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法治理念“对照检查阶段”工作安排
区人民检察院法治理念“对照检查阶段”工作安排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及《市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7月至9月中旬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对照检查阶段”,这一阶段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
一、对照检查阶段的形式、内容
1、对照“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具体内容,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从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排查出的问题中、从涉检信访和上访反映的问题中、从查处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中,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
2、重点对照检查依法办案的法制观念是否树立,有无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廉洁,违法办案等问题;
3、查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看有无群众观念淡薄,不认真处理群众诉求,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4、查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看有无把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等问题;
5、查党性意识、党的领导观念是否坚定,看有无执行上级部署不力,甚至政令、检令不畅等问题;
6、查法律监督意识是否强化,看有无监督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
7、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开展案例评析活动,重点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职业道德、执法作风、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等方面查找差距,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思想觉悟,解决实际问题。
二、对照检查阶段的措施、要求
1、在排查问题的过程中,各部门要对照“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更要带头对照检查,查摆在思想认识、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
2、在查摆过程中要敢于触及思想,敢于较真碰硬,要勇于联系实际,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
3、对照检查阶段一定要把问题查深、找准,对有悖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想意识和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对共性的、突出的问题逐步项列出,以便下步整改和纠正。只有找出问题、差距,才能与错误的理念划清界限,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4、在照检查阶段要注重发挥正反面典型的教育作用,在树立和宣扬先进典型的同时,选择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开展案件评析活动,总结经验教训,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办案质量上找差距,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执法实践,既提高思想觉悟,有解决现实问题。
5、查摆得怎么样,是否达到要求,最终要看依法治国的理念是否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是否牢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明确,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党性意识、党的领导的观念是否坚定。
总之,要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对照检查,查摆问题,认真查摆在思想认识、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使广大检察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认识上更加深刻,在行动上更加自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
《区人民检察院法治理念“对照检查阶段”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