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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规划起草应着重把握哪些问题课题研究报告


核奖惩制度,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建立科学的长效机制。这些机制要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会管理的专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为促进,增强其“刚性”和“强度”。第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着监督法律实施权,通过视察、审议普法依法治理及法律实施情况、个案监督、组织任命干部述职、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行使监督权。第四,进一步落实经费,为加快推进普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切实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探索建立政府拨款为主、社会赞助为辅的经费保障体系。
  .以强化普法措施为切入点,增强重点对象学法的实效性。重点普法对象不宜过多,领导干部、公务员和青少年仍然是今后普法工作中的重点。领导干部比起普通老百姓掌握着更多的社会公共资源,在履行公务的过程中,牵扯到国家的政策,也牵扯到老百姓的利益。所以,必须学法、懂法、更要会用法,这是建立法治国家的更重要的一个基础性工作。“五五”普法中,对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要着力推出几项过硬的有效措施。除了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常规的培训和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不能只停留在检查学法笔记本等表面工作,而要建立各级各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并要坚决实行,避免形式主义。多年的实践可以看出,普法教育从娃娃抓起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五五”普法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的普法教育应作为素质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的教育大纲,应当组织人力编写适当的普法统一教材,开设好法制课,保证学时。对量大面广的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是普法工作的难点,因为这部分的人员流动性比较强。要建立一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学校和法律图书阅览室,政府要出资保证学校软硬件设施建设,并作为一项构建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加以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表彰要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评估体系,坚持标准,定期考核,与各地、各部门的政绩挂钩。
  .以打造普法品牌为依托,不断创新普法载体。进一步巩固已有的成功做法,让电视、法制文艺等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载体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巩固“法制进社区”、“法律下乡”、“”法制宣传日、“法制文艺汇演”等实招的基础上,力争再创设一至两个品牌,特别在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宣传形式上下功夫,为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人群搭建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平台,提供多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形成并保持法制宣传教育的蓬勃生机。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公务员“四五”普法考试考核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联合八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规范的意见》。这些规章制度不仅使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都有规有据,并能经常检查,落到实处。
  .坚持传承创新相结合,勇于探索学法制度创新。“四五”普法过程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学法用法经验和成熟可行的工作制度,比如培训制度、法制讲座制度、经费保障制度、法制副校长制度、学法考试制度等等,继续得到了一以贯之的实施和落实,同时,我们还努力与时俱进,力求在落实环节上寻求操作性的制度出新。一是推行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初,我们商请省委宣传部作出规定,明确从年起,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全年必须安排不少于次的法律专题学习,变以往的机动学法为刚性制度。二是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从年开始,全省各级人大任命的干部率先全面实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三是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笔记本制度。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为所有省管干部配发了专门的学法笔记本,部分市还将配发范围扩大到了科级干部。四是推行“法律下乡”制度。最初“三下乡”活动是“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我们积极介入,于年率先衍生出“法律下乡”,并承担了“道德法律”下乡分团牵头单位的职责,与宣传部、妇联、团委、新闻出版局组成了固定的分团成员。各地也纷纷联动,常抓常新。几年来,我们实现了法律下乡的经常化、制度化,做到了“常下乡”、“不离乡”。既丰富了“下乡”内容,又增添了法制宣传活动的载体,成为我省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一个响当当的“品牌”。五是推进普法工作法制化,努力把实践经验及时上升为地方法规。通过积极调研和协调,促成了《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顺利出台,并于年月日起施行,实现了制度化建设上的一个历史性突破,为全面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支撑。
  二、“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当在法治信仰的塑造上下功夫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乃至思维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更加关注人的权利、尊严,关注人的生活的生存质量,关注利益协调与社会发展。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如何适应时代需要,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发挥为经济服务的职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问题。我们必须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方式、内容作更加理性的审视与思考,重构普法理念,寻求创新之路。
  (一)分析现状,“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仍任重而道远
  .人口构成的变化带来了如何追求最大化的宣传效益问题。改革开放后,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人口的大流动:一方面,更多的城市居民自愿或不自愿地由“单位人”逐渐转变为“社会人”;另一方面,农村中形成了职业和空间流动性很大的外出务工群体。据统计,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多万人;劳动适龄人口每年增加万人。此外,还有省外万人的劳动力流入。我省的人口构成中,农村人口所占的比重大于城市人口。目前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万人,占总人口的;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万人,占总人口的。劳动力适龄人口的绝对量和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增长。全省年末从业人员为万人,从业人员产业结构的变化表现为:第一产业人员比重下降,第二、三产业从业人中比重略有上升。农村实际人口不断减少,城镇流动人口大量增加,成为普法的难点和盲点;劳动力适龄人口增加,就业压力巨大,劳动力流动性大,社会的组织化程度降低,统一的、有组织的普法教育困难加大;农民、产业工人仍是普法的薄弱环节。范文先生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信息媒体的发展,带来如何追求更加实效的宣传效果问题。网络信息时代的发展,给人们的感官、视觉更加强烈的冲击,人们接受信息、教育的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调查显示,至年月底,全国上网用户达万人,是年的倍。上网人数中,岁以下的青年占。从《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参与的“中国青少年市场与媒体研究”的调查结果显示:青少年认为,电视仍最具影响力,音乐广播充满诱惑,比成年人更愿意网络冲浪,报刊杂志影响力分散。在农村基层,我们了解到农民最感兴趣的信息依次是:()科技信息(种、养、加工);()财经(市场行情、供求、劳动力转移)信息;()文化信息(农村文化娱乐);()农业新闻、农家生活(卫生、健康、生活知识)信息;()其他信息(司法、农村建筑等)。从中明显可见农民突出的关注点具有的趋利性和娱乐性。根据上述调查应当及时调整法制宣传的途径和手段,更多地运用电视和网络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扩大覆盖面,提高宣传效果;将普法内容渗透进农民最感兴趣的信息中,结合农民的生产和娱乐需求来宣传法律,对农民最有效;改被动式灌输为个性化、交互式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电话和网络法律咨询是最好的交互式服务方式;运用现代宣传媒体的基础设施,提高法制宣传人员的素质。
  .法治实践的推进,带来如何追求现实性的社会效果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法治化程度,其总体目标应至少包括两方面:一是服务于经济发展;二是促进法治环境的发展。近些年,我们看到有的大学生不服学校勒令退学的处分,将学校告上法庭,最终重新取得了学籍;政府不作为,老百姓拿起法律武器与之对簿公堂等等。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能够勇敢的地拿起法律武器,在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用法律来理性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既是我们普法的一个重要目的,也是我们普法现实的成果。所以,在今后的普法实践中,我们更应当注重宣扬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公民权益相统一,例如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农村税费改革等与群众利益休戚相关的法制宣传;注重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和法律地位,向他们提供法律帮助,用服务群众的方法推进普法,注重倡导法治至上的原则,更多地保护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更严厉地治“官”治“吏”。
  (二)创新思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再创辉煌
  .以现代法律理念为指导,树立全新的宣传理念。现代法律理念要求法律以权利为本位,保障公民民主权利,实现社会法治化。近年的普法实践给了我们深刻的启迪,普法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播,更主要的是法律意识和法律理念的培养。新的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务院提出了用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加快了依法行政的进程。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我省也提出“建设法治江苏,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五五”普法工作应顺应时代的要求,以科学的发展观,树立全新的普法理念。法制宣传教育不仅要宣传静态意义上的法制,而且要宣传动态意义上的法治,要通过各种法律知识、法制信息与观念的传播,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要着眼于从人的内在需要出发来规范、调整和引导人的行为,最终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树立法治精神,实现法治社会。
  .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明确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五五”普法工作应当贯彻和体现这一原则。要把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目标之一。在法制宣传内容上,应把满足公民的法律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加大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宣传方式上,选择方便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宣传效果上,以人民群众受益为出发点,以群众对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接受和运用程度作为评价的尺度,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工作在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维护稳定以及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创新,善于开发新颖的形式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变为双向互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效果。
  .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各类保障机制。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实践性很强的工作,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必须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首先,进一步构建全社会共同普法的工作机制。政府在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职责的同时,应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成员广泛参与的宣传机制。明确司法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在一般法与部门法方面的分工协作。我们认为,各行各业的主管部门担负本系统本部门普法教育的实施职能,应强调“条块结合,以条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普法教育分别落实到每个部门中去充分调动党委宣传部门的积极性,探索律师等法律资源为百姓义务普法的工作机制,挖掘法律志愿者等参与法制宣传的社会力量。与此同时,各地、各相关部门也应相互协调、沟通、合作,实行整体联动,形成普法工作的合力。第二,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工作责任制和督促检查机制。要完善年度考核奖惩制度,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建立科学的长效机制。这些机制要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会管理的专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为促进,增强其“刚性”和“强度”。第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着监督法律实施权,通过视察、审议普法依法治理及法律实施情况、个案监督、组织任命干部述职、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行使监督权。第四,进一步落实经费,为加快推进普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切实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探索建立政府拨款为主、社会赞助为辅的经费保障体系。
  .以强化普法措施为切入点,增强重点对象学法的实效性。重点普法对象不宜过多,领导干部、公务员和青少年仍然是今后普法工作中的重点。领导干部比起普通老百姓掌握着更多的社会公共资源,在履行公务的过程中,牵扯到国家的政策,也牵扯到老百姓的利益。所以,必须学法、懂法、更要会用法,这是建立法治国家的更重要的一个基础性工作。“五五”普法中,对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要着力推出几项过硬的有效措施。除了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常规的培训和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不能只停留在检查学法笔记本等表面工作,而要建立各级各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并要坚决实行,避免形式主义。多年的实践可以看出,普法教育从娃娃抓起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五五”普法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的普法教育应作为素质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的教育大纲,应当组织人力编写适当的普法统一教材,开设好法制课,保证学时。对量大面广的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是普法工作的难点,因为这部分的人员流动性比较强。要建立一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学校和法律图书阅览室,政府要出资保证学校软硬件设施建设,并作为一项构建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加以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表彰要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评估体系,坚持标准,定期考核,与各地、各部门的政绩挂钩。
  .以打造普法品牌为依托,不断创新普法载体。进一步巩固已有的成功做法,让电视、法制文艺等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载体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巩固“法制进社区”、“法律下乡”、“”法制宣传日、“法制文艺汇演”等实招的基础上,力争再创设一至两个品牌,特别在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宣传形式上下功夫,为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人群搭建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平台,提供多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形成并保持法制宣传教育的蓬勃生机。



《“五五”普法规划起草应着重把握哪些问题课题研究报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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