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在勤廉兼优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的讲话
四、讲法纪、转观念,努力提高干部队伍遵纪守法意识的自觉性。
增强法纪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除了对应该具备的法纪常识有充分的了解、掌握外,克服和消除法纪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上的盲点、误区,也是十分重要的。只有把住了这一“关”,才能在思想上自觉构筑起严密的法纪堤坝,识辨诱惑,拒腐防变。因此,我们在强化党员干部队伍的遵纪守法意识的同时必须帮助我们的党员干部克服和消灭以下两个思想误区。
一是克服和消灭“市场经济是感情经济”的思想误区,牢记洁身自好,警惕拉拢腐蚀。市场经济扩大了人际交往和经济交往,不同社会地位、不同身份特征、不同思想素质的人运用不同手段在这种交往中合法或非法地谋求各自特殊利益的情况,必然大量发生、大量存在。行贿者的基本手法之一,就是从笼络感情开始,千方百计寻人弱点、投人所好,通过布施诱饵,使人舒舒服服地入套上钩。这种“感情投资”,是要牟取回报的。但是,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不是“感情经济”。以为“朋友”来住、哥们义气,收点拿点没关系,结果就会进洞入瓮,自己给自己套上绞索。供应公司原副总经理陈惠熊的犯罪事实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你想找个保姆,我替你付钱;你儿子想进重点学校,我帮你交赞助费,这样你就进了我的圈套了。所以,我们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注意增强法制观念,防止这一类的不合法“感情投资”。
二是克服和消灭“回避组织,私下了结”的思想误区,牢记法不容情,防止自吞苦果。共产党员和党员干部都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这是党章明确规定的。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对干部在经济活动中应当遵守的法规和纪律,作了一系列规定。这样做,既是为了严肃党政纪律,更是为了爱护干部,避免干部犯错误。近年来规定的各种收入的如实、如期申报,收受礼品、礼金的登记上交,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等制度,都是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员干部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重要表现,更是各级组织帮助干部共同把好法纪防线的重要措施。可是,有的干部却缺乏起码的组织纪律观念,对经济交往活动中发生的违规违纪的问题,想方设法隐瞒,不愿意向组织汇报。个别党员干部不如实登记礼品、礼金,不如实申报个人收入,群众反响很大。我们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干部要主动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党内的各项廉洁制度和规定,自觉地把自己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中,从严要求,做一个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好干部、好党员。
以上是我结合今天的报告会谈的几点想法,总的一点,希望大家以勤廉兼优的先进人物为榜样,在实际的工作中能做到勤政廉政,积极为中远集运公司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每个党员干部的贡献。
我的讲话完了。
谢谢大家!
《书记在勤廉兼优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的讲话(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