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情况
法院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情况
近年来,我院党组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范文先生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切入点,紧紧依托审判工作舞台,扎实开展“法律拥军”、“智力拥军”、“科技拥军”等系列活动,确保了双拥工作在人民法院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拥军优属工作当作大事来抓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国军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是我党我军特有的政治优势。我们中院现有在编干警114人,其中有退转军人干警47名、军属8名,比例几乎占现有干警的一半;9名班子成员中,4名是军人出身,1人是现役军人军属。可以说,我们法院本身就具有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的得天独厚优势。多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总要求,始终把关心、支持军队的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落实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服务优抚对象、开展拥军活动、保障军队及军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实事求是来讲,工作还做得不是很到位,效果也不是很明显。为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全院干警开展双拥工作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院始终坚持站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巩固军民团结的战略高度,把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常抓常议,严抓落实。我们专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亲自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拥军优属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拥军优属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分工明确,措施到位,职责明晰,并先后制定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落实拥军优属政策、加强国防教育和宣传等系列制度规章,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部署,重大节日有活动有安排,较好地形成了班子齐抓共管、部门相互配合,层层重视双拥工作、人人争做双拥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贴近实际,活跃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双拥共建系列活动
人民军队的强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尊严、荣誉、安全和利益。拥军优属是我国的光荣传统,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多年来,我们坚持从法院工作实际出发,对内积极做好优属工作,对外认真搞好对驻宜部队的慰问和共建,以多种形式为军队的改革和建设服务,为优抚对象服务。具体来讲,主要是开展好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军民共建、“法律拥军”、“科技拥军”等活动,积极为驻军部队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一是每年结合“八一”和春节走访,由院领导带队深入到军分区、袁州区武装部、武警支队等驻军单位登门拜访,慰问亲人子弟兵;
二是每年组织资深法官给官兵宣讲一次依法维护军人权益课,送法上门,帮助官兵当场帮助解疑,确保“法律拥军”落到实处;
三是组织法官进一次军营,感受部队一日生活,领悟军人精神风貌;
四是每年组织一次以爱国拥军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强化广大干警爱国拥军观念,促进拥军优属活动的广泛开展;
五是每年春节前以法院名誉给本系统干警服役官兵子女发一封慰问信,并给军属发放慰问金;
六是每年“八一”建军节组织本系统退转军人召开一次座谈会,征求意见,鼓励他们发扬部队优势传统,永葆军人本色,为法院建设献计献策;
七是结合重大节假日慰问一次“光荣军属”,组织广大干警积极为当地“三老”服务;
八是妥善安置每一位军转干部,每年通报表彰一批好军转、好法官。自200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接收军转干部14名,绝大部分同志都落实了职务待遇;
九是每年与驻军单位举办一次共建联欢会,加强沟通,增进友谊,密切军地感情;
十是每年召开一次法院复退军人经验交流会。
多年来,我们以“十个一”活动为载体,不断充实和丰富拥军优属的内容和形式,为解军忧、稳军心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部队和军人家庭的拥护和好评。
三、突出特色,注重创新,快捷高效地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国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公民依法维权意识的增强,涉及部队官兵及家庭的各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处理难度也日益加大。院党组一班人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及时、公正地审理好涉军案件,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双拥”工作的具体体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对鼓舞军心,稳定部队官兵思想,提高部队战斗力,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院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从事关部队建设和官兵思想稳定、事关国家国防建设的高度,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涉军纠纷案件。为切实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我院自2003年起,专门设立了范文先生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
作者的114!“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明确由一名副院长主管,在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的前提下,从民事审判第一庭确定了3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和1名书记员,专门负责审理属于我院管辖的各类涉及军人军属的纠纷案件,并坚持“三优先”原则,对各类军人军属涉诉案件特事特办。一是优先立案。在立案大厅设立了军人军属立案窗口,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涉军案件,坚持做到随到随立,一律当日受理,当日送达诉讼文书,当日排定开庭日期,当日将诉讼材料移交合议庭。对军人军属涉诉案件,如当事人经济确有困难,只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院在立案时依法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用。二是优先审理。合议庭根据立案庭排定的开庭日期,及时对案件进行审理,快审快结。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在平等保护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忧军人军属所忧,急军人军属所急,帮军人军属所需,把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同时,特别注重运用调解手段,把调解作为重要的审判方式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在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摆事实,讲法律,努力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积极促使当事人和解息诉,既把涉军案件办成“铁案”,又着力化解军民矛盾,促进军民团结。自2003年以来,全市法院先后受理涉及军人军属权益案件16件,全部做到了案结事了,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有力地维护了军队和地方的稳定。三是优先执行。我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对各类涉军案件优先予以执行,对侵害军人军属权益的行为坚决给予制裁,切实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实现。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委双拥工作有关要求,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坚持着眼于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急需,注重突出法院审判特色,进一步确立起“维军权、解军难、稳军心”法院拥军工作理念和法制拥军主题,建立健全法制拥军工作领导系统、协调系统、咨询服务系统、纠纷处理系统和舆论宣传系统,加速提升双拥工作的知识层次和科技含量,努力增强工作活力,促进法院拥军优属工作不断向更高的层次深入发展。
作者的114!“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明确由一名副院长主管,在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的前提下,从民事审判第一庭确定了3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和1名书记员,专门负责审理属于我院管辖的各类涉及军人军属的纠纷案件,并坚持“三优先”原则,对各类军人军属涉诉案件特事特办。一是优先立案。在立案大厅设立了军人军属立案窗口,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涉军案件,坚持做到随到随立,一律当日受理,当日送达诉讼文书,当日排定开庭日期,当日将诉讼材料移交合议庭。对军人军属涉诉案件,如当事人经济确有困难,只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院在立案时依法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用。二是优先审理。合议庭根据立案庭排定的开庭日期,及时对案件进行审理,快审快结。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在平等保护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忧军人军属所忧,急军人军属所急,帮军人军属所需,把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同时,特别注重运用调解手段,把调解作为重要的审判方式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在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摆事实,讲法律,努力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积极促使当事人和解息诉,既把涉军案件办成“铁案”,又着力化解军民矛盾,促进军民团结。自2003年以来,全市法院先后受理涉及军人军属权益案件16件,全部做到了案结事了,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有力地维护了军队和地方的稳定。三是优先执行。我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对各类涉军案件优先予以执行,对侵害军人军属权益的行为坚决给予制裁,切实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实现。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委双拥工作有关要求,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坚持着眼于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急需,注重突出法院审判特色,进一步确立起“维军权、解军难、稳军心”法院拥军工作理念和法制拥军主题,建立健全法制拥军工作领导系统、协调系统、咨询服务系统、纠纷处理系统和舆论宣传系统,加速提升双拥工作的知识层次和科技含量,努力增强工作活力,促进法院拥军优属工作不断向更高的层次深入发展。
《法院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情况》