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秋季生产性费用征收暨冬季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秋季生产性费用征收暨冬季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召开的。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安排部署我县秋季生产性费用征收和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着重就秋季生产性费用的征收工作讲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搞好生产性费用征收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我县收取的三水费用是引黄灌溉水费、池区群众的生活补助粮、市县乡三级清淤费。规范收取生产性费用对于保证灌区的正常运行,确保我县的水利建设投入,确保农业丰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农村的水利建设投入发生了较大变化,水利投入有所减少。特别是近期以来,我县少数乡(镇)、办事处的主要负责同志在水费上解工作中认识有偏差,未能足额上解,严重影响了全县水利工程的建设。
如果我们的引黄水费、水利粮收不上来,解不上去,黄河水就引不来,池区群众得不到生活补助粮,将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清淤费收不上来,被淤积的河道我们就无法清理,即使有水也无法引进,将严重影响全县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稳定。各乡(镇)、办事处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生产费用征收工作的重要性,从维护大局,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严格按照县里的要求全面完成任务,并足额上解。
二、强化措施,积极稳妥地完成今年秋季生产性费用的征收任务
今年夏季,县里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只完成了水费、水利粮和还世行贷款的收取工作,秋季再征收市县乡清淤费。今年秋季市县乡清淤费征收工作总的要求是:严格执行审批方案,积极稳妥地按时足额上解市县乡清淤费。收取时间安排是:12月19日前为乡镇分配到村,县审批阶段;12月19日到21日为各村分配到户,乡镇审批,张榜公布,填写发放监督卡阶段;12月21日到28日为集中收取、上解阶段。为积极稳妥地完成今年的清淤费任务,要认真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继续实行专项审批制度。市减负办核定给我县的市县乡清淤费数额,是市政府研究下达的指定数额,这个数额就是“高压线”。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县减负办下达的指标编制方案,并报经县减负办审核后报市减负办审批。市减负办审批到乡镇,县减负办审批到村,乡镇经管站审批到户。除市县乡三级清淤费以外,决不允许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向农民收取费用。不经审批擅自收取费用的,除限期责令其全额退还群众外,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认真执行“生产费用通知单”和“专用凭据”制度。经市县减负办审批的市县乡清淤费预算方案,乡镇经管站要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分解到户,到户的方案乡镇经管站要派专人审核并签字负责,严防搭车加码,最后填制全市统一印制的《二OO四年度农民承担生产费用通知单》。填制审核后的通知单要加盖乡镇政府印章,由村委会发放到户。经乡镇经管站审核分解到户的方案要在各行政村进行张榜公布,张榜公布期间县里要派人组织检查。农户上缴款项时,要同时开具全市统一的《聊城市农民承担费用专用收据》,并通知农户妥善保管,存放在统一的档案袋内,以备检查。严禁乡、村仿制通知单或单外加带其他通知书,杜绝收款不开收据的现象发生。不发通知单、不开专用收据,农民有权拒交。
三是切实加强对清淤费的监督管理。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县级清淤费用要专户存储、专帐核算,市县减负办监督使用。乡(镇)、办事处收取的费用要纳入乡镇经管站专帐核算管理,专款专用,县减负办监督使用。为此,市县级清淤费要按时上解县收费管理局,乡清淤费由乡镇经管站统一核算。
四是严格执行专项审计制度。为保证县乡生产性费用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县减负办和审计局要定期对县乡生产性费用的管理使用情况实施专项审计,审计结果上报县政府,并以此作为考核乡镇工作、审批下一季生产性费用和下拨转移支付的重要依据。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并削减下年度专项资金计划。
三、加强领导,确保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做好今年生产性费用收取工作,实现农村税费改革平稳实施,确保引黄工作、水利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各级必须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做好征收工作。
1、要加大领导力度。三水费用收取工作是对我县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一次检验,也是对各乡(镇)、办事处领导班子和村级新班子的考验。各乡镇要集中领导、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把这项工作当作维护农村稳定的大事来抓,集中研究解决好清淤费的征收问题。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情况,及时解决,确保顺利征收。
2、要严肃上解纪律。县里与各乡(镇)、办事处签订了责任状,各乡镇必须按责任状规定的任务、目标、要求、数额完成任务。如果哪
个乡镇的任务完不成,将在哪个乡镇的转移支付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县里将冻结该乡镇的财政专户,水利部门将在下年度供水期停止供应黄河水,减负办要扣减乡镇清淤费提取计划,并且依法提出诉讼。对于不上解的乡(镇)、办事处,今年县里将安排监督局、审计局、检察院等执法执纪部门直接介入,彻底查清三水费用的去留方向,对违纪、违法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今年夏季未按时上解的少数乡(镇)、办事处,到目前水利粮折款县财政已全部扣完,欠交水费要在2008年继续扣清。对按时足额上解的,县里继续实行奖励政策。同时,对生产性费用上交情况要进行严格考核,纳入岗评。
3、要严防负担反弹。12月15日,市里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减负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会上通报了各县的上访情况,我县今年发生上访案件38起,其中进京、省上访4起。涉及的内容包括乡村两级搭车加码、农村干部经济问题、工作作风等问题。市里将在12月30日前对半数乡镇进行检查。省里将在元月份开始抽查,并带着上访问题来,直接检查到村。因此,各乡(镇)、办事处从现在开始要开展自查,工作要深入,问题要解决在基层。最近,省、市还将重新出台减负文件,尤其是突出减负工作“一票否决”。
今年的生产性费用征收工作,各乡镇要继续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要全面落实“四项制度”,严肃征收纪律,决不能因为农民负担问题出现“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
同志们,在今年的生产性费用征收中,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县和农村工作大局出发,并作为一条政治纪律,全面完成征收上解任务,为全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在全县秋季生产性费用征收暨冬季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