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之本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之本源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几年来,经过“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以及教育整顿,规范执法行为等活动,检察机关的总体素质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但不可忽视的是执法不严,不公正,不文明的执法现象,在检察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次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执法理念教育活动,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本源的教育,明确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克东县人民检察院为开展好这次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
第一,利用每周五的学习日,集中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什么是社会主义执法理念,应树立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执法理念;第二、在学习的同时每人写出心得体会,深刻理解、剖析社会主义执法理念;第三、院里还明确规定将执法是否公正、是否规范、是否严明作为考核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制;第四、加大监督力度,对公案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司法部门依法强化监督,特别是对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以权谋私等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全力查处。
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不但发挥了检察职能的作用,用实际行动来诠释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而且执法理念将会进一步端正,政治责任感将会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也将会全面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之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