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研报告
备,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机制不够健全,执法力量不足;部分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没有组织到工会中来,不少非公企业工会作用难以发挥。
二、进一步维护好职工队伍稳定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对策建议
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也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必然要求和集中体现。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近期关于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加强工会维权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切实把维护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继续抓好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切实关心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再就业扶持政策,在增加新的就业岗位、开展再就业培训、完善再就业服务政策、保障改制企业职工就业相对稳定、支持失业职工自谋职业、帮助困难职工再就业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并健全完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要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好改制企业职工遗留问题。特别是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要注重兼顾困难职工的经济利益,对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一定要认真执行“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的规定,规范操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进一步关心困难职工、困难劳模的生产生活,继续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尽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二)大力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大政府对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指导和调控力度,每年向社会发布企业职工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合理调整劳资分配比例,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切实解决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加点不加工资问题。要督促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重解决企业增效职工不增资问题,逐步提高企业职工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适当提高保障水平,让更多的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同时要注意把普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作为重点对象进行一并考虑,使他们真正得到实惠。要大力支持工会做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多渠道减轻患病职工尤其是患大病职工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更好地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作用。
(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政府和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薄弱环节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加大对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监督力度,依法处理职工伤亡事故。要督促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必须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及时淘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不断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搞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
(四)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制度,加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要坚持和完善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政策法规,积极创造条件,推进职工权益保障的地方立法工作。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健全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强监察力量,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和切实履行劳动合同,严肃查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做法。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以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待遇、落实劳动安全措施为重点,以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的执法监察行动,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整体素质。要加强对职工理想信念、形势政策和法制纪律教育,引导职工群众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对工人阶级和劳动模范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重点工程立功、服务行业文明和非公企业创新等劳动竞赛,深化“首席工人”评选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更好地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和深化“党建带工建”的工作思路,最广泛地把广大职工尤其是非公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努力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要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会社会化维权机制、合同化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互助化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机制、市场化促进再就业服务机制。要学习借鉴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工作经验,加强市、县两级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建设,依托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职工维权平台,使工会维权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七)加强领导,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中央领导最近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精神,在政治安排、经济权益、舆论宣传等方面充分体现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重视提高一线职工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安排上的比例。推进以职工(代表)大 《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研报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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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维护好职工队伍稳定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对策建议
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也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必然要求和集中体现。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近期关于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加强工会维权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切实把维护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继续抓好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切实关心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再就业扶持政策,在增加新的就业岗位、开展再就业培训、完善再就业服务政策、保障改制企业职工就业相对稳定、支持失业职工自谋职业、帮助困难职工再就业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并健全完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要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好改制企业职工遗留问题。特别是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要注重兼顾困难职工的经济利益,对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一定要认真执行“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的规定,规范操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进一步关心困难职工、困难劳模的生产生活,继续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尽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二)大力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大政府对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指导和调控力度,每年向社会发布企业职工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合理调整劳资分配比例,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切实解决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加点不加工资问题。要督促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重解决企业增效职工不增资问题,逐步提高企业职工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适当提高保障水平,让更多的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同时要注意把普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作为重点对象进行一并考虑,使他们真正得到实惠。要大力支持工会做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多渠道减轻患病职工尤其是患大病职工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更好地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作用。
(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政府和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薄弱环节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加大对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监督力度,依法处理职工伤亡事故。要督促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必须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及时淘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不断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搞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
(四)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制度,加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要坚持和完善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政策法规,积极创造条件,推进职工权益保障的地方立法工作。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健全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强监察力量,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和切实履行劳动合同,严肃查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做法。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以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待遇、落实劳动安全措施为重点,以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的执法监察行动,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整体素质。要加强对职工理想信念、形势政策和法制纪律教育,引导职工群众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对工人阶级和劳动模范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重点工程立功、服务行业文明和非公企业创新等劳动竞赛,深化“首席工人”评选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更好地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和深化“党建带工建”的工作思路,最广泛地把广大职工尤其是非公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努力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要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会社会化维权机制、合同化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互助化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机制、市场化促进再就业服务机制。要学习借鉴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工作经验,加强市、县两级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建设,依托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职工维权平台,使工会维权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七)加强领导,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中央领导最近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精神,在政治安排、经济权益、舆论宣传等方面充分体现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重视提高一线职工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安排上的比例。推进以职工(代表)大 《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研报告(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