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承包经营制弊端逐渐表露中国土地改革何处去
家庭承包经营制弊端逐渐表露中国土地改革何处去
我国农村在20多年前实行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大大解放了农民的生产力,对扭转我国粮食供应严重紧张的局面做出了关键性的贡献。但是,随着中国社会的继续前进,这个体制的弊端也开始逐渐表露出来。
其一,家庭承包制的实行导致农田耕地急剧减少,国家和农民都经受着失地之痛。由于公权力机关往往不珍惜土地,在公共事务中过度使用土地;而资本更是大力圈占土地;同时,农民用盖房子、扩大宅基地等意图保住对土地的占有权。这样一来,中国本来就不多的土地在各种形式的占用中日益减少。
其二,家庭承包制也不能激励农民对农业生产实行长期投入。尽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不准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合同,但“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的现象仍很普遍。
其三,家庭承包制不仅制约着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也制约着农业经济效率的提高。一方面,农民不能用自己的土地财产权换取进入城市的生存手段。另一方面,由于土地的规模经营往往要靠强制,导致依靠农民间的土地财产权转让来形成土地规模经营的交易成本很高。
够了!单这几条理由,也足以让我们必须考虑改革农村土地制。
面对这样的困境,“让农民退回到人民公社时代”的主张也就堂而皇之地摆到了桌面上。笔者丝毫不担心决策者会采纳这种主张,这种主张只不过是某些人制造噱头、玩弄标新立异的学术游戏而已。
也有人似乎理由很充分地来维护家庭承包制,因为“土地是农民的生活保障手段,是万万动不得”。
笔者不敢赞成这种貌似同情农民,实则束缚农民的主张。如果一个国家要靠平均主义分配土地的方法来保障农民利益的话,那意味着这个国家将永无现代化到来之日:人均两亩地的保障,我们不用细算账也该知道它的意义有多大。
土地改革的积极想法是给予农民有保障的土地财产权,使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含有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出售权和抵押权等一系列权利。
然而,“两亩地保障”的坚持者总在说,这样的积极改革会导致一些农民丧失土地、流离失所、生活悲惨。笔者以为这种担忧其实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首先,现行的制度并不能保障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如果给予农民充分的土地财产权,反倒可以使农民不容易丧失土地。第二,新的积极的改革办法固然会使一批又一批农民离开土地,但这种淘汰是“正淘汰”,留下的是能干的农民。而现行制度的淘汰是“逆淘汰”,留下的农民往往是不能干的农民。第三,中国目前正在进行最快的资本积累,如果政策得当,还会发生最快的城市化。那些在“正淘汰”中出局的农民会被吸纳在城市化进程中,即使没有能力就业的也会被纳入城市社会保障系统。第四,国际经验告诉我们,没有哪个国家是靠“两亩地保障”来支撑现代化的。日本曾经在类似的担忧下设计过类似的“两亩地保障”政策,但很快发现工业扩张使得这种担忧大可不必。于是,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调整了政策,鼓励土地的集约化经营。第五,现代国家也能够控制土地的集约化过程和规模,使其适应城市化对农村劳动力的吸收速度。
我国土地制度的改革需要大智慧,而不是墨守成规。如果我们真正同情农民,就不要去束缚他们,而应该把他们推入到现代化主流当中去。 《家庭承包经营制弊端逐渐表露中国土地改革何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