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课原理教学摭谈
思想政治课原理教学摭谈
徐国平
原理是某一领域、部门或科学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规律。新课程背景下的思想政治课,突出生活逻辑,淡化学科逻辑,但不等于不要学科知识,特别是学科的基本原理。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曾经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这就要求我们在思想政治课的教学中,一定要确保学生准确掌握必备的学科理论。否则,没有“批判的武器”,何以进行“武器的批判”?动之以情是为了晓之以理,导之以行也要以晓之以理为前提。实践证明,只有知书识“理”,才能通“情”达“理”,正确地理解和运用原理;而“理难清”(对原理理解不准)和“不讲理”(不能正确运用原理),则是学好思想政治的大忌。
怎样搞好基本原理的教学呢?笔者认为,必须抓好“分类”、“理解”和“运用”三个环节。
一、正确归类
高中政治学科的原理较多,只有正确分类,按类梳理,才能准确理解和运用,避免出现混乱。思想政治学科的原理通常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类:
(一)按内容分类
高中思想政治课(必修)的原理,具有明显的“学科属性”(即分属于经济、政治、文化和哲学的范畴)和“板块属性”(即分属于经济、政治、文化和哲学的某一相对独立的部分)。因此,我们在原理教学时,应当将每一原理归人到经济、政治、文化和哲学中,并按一定的逻辑将各个原理纳入各自所属的体系中。这样,就可以在整体中、在比较和联系中对每一个原理的学科属性和板块属性有清楚的界定,在运用原理时,才能做到“门当户对”。否则就会出现“张冠李戴”,把经济、政治、文化和哲学内部的以及其相互之间的原理混为一谈,在答题时出现原理选用错位。例如,2004年江苏卷第38题的第(1)问要求回答三个材料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哪些观点,面对这一问题,不少考生无所适从。实际上,只要在教学时有意识地对现行哲学中的原理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个体系进行归类,熟悉了教材中已涉及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有关原理,就不难正确、全面地作答。
按“学科属性”将原理分类比较简单,毋需赘述。这里仅对按“板块属性”分类作简要说明。按“板块属性”进行原理的归类梳理,通常可以围绕一个中心问题或一条基本线索来建构反映原理之间逻辑关系的逻辑结构体系。它具有提纲式、线索式的特点,简明扼要又重点突出。例如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有关原理包括: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家性质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民族政策,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
需要说明的是,要科学地按上述“板块属性”进行归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由于这种分类往往可以按多种内在逻辑进行,因而就显得复杂多样。如果我们在复习中一味地追求这种“多样性”,则会适得其反,到头来只能是“剪不断,理还乱”。
(二)按层级分类
原理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反映。由于复杂事物包含若干层次,整个世界的层次是无限的,因此原理也必然是有层次的。我们在教学中,一定要对每一原理所处的层次进行正确定位。
按层级对原理进行分类,通常是以单元或课、框为单位,构建反映原理之间的层次关系(或顺序关系)以及各个层次构成的基本内容(或要素)的层次结构体系。例如,辩证唯物论的原理可以概括为这样几个层次:第一层:世界物质性原理。第二层: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它包括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和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也称意识能动性)两个原理。第三层:意识能动性原理。它包括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和意识的反作用两个原理。第四层:意识的反作用原理。它包括正确意识对事物发展起促进作用和错误意识对事物发展起阻碍作用两个原理。
(三)按表现形式分类
政治学科的原理,按其表现形式来分,大致说来主要有“概念型”、“判断型”、“关系型”三大类。
“概念型”原理,即基本概念本身就作一个独立的原理。如经济生活中的“价值规律”、政治生活中的“国家主权”、文化生活中的“文化多样性”、生活与哲学中的“矛盾”等。对于这种概念型原理的复习,主要是搞清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其适用的条件等。
“判断型”原理,通常表现为一个判断,对所反映的事物有所肯定或否定。如经济生活中的“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政治生活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文化生活中的“文化是民族的又是世界的”、生活与哲学中的“真理是客观的”等。
“关系型”原理,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概念间的关系呈现出的原理。如经济生活中的“价格与价值的关系”、生活与哲学中“规律客观性和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政治生活中的“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等。对于这类原理的复习,首先要搞清其中的基本概念,其次要全面把握概念间的关系。
二、全面理解
如果把原理比成中药的话,则前面对原理的分类就可看成是将中药有序地放入了相应的药柜,便于选取。然而,如果对每一味中药的药性以及不同药之间的关系没有充分的掌握,那么就不能有针对性地选用,更不能正确地配伍,也就不能娴熟地利用这些药物来治病救人。同理,只有在对原理进行正确的分类以后,进一步准确、全面地理解这些原理,才能正确发挥其在认识和解决问题中的作用。
全面准确理解原理,就要求我们既要正确把握原理本身所揭示的规律,又要懂得这一规律对现实生活的指导意义,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方法论意义。
(一)正确理解原理本身所揭示的规律
首先,准确把握原理中的有关概念。
其次,对于“判断型”和“关系型”的原理,还要进一步理清概念间的关系以及“关系”成立的条件、应注意的问题等。
例如,对于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我们要在把握了“物质”和“意识” 《思想政治课原理教学摭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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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国平
原理是某一领域、部门或科学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规律。新课程背景下的思想政治课,突出生活逻辑,淡化学科逻辑,但不等于不要学科知识,特别是学科的基本原理。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曾经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这就要求我们在思想政治课的教学中,一定要确保学生准确掌握必备的学科理论。否则,没有“批判的武器”,何以进行“武器的批判”?动之以情是为了晓之以理,导之以行也要以晓之以理为前提。实践证明,只有知书识“理”,才能通“情”达“理”,正确地理解和运用原理;而“理难清”(对原理理解不准)和“不讲理”(不能正确运用原理),则是学好思想政治的大忌。
怎样搞好基本原理的教学呢?笔者认为,必须抓好“分类”、“理解”和“运用”三个环节。
一、正确归类
高中政治学科的原理较多,只有正确分类,按类梳理,才能准确理解和运用,避免出现混乱。思想政治学科的原理通常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类:
(一)按内容分类
高中思想政治课(必修)的原理,具有明显的“学科属性”(即分属于经济、政治、文化和哲学的范畴)和“板块属性”(即分属于经济、政治、文化和哲学的某一相对独立的部分)。因此,我们在原理教学时,应当将每一原理归人到经济、政治、文化和哲学中,并按一定的逻辑将各个原理纳入各自所属的体系中。这样,就可以在整体中、在比较和联系中对每一个原理的学科属性和板块属性有清楚的界定,在运用原理时,才能做到“门当户对”。否则就会出现“张冠李戴”,把经济、政治、文化和哲学内部的以及其相互之间的原理混为一谈,在答题时出现原理选用错位。例如,2004年江苏卷第38题的第(1)问要求回答三个材料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哪些观点,面对这一问题,不少考生无所适从。实际上,只要在教学时有意识地对现行哲学中的原理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个体系进行归类,熟悉了教材中已涉及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有关原理,就不难正确、全面地作答。
按“学科属性”将原理分类比较简单,毋需赘述。这里仅对按“板块属性”分类作简要说明。按“板块属性”进行原理的归类梳理,通常可以围绕一个中心问题或一条基本线索来建构反映原理之间逻辑关系的逻辑结构体系。它具有提纲式、线索式的特点,简明扼要又重点突出。例如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有关原理包括: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家性质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民族政策,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
需要说明的是,要科学地按上述“板块属性”进行归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由于这种分类往往可以按多种内在逻辑进行,因而就显得复杂多样。如果我们在复习中一味地追求这种“多样性”,则会适得其反,到头来只能是“剪不断,理还乱”。
(二)按层级分类
原理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反映。由于复杂事物包含若干层次,整个世界的层次是无限的,因此原理也必然是有层次的。我们在教学中,一定要对每一原理所处的层次进行正确定位。
按层级对原理进行分类,通常是以单元或课、框为单位,构建反映原理之间的层次关系(或顺序关系)以及各个层次构成的基本内容(或要素)的层次结构体系。例如,辩证唯物论的原理可以概括为这样几个层次:第一层:世界物质性原理。第二层: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它包括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和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也称意识能动性)两个原理。第三层:意识能动性原理。它包括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和意识的反作用两个原理。第四层:意识的反作用原理。它包括正确意识对事物发展起促进作用和错误意识对事物发展起阻碍作用两个原理。
(三)按表现形式分类
政治学科的原理,按其表现形式来分,大致说来主要有“概念型”、“判断型”、“关系型”三大类。
“概念型”原理,即基本概念本身就作一个独立的原理。如经济生活中的“价值规律”、政治生活中的“国家主权”、文化生活中的“文化多样性”、生活与哲学中的“矛盾”等。对于这种概念型原理的复习,主要是搞清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其适用的条件等。
“判断型”原理,通常表现为一个判断,对所反映的事物有所肯定或否定。如经济生活中的“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政治生活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文化生活中的“文化是民族的又是世界的”、生活与哲学中的“真理是客观的”等。
“关系型”原理,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概念间的关系呈现出的原理。如经济生活中的“价格与价值的关系”、生活与哲学中“规律客观性和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政治生活中的“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等。对于这类原理的复习,首先要搞清其中的基本概念,其次要全面把握概念间的关系。
二、全面理解
如果把原理比成中药的话,则前面对原理的分类就可看成是将中药有序地放入了相应的药柜,便于选取。然而,如果对每一味中药的药性以及不同药之间的关系没有充分的掌握,那么就不能有针对性地选用,更不能正确地配伍,也就不能娴熟地利用这些药物来治病救人。同理,只有在对原理进行正确的分类以后,进一步准确、全面地理解这些原理,才能正确发挥其在认识和解决问题中的作用。
全面准确理解原理,就要求我们既要正确把握原理本身所揭示的规律,又要懂得这一规律对现实生活的指导意义,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方法论意义。
(一)正确理解原理本身所揭示的规律
首先,准确把握原理中的有关概念。
其次,对于“判断型”和“关系型”的原理,还要进一步理清概念间的关系以及“关系”成立的条件、应注意的问题等。
例如,对于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我们要在把握了“物质”和“意识” 《思想政治课原理教学摭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