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品德课程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的哲学思考
思想品德课程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的哲学思考
谢绍熺
思想品德课程是一门以初中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引导和促进初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为根本目的的综合性课程。课程的目标是“旨在促进学生正确思想观念和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与发展,为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基础。”虽然安排了道德、心理、法律、国情四块内容,但它作为德育课程,首先肩负着品德教育的任务与功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是它的首要的目标要求。
然而,综观目前的实施与目标达成状况,却不尽如人意:在学校层面,一旦中考不考就不开课,中考少考就少开课;在教师层面,超过一半的老师认为这门课难教,这个难是难在课本的不等于现实的,书本上讲的“应然性”与社会现实的“实然性”有差距,导致了“教”与“示”存在一些脱节,“教”与“示”不统一,同时社会需要的公德又不是个人所需的;在学生层面,厌学、为了应付考试而死记硬背成了通病,还谈不上达成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目标要求。
从校长到老师、从家长到学生,都在问:为什么要开设这门课程?为什么要达成这样的目标?
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有什么样的社会存在,就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一个人具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既由他生活其中的社会环境所决定,又与他个人所处的社会地位、受到的教育、从事的职业等密切相关。人们所处的社会经济关系不同、社会实践不同,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就不同。
思想品德课程的设置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目标要求,体现的是政治家教育哲学的诉求。政治家考虑更多的是他们所代表的利益集团的诉求,他们首先考虑的就是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必须遵循有利于他们所代表的利益集团的准则,这就有了所谓的公德,进而就有了以德育人的要求。从列宁提出“教育为无产阶级革命服务”的论断,到斯大林的“红色专家”说,毛泽东的“又红又专”、“德育为首”论,邓小平的“四有新人”目标、“以德为重”的战略,都体现了这一道理。
可见,思想品德课程的设置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目标要求,并非平民的教育哲学的诉求。平民送孩子进入学校接受教育,具有很强的功利性,首要目标就是让自己的孩子通过教育实现阶层的上位。因此,出现上述不尽如人意的现象也就在所难免。
正是因为平民与政治家教育哲学的诉求存在差距,这使受教育者的学生,在其接受品德教育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种种矛盾:首先是目标要求与个人倾向的矛盾(如上所述),其次是三维目标之间以及认识上的知与不知的矛盾,三是思想意识上的正与误、先进与落后的矛盾,四是知情意行四要素发展平衡与不平衡的矛盾。这种种矛盾的存在,必然导致思想品德课程的目,标难以完全达成。如何提高品德课教育教学的实效性,就成了品德课老师的永恒的追求。
如何提高品德课教育教学的实效性?从教师的角度来看,需要我们积极解决下面几个问题:
1.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达成受知识能力制约,必须解决目标要求与学生认识差异之间的矛盾。
知识目标、能力目标与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这三者是紧密联系、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的。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主要是思想观念和道德品质)是主体,是品德课程优先设置和实施的课程目标。能力目标是指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发展。其中知识目标是基础,只有掌握基础知识方能立足和发展,才有可能获得学习的方法和学习过程中的体验,才能以此为基础发展健全的人格。思想品德课程的三维目标从理论上可分开列举。但在教学过程中,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的实现却不能游离于知识与能力目标之外而独立进行。
品德课程需要触及与学生道德生长密切相关的一些基本知识领域,如,法律、道德、心理健康等。而知识作为人类经验的结晶,是情感、态度、价值观和能力的重要支柱。知识是能力的基础,我们可以从知识的迁移和综合运用中获得能力,觉悟也离不开知识的支撑,所以不能忽视基础知识的教学。
品德课中的知识学习是为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服务的,教学目的在于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学生个体成长和社会成长过程中的问题,使学生在面对问题时,能够用相关知识支持问题的解决。品德课程的知识学习最终指向的是指导学生过有道德的生活。对课文中的观点,不能仅仅达到具体性理解或知识性理解的水平,而要达到认同性理解和内在性理解的程度。为此,要做到三个结合:理解与感受相结合;知识的学习与问题分析相结合;观点的学习与学生需要相结合。
2.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的方法引发学生个体的内部思想斗争。内部思想斗争是正确价值观形成与发展的内因。每个学生身上都存在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的矛盾,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哪个方面的因素占主导地位,矛盾就向哪个方面转化。学生的先进思想、正确观点是正确教育和学生自觉努力的结果,是形成新的正确观点的基础,是克服消极因素和抵制不良影响的内在力量。学生的缺点、落后思想是不良影响的结果,是接受不良影响的基础,是学生进步的障碍。
作为教师,可以通过说理谈话法、榜样示范法、实际锻炼法、情感陶冶法、修养指导法、品德评价法、目标激励法、活动教育法、比较鉴别法、行为纠正法、合力施控法、心理咨询法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引发学生个体的内部思想斗争,让学生“习得”正确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
3.人类头脑并非总是那么理性的,必须解决目标要求与情感障碍之间的矛盾。
道理上通了,但感情上不认同,就不愿接受,明知有规矩却不守规矩,这就是情感障碍。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达成过程是一个渐进过程。学生的情意发展是从单纯的接受和反应开始产生情感的倾向,经过内心体验而发生态度的变化,再经过自觉的加工组织,最终升华至健康积极的价值观层面的一个过程。因此,我们要通过创设各种各样的活动,让学生在参与这些活动中,产生体验,获得感悟,养成态度,内化成价值观。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达成过程是一个积累的过程,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对活动中的体验和感悟,有些学生当场感受到,并有所表示。也有些学生当场并没有马上感受到,也没有什么明显的表示,而是作为一种潜在的体验和感悟, 《思想品德课程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的哲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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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绍熺
思想品德课程是一门以初中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引导和促进初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为根本目的的综合性课程。课程的目标是“旨在促进学生正确思想观念和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与发展,为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基础。”虽然安排了道德、心理、法律、国情四块内容,但它作为德育课程,首先肩负着品德教育的任务与功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是它的首要的目标要求。
然而,综观目前的实施与目标达成状况,却不尽如人意:在学校层面,一旦中考不考就不开课,中考少考就少开课;在教师层面,超过一半的老师认为这门课难教,这个难是难在课本的不等于现实的,书本上讲的“应然性”与社会现实的“实然性”有差距,导致了“教”与“示”存在一些脱节,“教”与“示”不统一,同时社会需要的公德又不是个人所需的;在学生层面,厌学、为了应付考试而死记硬背成了通病,还谈不上达成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目标要求。
从校长到老师、从家长到学生,都在问:为什么要开设这门课程?为什么要达成这样的目标?
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有什么样的社会存在,就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一个人具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既由他生活其中的社会环境所决定,又与他个人所处的社会地位、受到的教育、从事的职业等密切相关。人们所处的社会经济关系不同、社会实践不同,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就不同。
思想品德课程的设置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目标要求,体现的是政治家教育哲学的诉求。政治家考虑更多的是他们所代表的利益集团的诉求,他们首先考虑的就是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必须遵循有利于他们所代表的利益集团的准则,这就有了所谓的公德,进而就有了以德育人的要求。从列宁提出“教育为无产阶级革命服务”的论断,到斯大林的“红色专家”说,毛泽东的“又红又专”、“德育为首”论,邓小平的“四有新人”目标、“以德为重”的战略,都体现了这一道理。
可见,思想品德课程的设置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目标要求,并非平民的教育哲学的诉求。平民送孩子进入学校接受教育,具有很强的功利性,首要目标就是让自己的孩子通过教育实现阶层的上位。因此,出现上述不尽如人意的现象也就在所难免。
正是因为平民与政治家教育哲学的诉求存在差距,这使受教育者的学生,在其接受品德教育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种种矛盾:首先是目标要求与个人倾向的矛盾(如上所述),其次是三维目标之间以及认识上的知与不知的矛盾,三是思想意识上的正与误、先进与落后的矛盾,四是知情意行四要素发展平衡与不平衡的矛盾。这种种矛盾的存在,必然导致思想品德课程的目,标难以完全达成。如何提高品德课教育教学的实效性,就成了品德课老师的永恒的追求。
如何提高品德课教育教学的实效性?从教师的角度来看,需要我们积极解决下面几个问题:
1.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达成受知识能力制约,必须解决目标要求与学生认识差异之间的矛盾。
知识目标、能力目标与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这三者是紧密联系、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的。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主要是思想观念和道德品质)是主体,是品德课程优先设置和实施的课程目标。能力目标是指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发展。其中知识目标是基础,只有掌握基础知识方能立足和发展,才有可能获得学习的方法和学习过程中的体验,才能以此为基础发展健全的人格。思想品德课程的三维目标从理论上可分开列举。但在教学过程中,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的实现却不能游离于知识与能力目标之外而独立进行。
品德课程需要触及与学生道德生长密切相关的一些基本知识领域,如,法律、道德、心理健康等。而知识作为人类经验的结晶,是情感、态度、价值观和能力的重要支柱。知识是能力的基础,我们可以从知识的迁移和综合运用中获得能力,觉悟也离不开知识的支撑,所以不能忽视基础知识的教学。
品德课中的知识学习是为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服务的,教学目的在于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学生个体成长和社会成长过程中的问题,使学生在面对问题时,能够用相关知识支持问题的解决。品德课程的知识学习最终指向的是指导学生过有道德的生活。对课文中的观点,不能仅仅达到具体性理解或知识性理解的水平,而要达到认同性理解和内在性理解的程度。为此,要做到三个结合:理解与感受相结合;知识的学习与问题分析相结合;观点的学习与学生需要相结合。
2.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的方法引发学生个体的内部思想斗争。内部思想斗争是正确价值观形成与发展的内因。每个学生身上都存在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的矛盾,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哪个方面的因素占主导地位,矛盾就向哪个方面转化。学生的先进思想、正确观点是正确教育和学生自觉努力的结果,是形成新的正确观点的基础,是克服消极因素和抵制不良影响的内在力量。学生的缺点、落后思想是不良影响的结果,是接受不良影响的基础,是学生进步的障碍。
作为教师,可以通过说理谈话法、榜样示范法、实际锻炼法、情感陶冶法、修养指导法、品德评价法、目标激励法、活动教育法、比较鉴别法、行为纠正法、合力施控法、心理咨询法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引发学生个体的内部思想斗争,让学生“习得”正确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
3.人类头脑并非总是那么理性的,必须解决目标要求与情感障碍之间的矛盾。
道理上通了,但感情上不认同,就不愿接受,明知有规矩却不守规矩,这就是情感障碍。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达成过程是一个渐进过程。学生的情意发展是从单纯的接受和反应开始产生情感的倾向,经过内心体验而发生态度的变化,再经过自觉的加工组织,最终升华至健康积极的价值观层面的一个过程。因此,我们要通过创设各种各样的活动,让学生在参与这些活动中,产生体验,获得感悟,养成态度,内化成价值观。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达成过程是一个积累的过程,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对活动中的体验和感悟,有些学生当场感受到,并有所表示。也有些学生当场并没有马上感受到,也没有什么明显的表示,而是作为一种潜在的体验和感悟, 《思想品德课程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的哲学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