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促进成长型企业发展
分别给予批评,通过批评、行政告诫,行政纪律处分。对工作人员一年内被告诫一次,年终不能评为优秀公务员。 三、认真及时兑现税收优惠政策 除了从完善服务规程,拓宽服务领域,为纳税户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软环境外,还结合地税工作的实际,从政策上扶持他们的发展:一是对成长型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二是对成长型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三是对成长型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四是成长型企业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核,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及国有、集体企业控股并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地税机关批准,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五是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成长型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据统计,2001至2002年减免新办技术服务、福利、利用“三废”等企业的企业所得税101户,减免税额1619万元;减免房地产企业销售空置商品房营业税38户,税额151万元。 ? 作者为##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促进成长型企业发展(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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