在的问题不在于我们所选择的模式有什么缺陷,而在思想和行动因素上,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一些部门领导思想认识不高 《当前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实际运作情况(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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