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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县“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县“四五”普法工作总结范文先生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今年是“四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之年。五年来,我们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组织、精心指导,各行各业支持协作,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四五”普法,圆满地完成了启动准备、全面实施、总结验收各项任务。现将五年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四五”普法工作概况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第四个五年普法教育规划的总体要求和精神,2001年,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时部署了全县“四五”普法规划的制订,7月27日,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县实施“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决议》。2001年10月16日,县委生发〔2001〕23号文件转发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五年来,全县公民深入学习、宣传了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宣传了与广大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了对公民法定权利和义务的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据统计:全县应参加“四五”普法对象116816人。在“四五”普法的整个过程中,全县公职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卷面考试10148人次。其中,处级领导干部191人次,参考率100;科级干部2185人次,参考率100;一般干部4360人次,参考率98.5;企事业单位职工3412人次,参考率98;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受教育面达95以上。由于各级领导重视,带头学法,各行各业认真组织,措施得力,方法可行,逐步把普法工作推向了高潮,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形成群众性的学法用法热潮,为实现依法治县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五年普法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制定规划,为“四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
  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层层制定工作规划。“四五”普法启动后,县委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宣传部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和县司法局长任副组长,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司法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人事变动,到目前已经四次进行了调整充实。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或办公室,人员较少的单位都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抓普法工作。使全县“四五”普法工作形成县、乡有专门机构,有人办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同时,按照省、市委要求,在认真调查研究和总结“三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县的“四五”普法规划,经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一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全面实施。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系统也相应制定“四五”普法规划76个。在全县启动“四五”普法动员大会上,县政府领导和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负责人在会上签订了“四五”普法责任书76份。
  2、摸清“四五”普法对象,征订普法教材。在启动准备阶段,通过调查核实,摸清了全县“四五”普法对象的底数,对干部职工进行造册登记。全县有“四五”普法对象11681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8人,乡科级干部360人,一般公务员491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2672人,机关工人126人,企业管理人员281人,个体工商户3590户5106人,学生15740人,流动人口718人,城镇居民2583人,农民88701人。同时,积极组织年度的“四五”普法教材的征订工作。自“四五”普法启动以来,县普法办共组织征订全国和省、地统编普法教材28678册,其中:《干部职工“四五”普法教育年度考试法律法规汇编》26900册,订送全县各村委会《云南省、示范文本》917册,《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600册,其它法律书籍261册。征订干部职工普法合格证5836本。在五年的干部职工普法学习考试中,这些教材涉及《云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婚姻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反分裂国家法》、《云南省禁毒条例》、《信访条例》、《公务员法》等44部法律法规。基本做到干部、职工人人有普法学习资料,学校、农村社队有统一学习教材。
  3、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搞好骨干培训。为组织好“四五”普法的顺利开展,保证学习质量。县委普


        法办组织了一支有27人参加的普法讲师团;各系统、各部门有普法辅导员72人;各乡镇、社队有普法宣讲员95人,负责组织辅导各个层次的普法学习。县普法办共派出39人次参加省、地普法骨干培训班学习。在“四五”普法期间县级共组织骨干培训班10期767人次,各乡镇培训骨干39期2846人次,各部门和农村社队普法辅导员把宣传法律当作己任,积极负责开展工作,发挥了骨干作用。
  4、认真开展宣传发动,总结“三五”普法经验,推动“四五”普法全面开展。全县的“四五”普法规划经县人大批准实施后,县委及时召开了有各乡镇、县级各部门领导参加的“四五”普法工作动员会议,传达了省、地关于开展“四五”普法工作的会议精神,对我县“三五”普法进行了全面的总结,表彰了“三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84人。各乡镇、各单位共召开“四五”普法活动会议67场次。同时,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墙报、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四五”普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四五”普法工作深入机关、农村、厂矿、学校,在“四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基本做到“六到位”:“即层层规划、组织到位;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广泛发动、宣传到位;齐抓共管、配合到位;努力开拓、措施到位;多方配合、工作到位”。保证了普法规划实施阶段的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对象,抓好措施落实,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
  在“四五”普法整个实施阶段,我们始终按照规划要求,严格把好质量关,逐步把普法引向深入,推动了群众性的学法用法热潮。
  1、抓住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这一重点,推动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能做到学法用法,知法讲法,依法办事,是开展“四五”普法的重点要求。在“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根据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发的《关于在“四五”普法期间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我们将领导干部的学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坚持和巩固党委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能力。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学法计划落实,内容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机制,使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活动不断深化。一是建立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县处级干部主要以参加中心组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中心组坚持每半年集中学习法律一次,县处级领导共组织学习11次,参学人数341人次。与此同时,每年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全市统一的法律知识考试,五年来共参加考试191人次。二是落实干部职工分层次学法考试制度。2001年“四五”普法工作启动,按照《云南省法制宣传条例》和“四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县制定了在“四五”普法期间集中统一考试的规定,具体分四个层次进行: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普法学习考试按地区要求进行;担任实职的正科级领导干部的普法考试由人大负责;副科级领导干部,包括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的普法考试由县委普法办负责;一般干部职工的普法考试由各单位、各部门组织,普法办配合进行。在组织各类干部学法工作中,从主观上强调教育干部提高自觉学法的自觉性;客观上加强学法的强制力度;内容上突出学习重点和学用结合;方法上灵活多样,把握好学法连续性和系统性。几年来,这一制度得以有效地贯彻执行。连续五年来,共组织正科级干部437人次,副科级干部1748人次,一般干部4360人次,企业管理干部740人次,进行了44个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统一卷面考试。全县各类干部的学习已基本形成制度化、规范化,一个学法讲法的氛围已经形成。三是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县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监督的决定》,同时,出台了对这一决定的具体实施办法。这一制度的推出和实施,明确了对拟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审判、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坚持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有力推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深入开展。在“四五”普法期间,县人大常委会已经组织对拟提拨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84人次。四是坚持公务员学法培训制度,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联发的《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和地委宣传部、地委普法办、地区人事局、司法局联发的《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组织依法行政培训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大公务员的学法力度,按照地区统一安排,公务员学法内容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为主,经过普法主管部门精心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于2003年9月21日统一进行了全县公务员依法行政闭卷考试。各系统公务员共1021人参加了学法考试,参考率达98,考试成绩良好。2004年,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县先后选派骨干参加省、地组织的培训,之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组织了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行政许可法》骨干培训学习,参加学习180人,并组织全县公务员进行了该法的学法考试,使《行政许可法》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得以深入贯彻和学习。
  2、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结合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认真开展农村普法。农村是“四五”普法的主阵地,是普法的重点和难点。几年来,坚持结合农村实际,紧紧围绕农村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为重点,以实施“三村工程”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结合农村生活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根据市委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四项民主”,抓两头带中间,扎实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试点工作。起草下发了2004年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意见,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于今年初对创建的村进行了考核验收,同时,起草并上报了第二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名单。
  在开展农村普法中,一是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抓村范文先生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级民主管理、建章立制、综合治理,组织广大农民学习与生活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方法上主要采取由农村普法宣讲员、人民调解员组织召开群众会的形式,以案释法,从处理纠纷和案件中开展法制宣传;二是县乡普法办密切配合,统一学法内容,印发宣传材料;三是组织工作队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上门”活动,开展法律、政策教育;四是结合我县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多层次法制舆论熏陶。通过对农村广大群众宣传封建迷信和邪教的危害,传播科学文明知识,着力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教育,用科学、健康、向上的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阵地,以放电影录象、文艺演出、标语、广播、专栏、墙报等形式宣传法制,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推进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据统计,“四五”普法期间全县共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430余场次,张贴标语300余条幅,挂图宣传280份,广播41次,放映法制录象27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466份,受教育群众9万多人次,处理和教育违法人员122人。通过深入的警示教育和宣传,广大农民自觉抵制邪教的意识逐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使广大农村群众受到“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深刻警示教育,有效维护了农村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风气,也维护了农村基层社会治安秩序。
  3、挖掘载体,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五”普法期间,在抓好不同类型、不同对象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基础上,我们把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多种媒体和载体,发挥各种宣传阵地的作用,积极营造我县良好的法制环境。几年来,结合“严打”和专项整治活动,以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公开销毁毒品大会、发表电视讲话等形式开展公众法制宣传,并“6.26”、“10.26”、“12.4”等特殊节庆日、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期间,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上街开展法制宣传,广泛利用简报、信息、电视、电影录象、广播、法制宣传栏、墙报、黑板报、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竞赛、座谈会、报告会、执法检查等不同形式进行法制宣传,不断扩大法制宣传面和覆盖面。据统计,共召开公捕公判大会17次,受教育群众达72100人次,制作各种展版257块,展出图片26

《县“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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