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思路与对策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思路与对策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悬殊及农民增收难的因素分析
自1978年以来,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广大农民得到了许多实惠,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改革开放。农民的人均收入由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了2000年的2253元,增长近16倍;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由2.5亿人减少到3000多万人;恩格尔系数由0.681下降到0.491。但巨大成就的背后还存在十分令人担忧的问题,“农民苦”的突出问题已日益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农民苦”,从总体上看,并不是苦在原来意义上的缺吃少穿,而是体现在农民收入增长慢,农民经济负担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悬殊,广大农民不能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日益丰富的现代文明生活。从近年的数据看,1998—2000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分别为5458元、5888元和6316元;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分别为2162元、2210元和2253元。2000年农民人均货币收入只相当于1990年城镇居民的水平,整整落后十年。从改革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轨迹看,1979—1990年,农村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平均增长9.9%,高于城镇居民增长5.9%的水平,城乡差距有所缩小;1991—2000年,农村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年均增长4.5%,低于城镇居民年均增长6.8%的水平,城乡差距再次拉大。尤其是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速持续减缓,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更加悬殊。1998—200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分别是农村居民的2.52倍、2.66倍和2.79倍。如果按货币收入比较,再考虑城镇居民事实上存在的“隐性收入”因素,则城乡收入比至少在5:1(邱小华,2002)。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发表的1995年36个国家的资料,绝大多数国家的城乡人均收入比都小于1.6,只有三个国家超过了2,中国就是其中之一①。①外国学者称中国城乡收入差距世界最高。中华工商时报,2001年8月16日按国际一般情况,当经济发展水平在人均GDP为800—1000美元阶段,其他国家城镇居民收入大体上是农村居民的1.7倍,而我国这一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国家,且呈不断增大的趋势。
我国农民增收难,是由多种因素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结果:(1)近一时期农产品相对过剩、价格走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等市场供求和价格因素的影响;(2)受资源配置中长期形成的农业产业结构比较优势不突出和产品结构不合理限制;(3)我国农业劳动力就业不充分,农业劳动生产率低,难以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4)农民家庭的非生产性和非生活性负担支出超出其承受能力;(5)我国现行社会保障体系、收入再分配政策惠及不到农民,农民处在边缘化的地位。在众多的因素中,我认为农民增收难的根本原因在于人均耕地面积锐减,农村剩余劳动力激增,农业劳动力就业不充分,从而致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低,难以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2000年,我国农村劳动力总量已达47962万人,其中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力达32797万多人,占总量的68.4%,占全国从业人员的46.1%。而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中,农业所占份额仅15.9%。整个“九五”期间,我国农村劳动力共增加了2920万人,年均增加约584万人。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只相当于社会平均水平的1/3,这是农民单靠农业难以保持收入增长的根源所在。如果不开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新路径,促使农村劳动力更充分就业,提高广大农民的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就难以实现。二、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现实依据和推动转移的思路
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普遍规律,其依据主要是:(1)不同产业收入的差异是造成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内在推力。(2)非农产业快速发展对劳动力的不断需求是形成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外在拉力。(3)农民渴望提高生活水平和追求自身发展是形成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主动力。(4)科技进步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推动力。(5)保持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促进力量。
从我国现实出发,推动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思路是:
(一)寻找发展乡镇企业的新契机,增加就业机会当前,由于乡镇企业发展中面临了许多问题,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受到了制约。在新的环境下,尤其是面临加入WTO的挑战,如何对乡镇企业进行准确的定位,以便寻找发展乡镇企业的新对策,进而保证乡镇企业持续增长和就业容量不断提高呢?
1.理念定位。(1)市场主体观念。即乡镇企业只有树立市场主体观念,依法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以市场经济主体的身份敢于创新、勇于竞争、善于经营,才能赢得市场,获得发展。(2)“农”字为本观念。即乡镇企业脱胎于乡村集体企业,虽然我们不能过于强调它的出身,但是,必须承
认它与农村、农业、农民有着天然的“血缘”、“地缘”、“人缘”关系,乡镇企业的发展必须主要体现“农”字特色,如果离开了“农”字,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3)创新观念。当前乡镇企业要战胜诸多挑战,再创辉煌,必须进行二次创业,而二次创业的关键就是创新,即要进行精神创新、知识创新。所谓精神创新就是要建立起有胆有识、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不断认识自我、战胜和超越自我,要善于以自己的新产品打败自己的老产品,以企业的新机制淘汰原有的老机制。知识是创新的源泉,知识创新是企业成功的基础,知识创新者是永远的学习者。进行知识创新就是要求企业及其成员要从企业实际和经营竞争的需要出发,有方向、有目标、创造性地不断学习。
2.制度定位。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必须朝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前进。任何想要发展壮大的企业都绕不过现代企业制度这道门坎。只有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才能在产权主体多元化、责任权力有限化和公司治理法人化的基础上迅速成长、发展壮大。从我国目前农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乡镇企业产权制度的现实选择应该是股份合作制。即农民以土地经营权、资金、技术、信息、劳力等生产要素作为股份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这种企业形式既不同于股份制企业,也不同于合作制企业。它是界于这两者之间,在我国农村新产生的一种公有制的重要组织形式。股份合作制是在改造原有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吸收了股份制的优点,构造出一种更加有利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新的混合所有制形式,是一种制度创新。
3.市场定位。包括:(1)产品市场定位。乡镇企业的产品市场定位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农”字为本。乡镇企业的产品定位应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农业、面向农民,主要在“农”字上做文章。第二,高起点。乡镇企业的产品必须高起点定位,这主要包括观念高起点,要么不干,要干就争创一流。(2)生产要素市场定位。指乡镇企业要树立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重组的资产经营观念,进行高效资产经营。资产=有效资产+无效资产=(高效资产+低效资产)+(闲置资产+流失资产),所谓资产经营就是指乡镇企业要充分利用生产要素市场,通过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重组,使资产流向最需要、最适合、最能发挥增值作用的位置,即变无效资产为有效资产,变低效资产为高效资产,尽可能消除闲置资产,避免流失资产。(3)产权市场定位。要求乡镇企业树立资本经营的观念,通过改制、转让、合并、兼并、参股、控股、联盟、上市、拍卖、租赁等产权流动组合形式,实现企业资本的优化、扩张和增值。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或者具有某种核心优势的乡镇企业要勇于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其他企业,实行优势扩散和规模扩张,从而迅速发展壮大自己。规模较小、没有核心竞争力的乡镇企业更要敢于让别人参股、控股、兼并和联合。
4.企业家定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造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必须高度重视企业经营者的定位问题。乡镇企业起步晚、规模小、底子薄、人才匮乏、职工素质较低,更应该选择优秀人才从事企业经营工作,以领导和带动企业员工更快、更好地创业图强。因此,乡镇企业工作者都应该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营者岗位,无论董事长、董事,还是厂长、经理,它们都是一种职业,都要求德才兼备的经营专家来担任,这些经营专家就是极富创造素质的企业家。
(二)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为农业劳动力转移提供充分空间和载体
1.坚持走大中小城市并举的路子,抓紧搞好城市规划,着力促进小城镇建设。我国农村城市化,应走大中小城市并举和发展城镇的道路,中小城市要发展,大城市也要发展。要通过吸纳农村人口,使更多的中等城市发展为大城市,使更多的小城市发展为中等城市。与此同时,要大力发展以县城为中心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
2.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拆除城乡壁垒,给进城农民以市民待遇。户籍管理制度是造成城乡隔绝的一项基本制度,必须彻底改革。1997年国务院已批准公安部提出的一份户籍管理改革方案,允许已经在小城镇就业、居住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人口在小城镇办理长住户口。这一改革是个良好的开端。但是,目前的改革只是在县及县以下的小城镇层次,农村人口要迁入大中城市仍受限制,将来还应逐步放开大中城市户口限制,允许有条件的居民移居大中城市。大中城市可以根据自身的容纳能力相应规定一些移入条件,但从长远看,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制度最终要取消。
目前,农村居民移居大中城市的唯一道路就是通过升学来摆脱农民身份,在毕业分配时留在大中小城市。将来,除这种“精英移民”外,还应有“财富移民”和“劳工移民”两条路子。所谓“财富移民”,即指凡是在城市有能力购买住房,并有稳定职业的农村居民,应该给予长期居住权利和市民待遇。这样可以给农村居民一个只要发家致富就可以进城的机会,给农村居民一个导向。所谓“劳工移民”,即指凡是长期在城市打工,有了固定职业和住所的农民工,以及已经嫁给城市居民的打工妹,也应给予长期居住权利和市民待遇,包括在就业、上学、医疗、养老、住房分配等方面,不能再歧视。
3.改革农村的产权制度,降低农村居民的进城成本。农民进城,可以出售、转让土地的经营权,保持自己土地资产的收益权,同时为将来在城市遇到就业、养老等困难时留一条后路。此外,农村集体所有的乡镇企业,应大力推行股份合作制,将财产量化到职工个人。在乡镇企业职工迁入城市时,可以出售和转让自己的股份,取得收益。这样一种产权安排,可以使农民带着价值化的财产进城,从而降低了农村居民向城市迁移的成本。同时,在城市,也要为新移民创造良好的入住条件,要把他们作为新的纳税人而不是争夺城市人饭碗的人来对待,新移民将购买城市住房,进行新的创业,有可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城市在商品房价、建设费用收取等方面应对新移民采取优惠措施,以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
4.吸引乡镇企业向城市和中心城镇集中,办好工业园区。吸引乡镇企业向城市和中心城镇集中,是形成产业和人口集中,推进农村城市化的有效途径。为此,一是要搞好城镇规划,在县城和中心城镇建设工业园区,搞好基础配套设施,为乡镇企业进城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二是有一定基础和条件的乡镇企业,鼓励其向城市和中心城镇的工业园区搬迁,降低搬迁费用,聚集产业和人口,提高规模效益。搬迁的乡镇企业占地要尽快复耕。三是今后凡上一定规模的乡镇企业,一律不再建在村里,而是集中到工业园区。凡建在城市和工业园区的乡镇企业,今后不再称之为乡镇企业,而是同城市企业一样看待。四是鼓励乡镇企业兼并村庄。在乡镇企业发达地区村企合一的地方,要通过民政部门批准,取消行政村的建制,保留企业建制。实力强大的乡镇企业,也可以直接兼并村庄。通过这种兼并,使农村居民变为企业职工和城市居民。
(三)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应纳入国家统一的劳动就业规划
1.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实行城乡统筹就业管理,按照“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要求,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专门的机构管理外来劳动力,为他们提供就业、培训、代理等一条龙服务。特别要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在乡镇设立终端系统,建立与省、县(市)实时联网的劳动力供需信息系统,拓展网络覆盖面,建立健全纵向到乡镇、社区,横向到国内主要大中城市,本市各主管部门、企业的、全方位覆盖的劳动力信息网络系统。
2.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在目前劳动力需求较大的情况下,通过培训调整劳动力的供给结构,以适应劳动力需求结构的要求。要制定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总体规划,按市场化、社会化的要求,组建职业培训基地或培训集团,完善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体系,结合当地实际开展特色培训,结合市场需求开展对口培训。全面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并与职业技能鉴定挂钩。将“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受益面延伸覆盖到农村劳动力,调动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3.全方位开展农村劳务输出,降低农村劳动力隐性失业率。建立地区间劳务协作交流机制,开展多种劳务交流活动,特别要定期交流地区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信息。在做好国内劳务输出的同时,要抓好发达国家劳务需求量大、国际经济合作一体化发展和我国已经“入世”的机遇,积极开展境外劳务输出,拓展输出行业。推进劳务输出的产业化建设,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劳务输出模式,通过建立以培训机构为输入系统,职业介绍机构为输出系统的联合运作方式,扩大劳务输出的规模,提高劳务输出的质量。
4.健全农村劳务输出和城市流动就业的配套管理、服务体系,促进劳务输出有序化。转变农村劳动力自发、松散的劳务输出形式,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有组织地开展输出。对进城的外来劳动力,既不能一味消极地去“堵”,也不能敞开大门,毫无控制地“放”,要树立“引导”的思想,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疏导外来劳动力就业,促进外来劳动力有序化流动。要坚持长期动态管理,继续实行流动就业证(卡)配套管理制度,与多个部门协调配合,扩大管理覆盖面,加强对输出密集地区、行业的重点控制,掌握流动就业的动态。建立劳务型企业,大力发展弹性就业和阶段性就业。开展全方位劳动保障代理服务,解除农村(外来)劳动力的后顾之忧。要加强劳务输出和流动就业的管理和服务,事前进行信息引导,组织培训,事中实行统一领导,提供劳动保障,事后开展跟踪服务活动,分析反馈信息,总结经验,促进管理系统的良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思路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