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民主评议回头查实施方案
为巩固去年行风评议成果,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根据《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市2005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全省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在巩固去年行风评议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民政部门的监督作用,对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开展进一步的自查自纠,使民政部门和民政从业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部门和行业内部管理、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部门和行业作风进一步确立,推动我市民政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回头查”范围和内容 对去年市行风评议团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解决了的行风问题是否出现反弹和回潮,本部门本单位的行业作风是否有明显改进,民主评议行风建设是否出现新的问题。 1、查领导班子勤政廉洁、抓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点检查领导班子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各级领导干部是否自觉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廉洁从政,是否高度重视、及时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干净干事、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是否进一步形成。 2、查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民政法制化建设是否进一步推进,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是否切实转变,执法公正文明,办事规范高效,监督严格到位。 3、查政务公开,实现服务承诺的情况。重点检查民政政务公开是否得到深化,职业纪律、职业行为、办事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是否公开透明、规范齐全,服务承诺是否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 4、查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情况。重点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更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是否更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政高效,群众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是否更满意。 5、查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教育,是否强化了内部管理。 三、组织领导 为搞好行风评议“回头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民政局行风评议“回头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去年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担任。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行风建设“回头查”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上旬) 1、成立评议机构,制定评议方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的有关工作意见和部署要求,成立行风评议“回头查”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可行的行风评议工作方案。 2、搞好宣传发动,组织学习讨论。及时学习传达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分散或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部门有关民主评议行风建设的重要文件和讲话,吃透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 (二)自查自纠自评阶段(5月中旬至7月中旬) 1、广泛收集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组织人员走访、设立征求意见箱、热线电话等形式,听取服务对象对本部门行风建设的评价和意见,看要查的问题找准找全了没有,整改的措施落实到位了没有,整改的效果令群众满意了没有; 2、回头自查本单位在行风建设中整改的突出问题。市、区民政局要结合民政工作行业特点和本单位实际,重点监督检查运用权利、履行职责、规范执法程序的情况;殡葬服务单位要重点自查执行物价政策、完善经营性公墓物价管理、改进丧葬用品采购和销售方式、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等方面的情况;社会福利、优抚单位要重点查找工作作风、优质服务问题;社会救助单位要重点自查救灾款物的接收、登记、拨付、管理、监督,依法救助等方面的问题;基层民政办所要重点自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问题。 3、“回头查”去年行风评议提出的问题,如发现有因措施不力,出现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情况及行风评议团反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再次整改方案,把任务、责任分解到科室,落实整改。 4、通过对照检查,确定本系统自评等级。 5、7月15日前向市政府纠风办和行风评议团提交自评报告。 (三)助评阶段(7月中旬至9月中旬) 1、主动联系评议团成员,协助其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认真汇总所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回头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召开行风评议助评会,面对面听取评议团成员反馈收集到的群众意见,接受评议团对本系统的行风状况作出初步评议,评议结果当场公布。 (四)整改阶段(9月中旬至11月中旬) 1、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认真总结、梳理群众和评议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完善行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纠建并举,边纠边建。 2、落实整改,加强监督。集中时间 《民政局民主评议回头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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