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改路、改水、改厕、改沟、改圈、改厨)为主要内容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继续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家园清洁行动”,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
(四)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1.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继续实行农村低保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制度,进一步完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助学体系。增加农村教育投入,继续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空置校舍处置工作。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重点选拔培训一批农村骨干教师,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制度,每年从城市与农村各选择一批中小学进行结对帮扶。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农村学校收费,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
2.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和素质,促进科学种田。大力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和新型农民。继续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今年完成6万人培训任务。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今年完成8万人培训任务。鼓励企业与职业技术学校结成用工和培训联盟,建立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学校组织培训的“订单、定向”劳动力培训与转移机制。
3.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建设,推行省、市、县级医院挂钩帮扶所有乡镇卫生院制度,实施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对乡村医生进行补贴和培训,配齐配强村级医生或卫生员。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试点县扩大到40%左右,并将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20元提高到40元。扩大农村医疗救助试点范围。对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实行医疗救助。
4.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建立乡镇计生行政、群众组织和技术服务队伍三位一体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造福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农村社会保障优先向计划生育户倾斜。
5.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大力发展先进文化。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2131”工程,开展农村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和乡村农民体育娱乐场所建设,巩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全面推进广播电视电话进村入户,提高有线电视覆盖率和电话入户率。
6.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大力开展农村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以“六提倡、六反对”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农民树立新风,破除陋习,远离迷信,自觉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1.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进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在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县(市)开展试点。落实全面取消农业税的相关配套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开展清理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积极稳妥地开展撤乡并镇工作。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交叉任职,加快事业单位整合,妥善安置乡镇分流人员。建立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继续缓解县乡村财政困难,逐步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和对村级的补助,不断壮大村级集体财力。对村级农民技术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计划生育管理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和乡村医生等农村“五大员”实行政府津贴。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等管理方式。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变经营机制。
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严格征地程序,依法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及时落实补偿资金。积极探索多途径、多方式的安置补偿办法,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3.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社会化服务、林业合作经营、森林资源流转、林业发展支撑、林业管理等体系建设,拓展改革成效。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管护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海域使用管理制度,促进海域使用权流转和海域的合理开发利用。
4.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委托信用社开展农村信贷业务,支持财政支农资金在农村信用社开户,并可适当降低存款利率。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鼓励发展农村信贷担保机构,探索实行以林权、大农业资产等抵押、质押的担保形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农业和农村信贷投放。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依据国家有关管理办法,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信贷。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
(六)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1.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探索建立“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镇村换届选举工作,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任镇村干部,防止宗派宗族等势力的介入,严肃查纠选举不正之风。积极推广“三推两考一选”等办法产生乡镇领导班子,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充实到基层领导岗位上,以换届推动发展。全面推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继续做好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创新农村基层组织管理体制和党组织设置形式,推进村党组织“三级核心网络”建设。实施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工程”。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
2.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行以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活动。加强基层政府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全面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实施“依法治乡”方略,落实好村居“四民主、两公开”制度,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动农村依法治农、依法兴农。
3.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继续增强农村集体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强化国家基层经济技术服务部门作用,鼓励、引导和发展农村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扩大乡镇“三农”服务中心试点。加强对农村“五大员”的培训和管理,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增强整体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引导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搞好信息服务,维护成员权益。鼓励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
(七)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继续完善和动态管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发展福利事业,加大公共福利设施投入,鼓励支持民间团体和个人创办社会慈善事业,扶持民办福利机构发展。
2.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继续实行省领导和省直部门挂钩扶持20个经济欠发达县的制度。加强沿海市(县、区)与欠发达地区市县的对口协作和帮扶工作。有计划地从沿海选派一些优秀干部到欠发达地区挂职任职,从沿海和城市选派一些优秀年轻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医生、教师等到欠发达地区帮助工作。继续扶持发展山海协作重点项目,支持欠发达地区开展招商引资和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库区、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3.保障农民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强化农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农产品加工生产环节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农资、农药的生产经营监管。加强农村防灾减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
4.维护农村社会安定稳定。深入开展平安县、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适合农村治安特点的治安防治防控网络体系,积极推进110接处警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妥善处理涉农案件的综合机制。严厉打击影响农村安定稳定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继续整治“六合彩”、偷私渡、毒品犯罪、黑恶势力等区域性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农村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纷争,确保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八)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
1.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地方和部门双重责任制,由各级党委、政府负总责,同时把相关任务落实到各有关部门,由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把新农村建设工作成效、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各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
2.认真制定规划。坚持城乡统筹,体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突出农村特色,根据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趋势,认真组织调查研究,着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把科学发展观融入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统筹谋划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政策和项目,使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认真组织开展典型示范工作,以点带面,扎实推进。
3.深入宣传发动。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宣传,组织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制定宣传计划,开辟宣传专栏,及时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宣传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宣传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4.把“多予”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研究“多予”的办法、拓宽“多予”的渠道,逐步加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按照存量调整、增量倾斜的原则,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把更多的建设资金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渠道不变、资金整合的要求,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大事实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拓宽投入渠道,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
5.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组织发动群众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青妇组织、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专家学者的作用,深入农村考察,帮助总结经验,剖析问题,研究对策,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献计献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联谊会等中介组织和团体的作用,组织发动海内外企业家和广大港澳台侨胞,支持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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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1.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继续实行农村低保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制度,进一步完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助学体系。增加农村教育投入,继续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空置校舍处置工作。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重点选拔培训一批农村骨干教师,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制度,每年从城市与农村各选择一批中小学进行结对帮扶。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农村学校收费,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
2.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和素质,促进科学种田。大力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和新型农民。继续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今年完成6万人培训任务。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今年完成8万人培训任务。鼓励企业与职业技术学校结成用工和培训联盟,建立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学校组织培训的“订单、定向”劳动力培训与转移机制。
3.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建设,推行省、市、县级医院挂钩帮扶所有乡镇卫生院制度,实施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对乡村医生进行补贴和培训,配齐配强村级医生或卫生员。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试点县扩大到40%左右,并将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20元提高到40元。扩大农村医疗救助试点范围。对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实行医疗救助。
4.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建立乡镇计生行政、群众组织和技术服务队伍三位一体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造福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农村社会保障优先向计划生育户倾斜。
5.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大力发展先进文化。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2131”工程,开展农村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和乡村农民体育娱乐场所建设,巩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全面推进广播电视电话进村入户,提高有线电视覆盖率和电话入户率。
6.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大力开展农村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以“六提倡、六反对”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农民树立新风,破除陋习,远离迷信,自觉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1.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进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在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县(市)开展试点。落实全面取消农业税的相关配套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开展清理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积极稳妥地开展撤乡并镇工作。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交叉任职,加快事业单位整合,妥善安置乡镇分流人员。建立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继续缓解县乡村财政困难,逐步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和对村级的补助,不断壮大村级集体财力。对村级农民技术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计划生育管理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和乡村医生等农村“五大员”实行政府津贴。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等管理方式。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变经营机制。
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严格征地程序,依法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及时落实补偿资金。积极探索多途径、多方式的安置补偿办法,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3.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社会化服务、林业合作经营、森林资源流转、林业发展支撑、林业管理等体系建设,拓展改革成效。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管护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海域使用管理制度,促进海域使用权流转和海域的合理开发利用。
4.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委托信用社开展农村信贷业务,支持财政支农资金在农村信用社开户,并可适当降低存款利率。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鼓励发展农村信贷担保机构,探索实行以林权、大农业资产等抵押、质押的担保形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农业和农村信贷投放。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依据国家有关管理办法,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信贷。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
(六)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1.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探索建立“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镇村换届选举工作,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任镇村干部,防止宗派宗族等势力的介入,严肃查纠选举不正之风。积极推广“三推两考一选”等办法产生乡镇领导班子,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充实到基层领导岗位上,以换届推动发展。全面推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继续做好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创新农村基层组织管理体制和党组织设置形式,推进村党组织“三级核心网络”建设。实施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工程”。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
2.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行以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活动。加强基层政府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全面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实施“依法治乡”方略,落实好村居“四民主、两公开”制度,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动农村依法治农、依法兴农。
3.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继续增强农村集体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强化国家基层经济技术服务部门作用,鼓励、引导和发展农村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扩大乡镇“三农”服务中心试点。加强对农村“五大员”的培训和管理,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增强整体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引导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搞好信息服务,维护成员权益。鼓励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
(七)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继续完善和动态管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发展福利事业,加大公共福利设施投入,鼓励支持民间团体和个人创办社会慈善事业,扶持民办福利机构发展。
2.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继续实行省领导和省直部门挂钩扶持20个经济欠发达县的制度。加强沿海市(县、区)与欠发达地区市县的对口协作和帮扶工作。有计划地从沿海选派一些优秀干部到欠发达地区挂职任职,从沿海和城市选派一些优秀年轻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医生、教师等到欠发达地区帮助工作。继续扶持发展山海协作重点项目,支持欠发达地区开展招商引资和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库区、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3.保障农民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强化农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农产品加工生产环节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农资、农药的生产经营监管。加强农村防灾减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
4.维护农村社会安定稳定。深入开展平安县、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适合农村治安特点的治安防治防控网络体系,积极推进110接处警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妥善处理涉农案件的综合机制。严厉打击影响农村安定稳定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继续整治“六合彩”、偷私渡、毒品犯罪、黑恶势力等区域性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农村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纷争,确保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八)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
1.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地方和部门双重责任制,由各级党委、政府负总责,同时把相关任务落实到各有关部门,由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把新农村建设工作成效、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各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
2.认真制定规划。坚持城乡统筹,体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突出农村特色,根据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趋势,认真组织调查研究,着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把科学发展观融入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统筹谋划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政策和项目,使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认真组织开展典型示范工作,以点带面,扎实推进。
3.深入宣传发动。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宣传,组织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制定宣传计划,开辟宣传专栏,及时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宣传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宣传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4.把“多予”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研究“多予”的办法、拓宽“多予”的渠道,逐步加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按照存量调整、增量倾斜的原则,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把更多的建设资金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渠道不变、资金整合的要求,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大事实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拓宽投入渠道,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
5.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组织发动群众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青妇组织、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专家学者的作用,深入农村考察,帮助总结经验,剖析问题,研究对策,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献计献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联谊会等中介组织和团体的作用,组织发动海内外企业家和广大港澳台侨胞,支持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