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供销社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供销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必须牢牢把握“三农”问题这条主线,找准位置、创新思路,主动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中,在服务中壮大,在合作中发展。 面对农村、农业的新形势,作为一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供销合作社,能否在我市新农村建设中继续担当起为“三农”服务的重任这给我们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些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供销社的生存发展遇到了很大困难,为农服务的功能有所减弱,但经过近几年的体制机制上的大胆改革,债务包袱、人员包袱减轻了,相比农村其他经济组织,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供销社已具有为农服务的基础条件,全系统已兴办了一些专业社、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供销社的根基在农村,有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供销社一定要找准位置,建立培育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千家万户的农民联合起来,与大市场进行有效的联接。
1、创建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是推进农业产业化较好的组织形式和有效载体。农业产业化的核心是贸工农一体化,即生产、加工、销售三个环节利益上的一体化,从我国目前的经营体制来看,基本上三个环节被割断,农民得不到加工、销售环节上的利润,三个环节没有形成产业链条和利益上的一体化。而专业合作社可以将生产者、加工企业或销售企业联合起来,组建自己的公司或企业,农民既是劳动者又是投资人,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民有、民享、民管”新体制机制。目前,合作社的形式较多,有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加工合作社、营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医疗合作社等,从供销社自身优势来看,应重点抓好营销合作社和加工合作社,将农民组织起来销售农产品,以及进行农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如由供销社创建的宁都田头草席专业合作社、会昌脐橙合作社,都深受农民欢迎。 2、组建协会。协会的发展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入WTO后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一些为农民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协会等组织,但这些组织绝大多数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性组织,且存在着组织分散、规模小、不规范、自律性差、服务功能不强,无法形成相互联合、加工合理、优势互补的有机整体,导致协会发展相当缓慢,与拥有9亿农民的中国极不相称,农村、农业的组织体系不发达已严重制约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纵观世界各国农业的发展,尽管路子各不相同,为农业和农民服务的组织也多种多样,但合作社、协会组织是根本的主导形式,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印度等国农业领域大量存在着合作社、协会,美国的股份制合作社组织在农业组织中达到90%以上,可以说,合作社、协会是世界各国最普遍、最受农民欢迎的经济组织形式。我国农业组织发展滞后的原因除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以及人多地少,生产分散的国情外,还有很重要的因素是组织成本无法得到落实,靠农户自身有困难,各级农业服务单位没有经费来源,银行贷款不大可能。因此,组建各类协会的前期投入经费得不到有效满足也是影响农业组织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协会组织与其他经济组织相比,其投入资金、组织成本相对较低,组织起来也较容易。供销社可以结合这一特点围绕赣州以脐橙为主的果业、商品蔬菜、花卉、生猪、烟叶等主导产业组建各类农产品协会,农民经纪人协会、农业生产资料、日用生活品协会等,这几年供销社也发展了一些协会,如瑞金的生猪协会、脐橙协会等,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协会的发展应成为供销社为农服务的重要组织形式,切莫错过这一极好的发展机遇。
3、搭建为农服务新平台。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迫切需要构筑新型的农村物资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加快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进程,来促进农村与城市、工业与农业的有效对接和有机融合,供销社应紧紧抓住这一契机,着重加快经营业态的改革,搭建为农服务的新平台:一是构建农资连锁经营体系。供销社通过改革改制后要对原有的网络进行整合,建立以市、县农资企业为骨干的农资连锁配送,农资超市的经营网络,要在乡镇和大村庄设立直营店、配送点,使网络遍布各乡村。二是构建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体系。以市、县大中型超市、小超市,组建覆盖城乡的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三是构建农产品连锁经营体系。以农产品流通协会,行业协会为基础,以农产品信息预测发布中心为平台,以龙头企业、大中城市超市为载体,积极培育和组织名优特产品进行加工、包装、打入超市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畅通的农产品流通体制和经营网络。四是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综合服务站应办成是供应化肥、农药、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农村建筑材料、农机农具等商品,农产品信息发布、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农村邮政代办、农民娱乐、休闲、农民知识化培训等为内容的服务站,为农民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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