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浅析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李红梅龚捷
摘要: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水平将直接影响高职院校整体管理水平。分析了目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当前情况下通过综合使用各种绩效评估方法改进行政管理人员绩效管理的办法。
关键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高等职业院校绩效考核研究一以江西省为例”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09YB488)。
作者简介:李红梅(1973-),女,北京人,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管理;龚捷(1968-),男,江西省南昌市人,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1)02-0021-02
我国高职院校在经历了规模超常规发展阶段后,现已进入质量发展的阶段,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已经成为当前高职院校最紧迫的任务。管理中的核心问题是对人的管理,而在高职院校实施管理的主体是行政管理人员.通过改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可以充分调动和发挥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高质量地完成行政目标和工作计划.实现学校和个人的共同发展。如何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水平成为高职院校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绩效考核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日益受到重视.…
一、离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现状中的问题
目前的高职院校普遍建校历史短、行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基于这种现状,针对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个人绩效管理体系相对落后.绩效考核几乎成为了绩效管理工作的全部。而单就绩效考核工作而言,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绩效考核定位模糊
在现实应用中.考核定位问题主要表现在考核在绩效管理体系中的定位模糊、缺乏明确的目的或对考核目的的定位过于狭窄.或者为考核而考核,使考核流于形式:或者为奖金分配而考核,考核制度等同于奖金分配制度。这种模糊的定位使考核的参与者们要么对考核漠不关心、敷衍了事.要么对考核中的误差锱铢必较.忽略了绩效改进这一真正的终极目标。
(二)绩效考核的体系不健全,考核内容针对性不强
1.目前很多学校的绩效考核都不成体系。年度绩效考核作为传统个人绩效考核项目.多为部门领导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模糊评定:各职能部门可能因为上级对口部门的临时任务随时追加部门考核内容:学院可能根据每年招生情况和学费催缴的难度临时出台一些奖惩规定。“政出多门”导致了多头考核、重复考核,在增加了行政管理人员额外负担的同时.也增加了个人绩效考核内容设计的难度。
2.目前绝大多数高职院校的人力资源管理还停留在人事管理的水平,工作分析、岗位研究工作普遍缺乏.很难针对本岗位工作的要求设计出个性化的个人考核内容。对不同岗位、不同职务的行政管理人员考评往往缺少清晰的定量或定性的标准.评价者只能凭感觉、靠经验去进行考核,很难做到公平公正。
(三)绩效考核的公平性难以得到保证
1.过时的人事聘用制度干扰了绩效考核的公平性。为配合早年的规模超常规发展.多数高职院校采取了灵活的人事聘用制度:在正式聘用以外,增加了人事代理聘用和临时聘用两种用人形式.院校发展到今天.这种人事聘用制度已对个人绩效考核的公平性造成了严重困扰。相同岗位的行政管理人员,承担相同的工作职责,完成相同的工作量,仅因聘用形式不同待遇差别极大。实际上,临时聘用人员往往因为希望延长聘用期而表现出较高绩效水平:绝大多数人事代理人员希望转为正式人员也表现出良好的工作态度:而有少部分正式人员由于正激励不够、负激励没有,工作绩效极为低下。当学校的绩效考核不能有效区分不同身份人员的绩效.或者考核结果没有兑现相应的待遇,或者兑现的待遇没有达到期望值时,个人公平将被打破。
2.考评主体单一,评价尺度不一。常期以来直线主管作为唯一的考评主体.考核信息搜集渠道过于狭窄,容易受个人主观因素干扰.影响考核的客观性。当评分者因过多考虑绩效以外的影响因素人为制造评估偏差时.当评分者因评分尺度松紧不一,造成实际绩效水平较高的部门整体评估结果低于实际绩效水平较低的部门时.现有的考核系统无法对不准确的考核结果进行约束和修正。而由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往往会进行全校范围的排序.这种不准确的绩效水平排序将使考核对象对绩效考核产生抵触。
3.考核队伍专业化程度低,受主观性影响大。目前高职院校对行政管理人员的个人考核以直线上级评价为主,也有成立临时性组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指导工作的,在实践中,评估的正确性往往受人为因素影响产生偏差,常见的有月晕偏差、趋中效应和近因效应。理论上,人事部门可以通过集中培训讲解评估标准及注意事项以减少偏差,但实际上评分者多为中高层领导.他们的评估更多地会受到本校的文化及个人习惯影响。
(四)考核方法单一
绩效考核的方法据统计有百种之多,目前学校使用的主要是述职报告法和经验判断法。对中层实行的绩效考评,比较常用的做法是每人在年终填写一份年度考评表,将自己在一年中完成的事情,流水帐似地填写.或者写述职报告,对个人的工作进行总结.然后让主管领导做出评鉴意见,按照事先制订的几个项目和多个指标,将考评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对一般行政人员的绩效考评则由直线上级凭印象直接定等。述职报告法在一定程度上是流于形式的,而对一般行政人员考核所采用的经验判断法更是把本应严肃、严格、公平、公正的事情简单化和随意化,因此根本不能起到鞭策后进,鼓励先进的作用。
(五)传统的考核模式阻碍了绩效考核办法的创新
高职院校的发展历史虽然普遍较短,但许多公办院校的前身或主管单位多为各类职业行办,以致先天遗传了很多有机关特色的管理办法,简单 《浅析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79880.html
李红梅龚捷
摘要: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水平将直接影响高职院校整体管理水平。分析了目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当前情况下通过综合使用各种绩效评估方法改进行政管理人员绩效管理的办法。
关键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高等职业院校绩效考核研究一以江西省为例”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09YB488)。
作者简介:李红梅(1973-),女,北京人,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管理;龚捷(1968-),男,江西省南昌市人,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1)02-0021-02
我国高职院校在经历了规模超常规发展阶段后,现已进入质量发展的阶段,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已经成为当前高职院校最紧迫的任务。管理中的核心问题是对人的管理,而在高职院校实施管理的主体是行政管理人员.通过改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可以充分调动和发挥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高质量地完成行政目标和工作计划.实现学校和个人的共同发展。如何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水平成为高职院校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绩效考核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日益受到重视.…
一、离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现状中的问题
目前的高职院校普遍建校历史短、行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基于这种现状,针对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个人绩效管理体系相对落后.绩效考核几乎成为了绩效管理工作的全部。而单就绩效考核工作而言,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绩效考核定位模糊
在现实应用中.考核定位问题主要表现在考核在绩效管理体系中的定位模糊、缺乏明确的目的或对考核目的的定位过于狭窄.或者为考核而考核,使考核流于形式:或者为奖金分配而考核,考核制度等同于奖金分配制度。这种模糊的定位使考核的参与者们要么对考核漠不关心、敷衍了事.要么对考核中的误差锱铢必较.忽略了绩效改进这一真正的终极目标。
(二)绩效考核的体系不健全,考核内容针对性不强
1.目前很多学校的绩效考核都不成体系。年度绩效考核作为传统个人绩效考核项目.多为部门领导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模糊评定:各职能部门可能因为上级对口部门的临时任务随时追加部门考核内容:学院可能根据每年招生情况和学费催缴的难度临时出台一些奖惩规定。“政出多门”导致了多头考核、重复考核,在增加了行政管理人员额外负担的同时.也增加了个人绩效考核内容设计的难度。
2.目前绝大多数高职院校的人力资源管理还停留在人事管理的水平,工作分析、岗位研究工作普遍缺乏.很难针对本岗位工作的要求设计出个性化的个人考核内容。对不同岗位、不同职务的行政管理人员考评往往缺少清晰的定量或定性的标准.评价者只能凭感觉、靠经验去进行考核,很难做到公平公正。
(三)绩效考核的公平性难以得到保证
1.过时的人事聘用制度干扰了绩效考核的公平性。为配合早年的规模超常规发展.多数高职院校采取了灵活的人事聘用制度:在正式聘用以外,增加了人事代理聘用和临时聘用两种用人形式.院校发展到今天.这种人事聘用制度已对个人绩效考核的公平性造成了严重困扰。相同岗位的行政管理人员,承担相同的工作职责,完成相同的工作量,仅因聘用形式不同待遇差别极大。实际上,临时聘用人员往往因为希望延长聘用期而表现出较高绩效水平:绝大多数人事代理人员希望转为正式人员也表现出良好的工作态度:而有少部分正式人员由于正激励不够、负激励没有,工作绩效极为低下。当学校的绩效考核不能有效区分不同身份人员的绩效.或者考核结果没有兑现相应的待遇,或者兑现的待遇没有达到期望值时,个人公平将被打破。
2.考评主体单一,评价尺度不一。常期以来直线主管作为唯一的考评主体.考核信息搜集渠道过于狭窄,容易受个人主观因素干扰.影响考核的客观性。当评分者因过多考虑绩效以外的影响因素人为制造评估偏差时.当评分者因评分尺度松紧不一,造成实际绩效水平较高的部门整体评估结果低于实际绩效水平较低的部门时.现有的考核系统无法对不准确的考核结果进行约束和修正。而由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往往会进行全校范围的排序.这种不准确的绩效水平排序将使考核对象对绩效考核产生抵触。
3.考核队伍专业化程度低,受主观性影响大。目前高职院校对行政管理人员的个人考核以直线上级评价为主,也有成立临时性组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指导工作的,在实践中,评估的正确性往往受人为因素影响产生偏差,常见的有月晕偏差、趋中效应和近因效应。理论上,人事部门可以通过集中培训讲解评估标准及注意事项以减少偏差,但实际上评分者多为中高层领导.他们的评估更多地会受到本校的文化及个人习惯影响。
(四)考核方法单一
绩效考核的方法据统计有百种之多,目前学校使用的主要是述职报告法和经验判断法。对中层实行的绩效考评,比较常用的做法是每人在年终填写一份年度考评表,将自己在一年中完成的事情,流水帐似地填写.或者写述职报告,对个人的工作进行总结.然后让主管领导做出评鉴意见,按照事先制订的几个项目和多个指标,将考评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对一般行政人员的绩效考评则由直线上级凭印象直接定等。述职报告法在一定程度上是流于形式的,而对一般行政人员考核所采用的经验判断法更是把本应严肃、严格、公平、公正的事情简单化和随意化,因此根本不能起到鞭策后进,鼓励先进的作用。
(五)传统的考核模式阻碍了绩效考核办法的创新
高职院校的发展历史虽然普遍较短,但许多公办院校的前身或主管单位多为各类职业行办,以致先天遗传了很多有机关特色的管理办法,简单 《浅析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