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干部考核结果进行反馈的几点思考
第一、深化认识,营造氛围,真正达到反馈工作目的。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考核结果反馈工作中的反馈者、领导班子或干部个人和群众三个主要角色,首先要能够澄清一些模糊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努力营造一种良好的氛围,然后才能采取有效的行动,达到反馈的真正目的。(一)作为反馈者,不能把反馈类同于干部调整后的谈话,或者就是让干部知道一下组织的考核结果而已。要把反馈作为组织上合理运用考核结果的一种方式,作为与干部增进了解的一种渠道,更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的过程,要通过耐心细致的交流,真正达到指导、提高、关心他们的目的。(二)作为领导班子或干部个人,不能把反馈简单地认为这是组织上在给自己下结论,是存心给人难堪,因而一提反馈,就明显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而要把反馈作为了解周围干部群众对自己评价的一种途径,更是从组织那里得到勤勉工作的动力、正视自我的勇气和提高、完善自己的方法。(三)作为群众,不能因为考核结果的反馈,就把领导班子或干部某一段时间内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扩大化,而应该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干部,要配合组织上帮助干部,从而真正达到关心、爱护干部的目的。
第二,壮大队伍,落实责任,努力提高反馈工作质量。一是要逐步建立考核结果反馈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反馈小组成员不仅要包括主管干部教育、培养、管理部门,如区委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区委宣传部门,还要把部分单位、部门以及条线上的分管区领导和财政、审计部门的领导等都吸收进来,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要提高反馈者的综合素质。反馈者首先是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其综合素质也包括“德”和“才”两方面要求。但由于反馈工作的特殊性,作为反馈者,不仅要具有坚强的党性、公道正派的作风、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更要通过专门的培训,增强思辨能力,灵活掌握谈话技巧,不断提高反馈的艺术和水平。三是要建立反馈工作责任制。按照“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反馈者在反馈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反馈交流内容的记录,并根据干部在思想作风、领导方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同问题,及时与组织、纪检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搞好衔接,便于在日后的跟踪管理中取得主动,有目的的帮助干部解决问题。
第三,区分情况,精心组织,不断增强反馈工作成效。组织人事部门在对考核结果进行实事求是的综合分析后,可以根据反馈内容、对象的不同,择机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好反馈工作,使反馈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要区分干部层次进行反馈。区委、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考核情况一般由区委主要领导或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进行反馈;科级领导班子副职的考核情况一般由组织部长或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会同条线上的区分管领导进行反馈;科级后备干部的考核情况可由组织部门干部科负责人会同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反馈。二要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反馈。对领导班子或干部个人存在的比较严重的问题如影响班子团结的问题、有违纪倾向的问题等,应在考核工作一结束就及时进行反馈;对一些因为工作方式方法不妥或能力不强而对工作有影响的,可以结合平时到基层检查工作、调研时进行反馈。三要根据内容的不同进行反馈。对涉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或违纪违法行为的,应会同纪检部门的同志联合进行反馈,以便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涉及经济等方面的违规操作问题的,可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同志一起进行反馈,以便对今后的规范操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四要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反馈。对一些涉及领导干部个人的具体行为和内心思想等方面的情况,一般宜采用“对内”不公开的方式,即面对面口头反馈或书面交流反馈;对一些具有面上的教育意义,或者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需进一步听取领导解释的情况,可采取在适当范围公开的方式,如召开所在单位、部门全体人员会议等,使反馈者和被考核者广泛接触群众,有利于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全面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关于对干部考核结果进行反馈的几点思考(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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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壮大队伍,落实责任,努力提高反馈工作质量。一是要逐步建立考核结果反馈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反馈小组成员不仅要包括主管干部教育、培养、管理部门,如区委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区委宣传部门,还要把部分单位、部门以及条线上的分管区领导和财政、审计部门的领导等都吸收进来,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要提高反馈者的综合素质。反馈者首先是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其综合素质也包括“德”和“才”两方面要求。但由于反馈工作的特殊性,作为反馈者,不仅要具有坚强的党性、公道正派的作风、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更要通过专门的培训,增强思辨能力,灵活掌握谈话技巧,不断提高反馈的艺术和水平。三是要建立反馈工作责任制。按照“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反馈者在反馈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反馈交流内容的记录,并根据干部在思想作风、领导方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同问题,及时与组织、纪检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搞好衔接,便于在日后的跟踪管理中取得主动,有目的的帮助干部解决问题。
第三,区分情况,精心组织,不断增强反馈工作成效。组织人事部门在对考核结果进行实事求是的综合分析后,可以根据反馈内容、对象的不同,择机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好反馈工作,使反馈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要区分干部层次进行反馈。区委、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考核情况一般由区委主要领导或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进行反馈;科级领导班子副职的考核情况一般由组织部长或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会同条线上的区分管领导进行反馈;科级后备干部的考核情况可由组织部门干部科负责人会同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反馈。二要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反馈。对领导班子或干部个人存在的比较严重的问题如影响班子团结的问题、有违纪倾向的问题等,应在考核工作一结束就及时进行反馈;对一些因为工作方式方法不妥或能力不强而对工作有影响的,可以结合平时到基层检查工作、调研时进行反馈。三要根据内容的不同进行反馈。对涉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或违纪违法行为的,应会同纪检部门的同志联合进行反馈,以便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涉及经济等方面的违规操作问题的,可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同志一起进行反馈,以便对今后的规范操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四要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反馈。对一些涉及领导干部个人的具体行为和内心思想等方面的情况,一般宜采用“对内”不公开的方式,即面对面口头反馈或书面交流反馈;对一些具有面上的教育意义,或者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需进一步听取领导解释的情况,可采取在适当范围公开的方式,如召开所在单位、部门全体人员会议等,使反馈者和被考核者广泛接触群众,有利于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全面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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