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要得到法律支持,这些既是农民群众最需求的,更是各级在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方面应该加强的。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一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依法治理之中。普法宣传教育是通过理论的灌输,让农民群众知道什么是法,为什么要学法,怎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依法治理是在普法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学法用法的进一步深入。普法教育是手段,依法治理是目的。因此,普法关键在于落实,落实的责任在于各级人民政府,而乡镇政府处于农村工作的最基层,乡镇村组干部直接同农民群众打交道,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因此,乡镇政府每一项行政规划、措施,每个行政内容都要严格依法办事,用法律标准来衡量行政措施是否正确,合不合法,有没有损害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这样农民群众才会信服,也才能自觉学法、守法,达到普法的要求和目的;二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普法实践之中。要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标准,不同的手段,开展好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法制教育。特别是普法实践要重点突出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法律知识的普及和落实,让农民群众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学到方便实用的法律知识;三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结合第三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完善土地二轮承包、产业结构调整和禽流感防治等阶段性工作相结合,将法制教育融入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各项具体事务之中,在工作中普法,在普法中工作,实现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的有机协调统一,从而真正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性机制。
3、创新形式,增加投入。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想方设法增加普法投入,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学法无据的困境。活动期间,县政府要针对边远乡村的特点和需求,印制有针对性的普法书籍,县级各涉农单位和行政执法、司法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面向农村需求,发放专业法规单行本或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材料,保证每个单位向每村赠送10—20套(册),力争达到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套涉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各乡镇更要积极争取、主动投入,力争每户有一本普法书籍或资料。二是要充分发挥传统法制宣传手段的优势,各乡镇、村组要广泛利用各种会议、墙报、有线广播、法制图片、标语、专栏等传统法制宣传方式,进行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努力使每个村委会达到“五个一”,即有一个法制宣传专栏、一所法制学校、一支普法骨干队伍、一套普法电教设备和一套普法依法治村规章制度。三是要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可以采取以案说法形式,组织旁听审判,将法庭的公开审判列为法制教育课堂,组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将法律法规编成快板、相声、三字经、三句半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法律条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易学易记,从而使全县农民学法“坐得住、听得懂、学得进、记得牢”,逐步提高其法律素质。
4、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由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董德康同志任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柳宪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彦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寒冰,县人大副主任任桂莲,县政协副主席张化文为副组长,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要求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负实责具体落实,切实将这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为全县农村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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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一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依法治理之中。普法宣传教育是通过理论的灌输,让农民群众知道什么是法,为什么要学法,怎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依法治理是在普法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学法用法的进一步深入。普法教育是手段,依法治理是目的。因此,普法关键在于落实,落实的责任在于各级人民政府,而乡镇政府处于农村工作的最基层,乡镇村组干部直接同农民群众打交道,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因此,乡镇政府每一项行政规划、措施,每个行政内容都要严格依法办事,用法律标准来衡量行政措施是否正确,合不合法,有没有损害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这样农民群众才会信服,也才能自觉学法、守法,达到普法的要求和目的;二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普法实践之中。要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标准,不同的手段,开展好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法制教育。特别是普法实践要重点突出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法律知识的普及和落实,让农民群众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学到方便实用的法律知识;三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结合第三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完善土地二轮承包、产业结构调整和禽流感防治等阶段性工作相结合,将法制教育融入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各项具体事务之中,在工作中普法,在普法中工作,实现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的有机协调统一,从而真正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性机制。
3、创新形式,增加投入。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想方设法增加普法投入,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学法无据的困境。活动期间,县政府要针对边远乡村的特点和需求,印制有针对性的普法书籍,县级各涉农单位和行政执法、司法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面向农村需求,发放专业法规单行本或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材料,保证每个单位向每村赠送10—20套(册),力争达到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套涉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各乡镇更要积极争取、主动投入,力争每户有一本普法书籍或资料。二是要充分发挥传统法制宣传手段的优势,各乡镇、村组要广泛利用各种会议、墙报、有线广播、法制图片、标语、专栏等传统法制宣传方式,进行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努力使每个村委会达到“五个一”,即有一个法制宣传专栏、一所法制学校、一支普法骨干队伍、一套普法电教设备和一套普法依法治村规章制度。三是要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可以采取以案说法形式,组织旁听审判,将法庭的公开审判列为法制教育课堂,组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将法律法规编成快板、相声、三字经、三句半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法律条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易学易记,从而使全县农民学法“坐得住、听得懂、学得进、记得牢”,逐步提高其法律素质。
4、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由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董德康同志任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柳宪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彦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寒冰,县人大副主任任桂莲,县政协副主席张化文为副组长,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要求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负实责具体落实,切实将这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为全县农村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