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时举行听证。要建立征地补偿跟踪检查制度,县区政府半年检查一次,市政府每年检查一次。今后,凡征地前补偿资金未落实的,征地后补偿资金不及时足额到位的,停止该县区用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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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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