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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0—3岁孩子学认字


编者的话:这篇文章是去世仅35天的原北京教育学院中文系副主任庞月光教授生前写的最后一篇文章。庞教授在重病期间花了很大精力写了这篇文章,表现了一位语言学家、教育家对教育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和对语言科学认真严肃的精神,令人敬佩。现发表庞教授这篇遗作,以飨读者。

  最近了解到,有那么几个人,在一些幼儿园中进行所谓“婴幼儿汉字教育”,将他们自己吹嘘为“0-3岁婴幼儿科学汉字教育理论上的突破”的“理论”付诸实施,也就是教“还不太会说话的孩子”“认字”。

  在婴幼儿中进行所谓汉字识字教育,既投合了广大独生子女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又似乎表现出对中国独有的汉字的“深切热爱之情”,当然很容易使社会上不少人上当受骗,更何况他们还如同电脑算命一样打着“科学”的旗号呢!但善良的家长们可能不会想到,这种所谓的教“还不太会说话的孩子”“认字”,孩子们其实根本就没有也不可能真正认识所教的字,而且还会对将来真正的识字教学带来极大的干扰,从而影响孩子早期的思维发育。也就是说,这种所谓认字,不但是无益的,而且是有害的。

  (一)

  一个非常重要的常识是,语言作为人类最重要的思维工具和交际工具,是一种符号系统;而任何文字都是某种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是符号的符号。所以任何的“字”,只有认识了它的形音义的人能把它与语言中的词对应时,才是真正的“认”。试想一下,有哪一个人的识字过程不是这样呢?还不太会说话的婴幼儿,话还听不大懂,居然能够“识字”,岂非天方夜谭?

  他们的最重要论据,并且在若干场合重复提到的是日本人石井勋的下述“实验”:“成人用手指着自己的眼睛,对还不会说话的10个月的日本孩子用日语说:‘眼睛,眼睛,眼睛。’然后,举起汉字字卡‘目’,还是用手指着自己的眼睛,用日语说:‘眼睛,眼睛,眼睛。’每天这样做一次或两次。过一段时间,当成人只是对孩子说‘眼睛、眼睛、眼睛’时,孩子没什么反应;但当成人举起汉字字卡‘目’时,孩子却用自己的小手指自己的眼睛。同样,对‘耳’‘鼻’‘口’做这种实验,结果也是相同的。”

  我们姑且相信这个实验属实,但它仍然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首先,文字的认知对于还不太会说话的婴幼儿来说无法反馈,无法检测,因而完全不可能检验孩子是不是真的认识了这个字。仅凭在多次重复之后孩子可以用手指自己的眼睛根本证明不了孩子已经认识了“目”字。

  现代人类学家认为,人类的心智是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1、简单反射阶段,如射向眼睛的光线逐渐增强,瞳孔就逐渐收缩。这不受意志的影响。2、条件反射阶段。巴甫洛夫的著名实验表明,不用具体事物(食物)而只用符号(铃声),也能使狗流出唾液,其条件是每次给食物时都有铃声伴随。3、工具阶段,如黑猩猩的手够不着香蕉,能用棍子把香蕉打下来。4、符号阶段,即使用语言符号进行交际和思维。认真对照不难发现,石井勋“实验”中所谓10个月婴儿“认字”,只是一种条件反射,即只达到心智的第二阶段,正如马戏团中经过训练表演数学“演算”的小狗,即便它叫对了次数,也决不说明小狗有了数字的概念,懂得加减法,因为那也是一种条件反射。文字作为符号的符号,比语言离概念更远一层,只有心智达到了第四阶段才可能掌握。

  其次,石井勋的实验没有对比组。如果所举的卡片不是写的“目”字而是其他,比如写的是汉字“四”或英文字母“A”,甚至是画一粒葡萄,根据条件反射的原理,当成人举起这张汉字字卡时,孩子也会用小手指自己的眼睛。

  另外,他们所表述的石井勋的“实验”还存在几个严重的常识性错误。第一,“目”这个汉字原本是汉语“mu”的书面纪录,它在古汉语中是个词,而在现代汉语中只是个语素;它在日文中写做“目”,但在日语中读作“め”[me]。石井勋实验时是否读出“め”[me]音?如果读出,说明产生了条件反射作用的不仅是写在字卡上的“目”这个字,还有实验者的语音。第二,按照条件反射的一般原理,在成人多次指自己的眼睛并同时举字卡后,不会说话的婴儿应有的反应是指成人的眼睛而不是自己的眼睛,因为如此小的孩子还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眼睛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词的概括性,不知道自己的眼睛和试验者的眼睛同样是“目”所表概念的客观所指。第三,口说“眼睛”和手举字卡“目”是在指眼睛的同时分别刺激孩子的听觉和视觉的,孩子却只对诉诸视觉的字卡有反应,而对诉诸听觉的语音没有反应,这在道理上是说不通的。

  由此可知,石井勋的实验并不具备任何说服力。

  然而在此之后,他们所做的“理论分析”则更为荒唐:“口说语言的载体是声波。声波很抽象,既看不见,又摸不到。书写语言——文字的载体是字形。字形很具体、很形象,既能看见,又能摸到。所以,将具体、形象的字形与实物联系起来,要比把抽象的声波与实物联系起来更容易。”“在‘学认字’的时候,可以用手来指字形,用手来摆字卡。这就是说,‘学认字’的过程,还可以用具体、形象的字形,通过触觉系统来刺激大脑皮层。也就是说,‘学认字’的过程,可以是通过视觉、听觉、触觉三种感觉系统同时刺激大脑皮层的过程。”从而得出了“学认字比学听话容易”的结论。语音是语言的惟一物质形式,它是诉诸听觉的,如果说它“笼统、空洞、不能具体体验到”,那么听话人如何感知呢?这些人将诉诸视觉、触觉定为不抽象,而将诉诸听觉定为抽象,这是没有任何道理的。语言和文字的物质形式不同,前者为语音,后者为字形,他们并没有抽象与否之分。说字形“形象”也是不妥当的。就以“目”字而言,就很不形象,难道有什么人或动物长着“目”这样窗户框子般的眼睛吗?从汉字的历史来讲,从战国文字开始,汉字的象形性已迅速减弱,隶变以后就更是全面成为“不象形的象形字”。占汉字大多数的形声字就更不“形象”了。至于说字形可以摸到,那除非把每个字塑成立体的,否则人们摸到只是那张纸片,而不是字形本身,字形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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