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报告总结 >> 调研报告 >> 正文

清代族谱字辈问题研究


祖正良公同属一派弟,不识为兄为弟,亲疏何若耳。先是其祖常言,欲识宗亲,须向破堰寻觅。乾隆年间(1736—1795),其孙成琏、成瑞来访,见有正良公、正乾公字派,不禁跃然曰得之矣!”并于嘉庆四年(1799)合族捐资在破堰桥同修祖祠。这个字辈寻宗事中,同时还反映出一个“同属一派弟”,“亲疏何若”的问题,也就是同宗族同辈也有亲疏之分。同宗同支(派、房)的相对亲,同宗不同支的相对疏。还有同宗内不同支各自制订字辈的情况,又在同宗内支与支之间通过字辈同否区别亲疏。一般辈数越远的越疏,而辈数越近的越亲。这是由于封建宗法制度决定的。以自己上、下四世内计算,即从高祖至玄孙纵向为九族,九族内为亲,出九族相对疏。高祖“高者,言最在上。”玄孙“玄者,言亲属微昧也。”(《尔雅义疏•二•释亲四》)这是从纵向讲的;“父之从父晜弟为从祖父,父之从祖晜弟为族父,族父之子相谓为族晜弟,族晜弟之子相谓为亲同姓。”(《尔雅•释亲》)也就是祖父的兄或弟称为从祖父,从祖父的子开始称为族父,族父的子称为族兄弟,而族兄弟的子就已经称为亲同姓了。这从横向表明三代以内不同支的亲疏关系。跳墩坝《张谱》有“谱之远祖则略,近祖则详,以先后之势然也。本支加详,他支从略,以亲疏传闻异也”的修谱原则,也可以帮助我们深刻理解亲疏问题。
     三
     各姓字辈的形成和来源因宗族发展情况不一,各不相同,但存在着许多共同点。
     第一,修续族谱制订字辈,字辈因谱而立。各姓在修续谱时,宗族内必须讨论、议订字辈,形成宗族内族人取名共同遵守的字辈,并且记载于谱中。一是修谱时归纳先辈取名用字形成字辈。其中,先辈取名有可能有字辈,依照字辈取名,或有意识按照字辈原理取名;也可能无字辈,随意取名。这种情况形成的字辈已经是过去的事实。有的族谱是归纳明代及以前的先辈取名,如《李谱》、资中《陈谱》等。《李谱》在第一次修谱时,就上追十二辈,从明代洪武时(1368—1398)的先辈取名开始归纳;有的族谱是从入蜀或回籍时的先辈开始归纳,如简阳河东《钟谱》、《周谱》、《邓谱》等,以入蜀或回籍的先辈为一世祖或入蜀始祖;还有的是从入蜀或回籍以后几代起,如《陶谱》是从回籍以后四世开始归纳的。二是修谱时新议、公议字辈。在归纳先辈取名形成字辈同时,还议定以后数辈字辈。《雷谱》在嘉庆元年(1796)修谱时,从父辈开始议定字辈。跳墩坝《张谱》在同治辛末年(1871)重修时,“前二十代皆无班辈,实望弟与吾议,自二十一辈以后,须遵班辈字样改名,……爰拟二十字载在谱后。”三是续修族谱时续议、改订字辈。续议字辈是在已有字辈外“增议”、“新议”字辈,与已有字辈各自独立;还有是在已有字辈后增补字辈,联系紧密,形成一体。《李谱》在原有二十八字字辈外,又独立“增议派名”十六字。《邓谱》也在已有二十字字辈外,光绪十六年(1890)修谱时,“合族又绪以二十字”字辈。内江、威远叶姓各自修谱时,于原有十字字辈基础上,又在其后续增十字,与原字辈形成完整的二十字字辈。改定字辈是在已有字辈上进行修改,形成新的字辈。最具典型的是简阳河东《钟谱》。道光辛丑年(1841)修谱“排行五十六字”,光绪丁酉年(1897)续谱时又认为“近因本族藩衍,名多雷同,除首句外,各房另拟二十一字,以免命名重复。”因此,原有字辈除首句保留外,完全废除,另外改定新字辈。《罗谱》记载,光绪时(1875—1908)任族长的罗笔峰规定有“万世永昌”为字辈,后增衍为二十字字辈,也形成新字辈;另有“长房萱公派国桢公系及笃之公系,别立‘文章华国’四字为字派。”在二十字字辈使用后,“不能再用,以昭统一而免混淆。”这也是改定和废除字辈的情况。
     第二,入蜀前议订的字辈在入蜀后继续使用,新议字辈也来自入蜀前的原籍。《周谱》说:“吾族命名世次,始于南宋,以迄清初,新议班次,来自湖广,支派皆同。”所以,《周谱》中的“历代班次”和“新议班次”都来自入蜀前的原籍。在《朱谱》中也有入蜀前原籍议定的“楚次”字辈,入蜀后第三代使用完。《王谱》道光八年(1828)修谱,记载有“承登子”“三字乃湖广所议之派”。
     第三,无族谱规定字辈,宗族内约定字辈遵行。许多姓在入蜀或回籍时没有族谱和字辈,就在宗族内由长辈或有威望、有学问的族长、族人约定、议订字辈,供宗族内族人取名使用。《邓谱》修谱前的字辈是因为清初邓联芳回籍,“鹭序之班未详”,所以,“咸丰壬子(1852)春,有族廷彪、思溥、思彰等倡首竖碑,培补祖茔,宣明班次,庶几云礽之次第可稽,瓜瓞之绵延不绝矣。”在“培补祖茔”同时,也向族人“宣明班次”,约定遵行。内江、威远叶姓皆从入蜀第二代开始约定字辈取名,编修族谱时记载谱内。还有的虽然没有形成字辈,但取名时有字辈用字的约定。《陶谱》中记载回籍第二世有五子,为“之”字辈,三世为单名,五子各自分别以“金”、木、“水”、“火”、“土”偏旁选字为自己儿子取名,第四世就开始统一按照议订字辈取名。
     第四,入蜀或回籍后,因为宗族内族人迁徙或散居形成新字辈。许多宗族内族人由于多方面原因,不断迁徙,出现散居,这样就导致同宗字辈不相同情况出现。同宗字辈不同有多种形式。内江、威远《叶谱》记载,内江、威远、资中叶姓入蜀初约定“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 字辈,乾隆乙亥年(1855)冬叶国祥迁移威远,修谱时将“官清民自安”改为“家齐业必昌”,并续增“奉先思孝友,诗书继世长。”而内江、资中叶姓依然按原字辈取名,内江叶姓也续增有“世家真有道,裕后必光前。” 威远的“家”为第六代,“世”为十九代,而内江的两字分别为十二代,十一代。这样形成同宗因迁徙分处不同地域而字辈变化,甚至出现相同的字辈字辈次混乱。简阳河东《钟谱》“各房另拟”字辈是一种同宗不同房、字辈不同的情况,但它是有意识改定并记载谱内的,有椐可查。乾隆壬

《清代族谱字辈问题研究(第3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81257.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调研报告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