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在全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讲团,深入我镇的重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并且认真细致地做思想教育工作。二是各村要把农村反邪教教育与“三级联创”、“党员先进性教育”、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农村集贸市场相结合。学校可与对学生的德育教育结合起来。每阶段及各专项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小结,并将局面材料及时上报镇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检查验收(4月11日-4月15日)各村在教育活动结束后,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并于4月12日前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上报镇综治办。 七、注意事项 (一)警示教育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正面宣传教育为主,不搞一刀切,要严格执行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有关方针政策。 (二)严格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尊重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严防引发宗教事端。 (三)警示教育活动的原则是“有什么问题就处理什么问题”、“不定性”、“不公开点名”、“只做不说”,要注重实效,原则上不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四)各村要结合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对本地各种邪教的种类、人数和活动范围进行一次调查摸排,将有关情况与总结材料一同上报镇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哈尔莫敦镇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二00五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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