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工作意见
要加大防火投入,落实防火经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每年每亩1角的标准,多渠道筹集森林防火经费,保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对资金不到位、发生森林火灾且影响扑救的乡镇,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六、依法治火,从严查办火灾案件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采取行政手段抓森林防火的同时,要加强法制教育,坚持依法治火,充分发挥法律手段在森林防火中的重要作用。县森林公安分局要严格按《云南省森林火灾报告及火灾处置制度》有关规定,从严查办全县范围内的森林火灾案件,凡属故意纵火或因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依法从严惩处,火案查处率要达到l00%。各级领导要督办、催办火案,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发生一起、查处一起、结案一起,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目的。 七、建章立制,搞好防火内务建设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全面实施我省森林防火“873”管理制度,建章立制,依章管理,加强防火内务建设,提高林火管理水平。在森林防火期内,县乡森林防火办公室要认真搞好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具体工作业务,掌握设备操作技能,适应工作需要。戒严期和节假日,要实行领导带班制,确保不脱岗、不漏岗。要按有关制度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搞好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及上级指示等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认真核实、及时反馈上级通报的火情信息和卫星热点;按时收集上报有关情况和报表,并存档备查。
《关于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工作意见(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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