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安置帮教工作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目前实施的《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主要着眼于归正人员的按时报到、安排落户、落实帮教等内容,对安置工作如何衔接则显得不够;安置与帮教工作两者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如果安置工作不能及时跟上,归正人员工作无着落、生活无保障,将直接影响帮教效果,甚至导致重新犯罪。区司法局及下属司法所由于职能所限,不可能成为安置工作的主导力量。这也给帮教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
(二)衔接管理难。归正人员的衔接管理包括监狱、劳教所与归正人员原籍街道、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衔接等,环节较多,必须做到环环紧扣,而目前对归正人员的衔接管理仍处在逐步磨合和完善的阶段,加上归正人员外出务工经商增多,以及旧城改造、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等原因,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难度极大。
(三)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足够的思想认识和社会大气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人们的视角往往只盯在经济工作上,肩上承担的压力大,对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主要表现在:一是与已无关论,认为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和公安等职能部门的事与已无关;二是吃力不讨好,认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了,是工作的政绩,而抓归正人员工作是要投入人、财、物的,是吃力不讨好的事,从而放松了这项工作;三是有的部门认为帮教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就由司法行政部门去管,放弃了自己应尽的职能和政治责任,形成了一个部门唱独脚戏的局面。
(四)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过硬的措施。安置帮教工作涉及思想教育、就业安置、生活保障等方方面面,甚至包括解决归正人员的宅基地、住房问题、家庭问题等。而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比较单一,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协调众多的部门和单位。一些单位和个人都知道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促进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的大好事,是“安民工程”、“新生工程”,但一旦需要有关部门参与,要安置归正人员,做好帮教工作,则过分强调自己的困难,不能积极支持和配合,难以形成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局面,没有过硬的措施。
(五)缺乏有关优惠政策和必要的经费支持。如何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政策的支持,目前没有很好的办法。我们区的优惠政策制定是没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大,应该与民政企业的优惠同等对待。帮教活动经费问题逐渐成为帮教工作的突出矛盾,也将直接影响帮教工作质量的提高,没有经费事情办不成、办不好。区级归正人员帮教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2003、2004年专项经费分别为2万,而街道(镇)级则几乎没有专项经费,平时以民政救助为主。
(六)城镇归正人员就业安置难。城镇归正人员一般都是青少年,他们犯罪时多数是待业或无业人员。当前企业改制、下岗待业职工增多,其本身再就业也存在困难,而作为原来就是待业或无业人员的归正人员,安置工作就更难了。目前,我区各街道、镇依托市场、企业建立的安置基地,由于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有的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目前,我区各街道、镇依托市场建立的安置基地,由于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有的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一方面,如何安置归正人员,无具体规定;另一方面,社会对归正人员就业的安置心理承受有限。其一,这类人员始终被怀疑是否改造好了,安置他们会不会成为包袱;其二,下岗待业的人员尚未安置,还优先安置归正人员,岂不是遵纪守法的人反不如违法乱纪的人。正是由于上述种种的原因,归正人员回籍后工作安置难是普遍现象。这些人一旦工作得不到妥善安置,没有生活出路,游手好闲,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甚至走向重新犯罪的道路。
三、具体对策
(一)明确指导思想,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网络
1、要解决一个认识问题。只有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安置帮教各项工作的开展才有可能。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以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为指针,紧紧围绕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认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是落实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稳定的战略高度,切实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2、要突出两项重点工作。两项重点工作是指安置和帮教工作。这是工作的内涵和目标,必须规范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同时,要处理好安置和帮教的关系,不能只重帮教而轻安置,更不能重安置而轻帮教。
3、要做到三项措施到位。一是组织建设要到位。着重抓好指挥协调、部门配合、建章立制、检查落实和考核奖惩等工作,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区、街道(镇)村(居)企事业单位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二是队伍建设要到位。这里的“队伍”是指综治办、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工商、财政等主体的专业化队伍,街道(镇)村(居)干部、共、青妇社会各界组成的群众性组织。三是经费要到位,这是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条件。
(二)加大力度、大胆实践,把握好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推动工作的全面开展
1、认真抓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工作。归正人员回归后能否得到妥善安置是做好帮教工作的首要条件。只有“安其身”才能“安其心”,安置的重心是“就业”,使他有事做,有饭吃。在目前下岗职工较多的情况 《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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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置帮教工作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目前实施的《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主要着眼于归正人员的按时报到、安排落户、落实帮教等内容,对安置工作如何衔接则显得不够;安置与帮教工作两者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如果安置工作不能及时跟上,归正人员工作无着落、生活无保障,将直接影响帮教效果,甚至导致重新犯罪。区司法局及下属司法所由于职能所限,不可能成为安置工作的主导力量。这也给帮教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
(二)衔接管理难。归正人员的衔接管理包括监狱、劳教所与归正人员原籍街道、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衔接等,环节较多,必须做到环环紧扣,而目前对归正人员的衔接管理仍处在逐步磨合和完善的阶段,加上归正人员外出务工经商增多,以及旧城改造、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等原因,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难度极大。
(三)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足够的思想认识和社会大气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人们的视角往往只盯在经济工作上,肩上承担的压力大,对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主要表现在:一是与已无关论,认为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和公安等职能部门的事与已无关;二是吃力不讨好,认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了,是工作的政绩,而抓归正人员工作是要投入人、财、物的,是吃力不讨好的事,从而放松了这项工作;三是有的部门认为帮教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就由司法行政部门去管,放弃了自己应尽的职能和政治责任,形成了一个部门唱独脚戏的局面。
(四)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过硬的措施。安置帮教工作涉及思想教育、就业安置、生活保障等方方面面,甚至包括解决归正人员的宅基地、住房问题、家庭问题等。而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比较单一,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协调众多的部门和单位。一些单位和个人都知道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促进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的大好事,是“安民工程”、“新生工程”,但一旦需要有关部门参与,要安置归正人员,做好帮教工作,则过分强调自己的困难,不能积极支持和配合,难以形成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局面,没有过硬的措施。
(五)缺乏有关优惠政策和必要的经费支持。如何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政策的支持,目前没有很好的办法。我们区的优惠政策制定是没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大,应该与民政企业的优惠同等对待。帮教活动经费问题逐渐成为帮教工作的突出矛盾,也将直接影响帮教工作质量的提高,没有经费事情办不成、办不好。区级归正人员帮教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2003、2004年专项经费分别为2万,而街道(镇)级则几乎没有专项经费,平时以民政救助为主。
(六)城镇归正人员就业安置难。城镇归正人员一般都是青少年,他们犯罪时多数是待业或无业人员。当前企业改制、下岗待业职工增多,其本身再就业也存在困难,而作为原来就是待业或无业人员的归正人员,安置工作就更难了。目前,我区各街道、镇依托市场、企业建立的安置基地,由于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有的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目前,我区各街道、镇依托市场建立的安置基地,由于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有的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一方面,如何安置归正人员,无具体规定;另一方面,社会对归正人员就业的安置心理承受有限。其一,这类人员始终被怀疑是否改造好了,安置他们会不会成为包袱;其二,下岗待业的人员尚未安置,还优先安置归正人员,岂不是遵纪守法的人反不如违法乱纪的人。正是由于上述种种的原因,归正人员回籍后工作安置难是普遍现象。这些人一旦工作得不到妥善安置,没有生活出路,游手好闲,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甚至走向重新犯罪的道路。
三、具体对策
(一)明确指导思想,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网络
1、要解决一个认识问题。只有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安置帮教各项工作的开展才有可能。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以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为指针,紧紧围绕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认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是落实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稳定的战略高度,切实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2、要突出两项重点工作。两项重点工作是指安置和帮教工作。这是工作的内涵和目标,必须规范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同时,要处理好安置和帮教的关系,不能只重帮教而轻安置,更不能重安置而轻帮教。
3、要做到三项措施到位。一是组织建设要到位。着重抓好指挥协调、部门配合、建章立制、检查落实和考核奖惩等工作,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区、街道(镇)村(居)企事业单位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二是队伍建设要到位。这里的“队伍”是指综治办、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工商、财政等主体的专业化队伍,街道(镇)村(居)干部、共、青妇社会各界组成的群众性组织。三是经费要到位,这是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条件。
(二)加大力度、大胆实践,把握好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推动工作的全面开展
1、认真抓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工作。归正人员回归后能否得到妥善安置是做好帮教工作的首要条件。只有“安其身”才能“安其心”,安置的重心是“就业”,使他有事做,有饭吃。在目前下岗职工较多的情况 《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